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10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上海中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
●第二次司法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若第二次司法拍卖成功,上海中能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第二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近日,公司从公开信息收集的资料获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5年11月17日14时至2025年11月18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jd.com/2551,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关于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被执行人上海中能持有的公司 200000000股股票(含相应分红)(证券简称:*ST宁科;证券代码:60016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内容
此次拍卖的股份共分为七个拍卖项目进行,分别为:
标的物名称参考价格(元)起拍价格(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拍卖链接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5808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5848
公司 32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19360000966816009668160483408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5923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6069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5750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6053
公司 28000000 股股 https://paimai.jd.
104440000845964008459640422982票(含相应分红) com/309485854
注意事项:
(一)起拍价说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拍卖公告发布至开拍前
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10月9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即每股3.73元)乘以
拍卖股数乘以81%,上述表格的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实际起拍价将以起拍日2025年11月17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数的81%确定。实际起拍价将于起拍日前进行相应调整。
(二)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三)股票划拨、过户产生的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四)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五)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2二、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原因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2025)粤01执3369号,将拍卖、变卖上海中能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三、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将被第二次占其持有公占公司总是否为是否为控司法拍卖股东名称司法拍卖股司股份总数股本比例限售股司法拍卖人股股东原因
份数量(股)比例(%)(%)份广东省广州市
上海中能是20000000010029.20否司法裁定中级人民法院
注:关于第二次司法拍卖详情请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第二次司法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若第二次司法拍卖成功,上海中能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
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第二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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