证券代码:600159证券简称:大龙地产编号:2026-02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一)、(二)、(三)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6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后续项目需要,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应综合考虑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年利率3.7%计算,最终以签署的单笔借款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哲、赵长松、张洪涛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提名刘哲先生、赵长松先生、张洪涛先生、范学朋先生、苑继波先生、刘宗先生、张小军
先生、翁翕先生、唐林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小军先生、翁翕先生、唐林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以及未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形式提交股东会审议讨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如下:
1.刘哲,男,1979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02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顺义区住建委党组成员、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顺义区住建委副主任,顺义区天竺地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总工会主席,天竺综保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赵长松,男,1977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顺义区后沙峪镇市政管理科科长,顺义区
后沙峪地区办事处副主任、副镇长,顺义区后沙峪地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处级干部、正处级干部,顺义区委空港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一级调研员,顺义区南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调研员。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
3.张洪涛,男,1971年9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曾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北京市大
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北京市大龙
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4.范学朋,男,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
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
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王府井项目部项目经理;计划预算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5.苑继波,男,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经济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经营科副科长、劳资科科长、经营科科长;公司销售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刘宗,男,1983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张小军,男,1971年11月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北京信和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华夏幸福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高级经理,今典投资集团监察审计总监,亿利金威建设集团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现任中玺文商旅集团内审部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8.翁翕,男,1983年3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翁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9.唐林垚,男,1990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讲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商法届论集》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
唐林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