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
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剩余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219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5.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18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04.95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270.213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6.167万股,回购价款1886.18万元(不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47103170股减少至3333141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47103170元减少至33331415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号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51-6361155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