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3证券简称:卧龙新能公告编号:临2025-052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卧龙新能”)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业”或“标的公司”)90%股权转让予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重组”)。
公司与卧龙舜禹于2025年5月21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因标的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同意公司与卧龙舜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予以相应调整。该等协议自原协议生效之日生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黎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