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证券简称:太原重工编号:2022-01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甬兴证券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债务结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管理人为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证资管”),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4.6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条款、分层结构、发行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与甬证资管设立“甬证—太原重工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专项计
划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质保金除外)。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1.6年,设有循环购买期,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实
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四)计划管理人: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专项计划规模: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4.6亿元,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后择机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
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专项计划规模具体以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六)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销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和/或第三方合格投资者认购。根据专项计划安排,原始权益人不持有任何资产支持证券,即未保留一定比例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鉴于原始权益人资信状况良好,且专项计划设置了流动性差额支付等有效的增信措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免于风险自留要求的情形。
(七)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九)增信措施:
优先/次级分层、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信用触发机制。具体内容以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的《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十)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固定收益证
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挂牌、转让和交易。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十二)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十三)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为准。
三、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经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
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方案、条款和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单期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
施、发行场所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
(二)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
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三)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四)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本次专项计划为创新型的融资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为准。
专项计划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