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2证券简称:黄河旋风公告编号:临2026-02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黄河旋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额敏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额敏县人民政府三方达成协议,中广核额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1亿元产业配套服务费,用于公司在额敏县投资人造金刚石项目。公司在额敏县组建全资子公司新疆黄河旋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年产4.5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新疆黄河旋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本次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河旋风)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中广核额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与额敏县人民政府商洽达成一致意见,中广核通过引进黄河旋风人造金刚石项目作为中广核塔城地区额敏县年产
2.7万吨绿氢项目的替代负荷。额敏县人民政府、中广核与公司三方达成协议:
中广核额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1亿元产业配套服务费,用于公司在额敏县投资人造金刚石项目。公司在额敏县组建子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年产4.5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投资标的名称新疆黄河旋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造金刚石项目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0000?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银行贷款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
是否跨境□是?否
(二)本次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黄河旋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磊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表面功能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广核额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额敏县人民政府
(一)合作背景
中广核原计划投资建设的额敏县绿氢项目,后因无应用场景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未落地,额敏50万风电项目并网所需的配套负荷不足。现经与额敏县人民政府商洽达成一致意见,中广核通过引进黄河旋风人造金刚石项目作为中广核塔城地区额敏县年产2.7万吨绿氢项目的替代负荷。额敏县人民政府、中广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召开在额投资项目协调推进会,三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会议精神,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形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1亿元(含税)产业配套服务费,用于
乙方在额敏县投资人造金刚石项目。
2.乙方同意2026年在额敏县组建子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年产4.5亿克拉
人造金刚石项目,并承诺当年建成投运,用电负荷与甲方额敏50万千瓦风电项目绑定,并积极协调下游关联外向型企业贸易额留在当地。
3.丙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与乙方建立共管账户,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资金用
途和项目进度进行监管。
4.以甲方额敏50万千瓦风电项目5月底前完成全容量并网为合作目标,丙
方负责协调落实地区相关部门(单位)所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和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
(三)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丙方出具的要求支付产业配套服务费及共管账户账号的确认函,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支付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向共管账户支付1亿元(含税)产业配套服务费。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本协议前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产业配套服务费。
*甲方有权对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实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不动产
抵押等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有效降低违约风险,确保产业配套服务费使用安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并承担建设中的各项费用。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符合支付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产业配套服务费用于人造金刚石项目。
*乙方承诺项目建成运营后,所有生产、生活用电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电源,甲方供电不足时,乙方可购买第三方电源。乙方承诺项目须正常运营五年以上。交易电价等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购售电协议》。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对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本协议签署后,丙方及时协调办理甲方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手续,确保甲方新能源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并网投运。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合作内容,或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
或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则构成违约。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费用后,即视为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无论乙方项目产业是否落地,丙方均应保证甲方项目全容量并网,且约定如下:*甲方项目未取得地区支持如期实现全容量并网的答复前,乙、丙双方不得动用共管账户资金;*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工作延误或项目未建成投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丙方应协调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告知函件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退还已收取但未完成服务阶段对应的产业配套服务费,甲、丙双方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对乙方项目做出的资产评估为退还依据。
3.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电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无法
继续履行的,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4.守约方为维护本合同合法利益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函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
(六)其他
1.三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
密以及非公开信息等,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其他事项,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始终有效,不因本协议的无效、变更、终止而失效。三方在战略合作过程中尊重并依法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害另一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2.本协议合作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经三方确认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履
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三方及时调整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失;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五年。合作期满,根据三方合作情况和继续合作意向,可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和国家政策导向,审慎运作,积极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