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由姚小民、赵保东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卜
彦峰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姚小民担任。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公司的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进行沟通,现对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
1、2021年1月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0年年报事前沟通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制订的2020年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对2020年年报审计中需要关注的重大及重要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
2、2021年3月1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0年年报初审意见沟通会,由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再次沟通,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确认。
3、2021年4月2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年报终审会议,听取审计师关于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的介绍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4、2021年8月12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1年半年报工作会议,听取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2021年年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
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误、漏报情况。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按照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沟通良好,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有效行使职权、履职尽责,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督促指导,听取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沟通情况。
授权公司审计风控部组织实施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并对内控评价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太原重工2021年度审计报告》
《太原重工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太原重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关于太原重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太原重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专项报告》和《关于太原重工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应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建议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