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3证券简称:卧龙新能公告编号:临2025-082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2亿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0.7亿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142569.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37.9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
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卧龙控股为关联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希全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并发表意见:鉴于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卧龙控股对本次担保做出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陈建成及陈嫣妮父女合计持有卧龙控股87.66%股份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146113702K成立时间1984年9月25日注册地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8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机制造;电机及控制系统、输变电、电动车、电源产
品、机电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投资;
房地产开发;商贸、酒店等实业投资;对外投资;投资经经营范围营管理;机电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6月30日
项目/20251-62024年12月31日年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004933.573923077.5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261098.192247016.66
资产净额1743835.381676060.87
营业收入1690716.493348963.13
净利润78426.3590458.7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与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办
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5.2亿元。
被担担保担保金额保证人债权人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贷款类型担保范围
保人方式(亿元)
1.402026/2/25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
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
0.502026/4/21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
进出口连带
卧龙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
公司行浙江责任2025/9/24国内信用证
控股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省分行担保
1.502026/8/7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1.802026/8/20
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卧龙控股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多年来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对其担保有利于互利发展;同时,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卧龙控股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4.2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包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7.94%。公司对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70亿元(包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28.4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