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临2025-01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阅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上年(前次)预上年(前次)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300.0095.49向关联人提供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300.0046.79劳务
小计600.00142.28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00.0044.14接受关联人提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1200.00301.26供的劳务
小计2400.00345.40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800.00-向关联人提供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1800.001110.95租赁
小计3600.001110.95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00.0074.82接受关联人提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3200.002359.24供的租赁
小计4400.002434.05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300.0060.14向关联人购买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300.0068.80商品
小计600.00128.94
香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00.00-向关联人出售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1200.00商品
小计2400.00
深圳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5000.002845.19接受关联人的财务资助
小计5000.002845.19
2合计19000.007006.81
备注: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5年度,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占同类2025年3月底占同类关联交易本次预计金上年实际关联人业务比与关联人累计业务比类别额发生金额例(%)已发生的交易例(%)金额
香江集团及其500.001.72%8.0095.490.27%下属公司向关联人
深圳金海马及500.001.72%7.9146.790.13%提供劳务其下属公司
小计1000.003.44%15.92142.280.40%
香江集团及其1000.004.94%44.140.16%下属公司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深圳金海马及1000.004.94%301.261.07%劳务其下属公司
小计2000.009.87%-345.401.23%
香江集团及其500.000.54%-下属公司向关联人
深圳金海马及1500.001.63%172.171110.951.30%提供租赁其下属公司
小计2000.002.18%172.171110.951.30%
香江集团及其600.001.30%74.820.18%下属公司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深圳金海马及1800.003.91%190.052359.235.78%租赁其下属公司
小计2400.005.21%190.052434.055.96%
3香江集团及其500.000.84%5.8760.140.03%
下属公司向关联人
深圳金海马及500.000.84%42.8468.800.03%购买商品其下属公司
小计1000.001.67%48.71128.940.06%
香江集团及其600.000.85%-下属公司向关联人
深圳金海马及1000.001.42%出售商品其下属公司
小计1600.002.27%--
接受关联人深圳金海马及3500.00100.00%699.642845.19100.00%的财务资助其下属公司
合计13500.001126.487006.81
备注: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88706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日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31
楼3101-7
股权及与公司关联关系:刘志强持有其60%股权,翟美卿持有其40%股权,与上市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江集团的总资产为
15480750349.72元,净资产为9447582184.48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4305553984.06元,净利润为424714295.78元。(未审计)
42、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80168.23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经营范围:家具、床上用品、装饰材料、室内装饰用品、灯饰、办公系列用
品、文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工艺品的批发及零售;柜台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31
楼3101-36
股权及与公司关联关系:香港利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8.97%股权,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3%股权,其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金海马的总资产为
18188231425元,净资产为4402410019.55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3732015471.68元,净利润为-117983984.54元。(未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公司的全资股东,也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具体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
5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该类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减少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能保证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及合理配置,同时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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