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亭立)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田汽车”)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专业背景为财会,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工商管理系系主任、工商管理教师党支部书记、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
2022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我当选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会
议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本人对所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全部投同意票,具体如下:
出席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股东出席专门委会议情姓名会情会情况出席会议审议事项及审核意见况况情况应出应出审计/内控委会议应独董专门会2025年3月2日,发表了同意《关于刘亭立席18席10出席15次,实际出议6次,实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次,次,席15次;薪酬与考际出席6议案》的审核意见1实际实际核委会议应出席3次,审核议2025年4月22日,发表了同意《关于参出席出席次,实际出席3案共10与认购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0次次;提名委会议应项,全部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出席6次,实际出表同意的审的审核意见全部席6次。以上会议议意见2025年7月3日,发表了同意《关于参投同全部发表同意意见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意票核意见2025年7月9日,发表了同意《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追加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2025年7月31日,发表了同意修订《独立董事费用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审核意见2025年12月9日,发表了同意《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追加关联担保计划额度的议案》《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一方面,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序并发表审核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另一方面,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计/内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等,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及进展状况。在年度审计期间,我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会计师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就公司业绩预告、年度审计等事宜进行了沟通。
22025年,本人对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全程关注,包括建议启动选聘事项、及时了
解进展情况、审核选聘文件、监督选聘过程等。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及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有效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1.积极了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
2025年,本人借助参加实体董事会、股东会及现场办公等的契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
要产品、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查阅公司月度、季度提供的汇报材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每日闪讯等方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方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参加培训的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以及《2025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2025年,本人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12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培训
内容涵盖监管制度解读、独立董事履职经验、市值管理、ESG、舆情管理、内控合规等。
此外,本人自学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北京证监局2025年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相关会议材料》以及公司下发的《2025年董事高管年度培训材料-上市公司监管警示案例》,内容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短线交易、关联交易未授权等典型违规案例。
通过参加上述培训,本人对新法规以及合规履职要求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3.现场调研检查以及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2025年1月10日,本人现场参加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天)。
2025年1月22日,本人现场参加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天)。
2025年1月24日,本人现场参加并听取了公司董秘、财务计划部相关人员、会计师等对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的汇报(1天)。
2025年2月28日,本人现场参加会议,讨论选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1天)。
2025年3月13日,本人听取了公司对选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情况汇报,并收阅
了相关文件(1天)。
32025年3月20日,本人现场出席选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评审会,对选聘过程进
行了监督(1天)。
2025年3月28日,本人现场参加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天)。
2025年4月24日,本人现场参加年度董事会、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北新建材调研活动,围绕公司治理、党建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学习(1天)。
2025年7月14日,本人现场参加并听取了公司董秘、财务计划部相关人员对2025年半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的汇报(1天)。
2025年7月30日,本人现场参加公司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1天)。
2025年8月19日,本人现场参加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监事会致谢会(1天)。
2025年11月3日-4日,本人现场参加河南智蓝工厂调研,参观车身车间以及总装车间,
试驾 VAN 类产品卡文乐福以及奥铃智蓝轻卡(2天)。
2025年11月9日,本人现场参加2026年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了解全球行业发展趋势及
公司合作伙伴战略布局(1天)。
2025年11月19日,本人现场参加并听取了公司董秘、财务计划部相关人员、会计师等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相关汇报会(1天)。
2025年12月11日,本人现场参加第八次股东会并参观未来产业中心,实地考察未来产
业中心的布局、技术储备及发展规划(1天)。
2025年12月29日,本人现场参加公司第九次临时股东会(1天)。
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调整、高管薪酬等事项,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充分地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的运营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等,能够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能够按规定及时向本人发
4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会前与本人充分沟通交流,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度履职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事项分类具体内容报告期内,遵循相关规定,对《关于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参与认购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追加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于向关联方追加关联担保计划额度的议案》《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计9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审核和表决,均发表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2025年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披露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财务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规及会计政策,董事会审计/内控2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体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进行了书面确认。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4月26日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将披露《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3务所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见,公司2025年所聘任董事、高管符合《公司法》《上海
4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员关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公司严格执行薪酬和考核激励规定,薪酬发放程序合法
5薪酬合规。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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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方资金占用,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7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业绩
7月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未发生业绩
预告情况
预告更正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董事会8股本及其他投资者回报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公司无业绩承诺、注入资产、资产整合等承诺,董事、高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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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诺履行符合法规规定。
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确保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全年披露定期报告
4份,临时公告100份。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一)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履职,独立判断和表决,没有受到股东单位,特别是大股东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给予了我全方位配合,并提供了保证我履职的条件。
(二)下一年度履职建议
随着公司已取消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2026年,我将继续以财务监督“专业守门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态势、财务状况,做好董事/高管履职行为监督工作;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内容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力度,定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总结报告和重点事项检查情况,
6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及时沟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继续秉持审慎态度,对于
公司选聘会计师、资产减值、衍生品交易、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我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在履职投入上,保证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坚持深入公司现场开展调研,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在履职原则上,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专业性与时效性,与管理层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动态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在能力建设上,持续学习证监会及交易所新规,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所需的综合素养;在最终目标上,致力于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在此,我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董秘、董办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成立三十周年、“争创世界一流商用车企业”元年,期待公司2026年在董事会战略引领和经理层不懈努力下再创佳绩,奋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我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请各位董事评议。
该述职报告尚须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刘亭立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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