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省林先生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2025年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税前)(万元)
王省林总经理75.11
程东生副总经理54.86
张建功副总经理44.25(任职8个月)
段志红财务总监57.85
赵晓强董事会秘书52.22
韩玉明(换届离任)副总经理32.3(任职4个月)贺玮(换届离任)副总经理14.5(任职4个月)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三)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岗位薪酬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年度基本工资收入,按月平均发放。岗位薪酬标准具体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岗位等综合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与个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确定,涵盖股权激励、任期激励、业绩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工具。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