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 *ST美都 公告编号:2020-06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MD America Energy.LLC 重大经营事
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2018年 11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MD America Energy.LLC(中文名: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DAE”)与贷款人签署了《贷款合同》(
AGREEMENT>)。MDAE分别于 2018年 11月 14日提款 1亿美元、于 2019 年 4月 28日提款 3000 万美元,合计提款 1.3 亿美元,期限 5 年。同时,签署了《质押协议》(
AMENDMENT TO CREDIT AGREEMENT>),约定在 2020年 3月 31日当日或之前 MDAE
提前偿还 3000 万美元的贷款,若无法按时偿还,则贷款人可根据《贷款合同》及《质押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2020 年 4 月 2 日,贷款人向上市公司美国子公司 MDAE 主要董事成员生发出违约通知,告知其已构成违约,贷款人称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将根据《质押协议》的约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详见公
告:2020-012号)
二、目前的进展
上述事项发生后,上市公司在第一时间通过美国境外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
(Becker & Poliakoff LLP)处理此事宜,2020 年 6 月 17 日(中国时间),上市公司已收到纽约郡最高法院的《应诉通知》,受理该案件。根据 Becker &Poliakoff LLP的诉状,其代理 MDAE(原告)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有:(1)MDAE的资产所有权权益仍是原告的资产,而被告人主张在 MDAE 中保留全部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可执行的;(2)应解除目前对 MDAE采取的系列措施,并恢复到 2020 年 4 月 1 日前的状态;(3)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和纽约州普通法,被告此次行为对 MDAE 及其母公司美都能源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尚待确定但至少超过 4.4 亿美元,被告应解除所有原告的债务,并向原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金额为 3 亿美元);(4)其他法院可能给予的进一步救济。
三、风险提示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及美国子公司 MDAE 已就该案件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若后续公司败诉或仍无法与贷款人就《贷款合同》及修正案和《质押协议》达成和解方案,则上市公司子公司 MDAE仍可能将面临重大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或重大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