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7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通知函》,增持主体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70万元(含交易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
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总经理符杰先生
1增持主体名称符杰先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二)董事冯战胜先生增持主体名称冯战胜先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三)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炜先生增持主体名称王炜先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2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四)副总经理李忠福先生增持主体名称李忠福先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五)副总经理屈晓春先生增持主体名称屈晓春先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
3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六)财务总监金相宇女士增持主体名称金相宇女士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
□是□否是否存在减持情况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董事长、总经理符杰先生增持主体名称符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4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70万元~100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拟增持股份价格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董事冯战胜先生增持主体名称冯战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100万元~200万元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拟增持股份价格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炜先生
5增持主体名称王炜先生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70万元~100万元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拟增持股份价格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副总经理李忠福先生增持主体名称李忠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70万元~100万元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
6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副总经理屈晓春先生增持主体名称屈晓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30万元~50万元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拟增持股份价格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财务总监金相宇女士增持主体名称金相宇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
7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股份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30万元~50万元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拟增持股份价格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
拟增持主体承诺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
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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