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6年7月16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的议案......................会会议资料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会议登记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为2026年7月9日。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两天,向会议
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临时提出的发言要求,主持人视具体情况安排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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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将在股东代表和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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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28号恒力城写字楼39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政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中闽能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2.宣读现场到会股东持股情况
3.宣读股东会审议事项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5.主持人提名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规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宣读现场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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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给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合并汇总后再回传给公司,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休息等候
9.宣读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宣布中闽能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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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9月24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5100 万元控股与长乐外海 D、E区、长乐外海 I区(北)、
长乐外海 I区(南)、长乐外海 J区、长乐外海 K区等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投资主
体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作为长乐海域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2024年10月11日,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设立。2024年12月,长乐海域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733503.58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下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现将本次投资事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公司拟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及其外海海域投资建设长乐外海集中
统一送出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33503.5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输出容量为210万千瓦,建设±525千伏的海上柔性直流换流站和陆上集控站(含储能、容量21万千瓦/42万千瓦时)各1座、±525千伏直流电缆、控制保护和施工辅助工程等。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投资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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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
新建输出容量为210万千瓦,建设±525千伏的海上柔性直流换流站和陆上集控站(含储能、容量21项目主要内容
万千瓦/42万千瓦时)各1座、±525千伏直流电缆、控制保护和施工辅助工程等。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及其外海海域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733503.58万元公司通过向项目公司投入资本金的方式投资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的20%为资本金,80%为银行贷款,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元)
公司持有项目公司51%股权,预计需要投入资本金约74817.00万元。
项目建设期(月)24
预计开工时间2026/12/31
预计投资收益率预计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4%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是□否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以项目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已全部实缴完毕。其中,公司出资额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出资额15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17%;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出资额12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83%;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额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额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各投资方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手续后向项目公司增资。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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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作为长乐外海 D、E区、长乐外海 I区(北)、长乐外海 I区(南)、
长乐外海 J区、长乐外海 K区等 5个海上风电场项目的配套集中统一送出工程,在有效管控施工、投资、工期等关键风险的前提下,具备开发价值和建设必要性。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是公司乃至福建省探索深远海风电集约化开发模式的重要实践,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项目投运后通过向各配套海上风电场项目业主收取过网输电服务费的运营模式,预计将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利润贡献。本项目投资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同共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开工建设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能否顺利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项目施工工艺复杂,海上作业难度大,存在无法按期建成投运的风险;本项目尚需与各配套海上风电场项目业主协商确定过网输电服务收费标准,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效率,妥善应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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