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有3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胡仁昱先生、陈丽洁女士、张兴先生。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年12月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胡仁昱先生、陈丽洁女士、陈琳先生。
2025年度,胡仁昱先生和陈丽洁女士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张兴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15日,陈琳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自查。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