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审议如下:
2025年度,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
《上海建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对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现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1(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之签署页,无正文)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纪明:
潘久文:
刘红忠: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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