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证券简称:东安动力公告编号:临2026-01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3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09493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51.6530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3人,王国强董事、史景明独立董事、WEI CAI(蔡蔚)独立董事、韩东平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2.公司5名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40556438 99.8369 217300 0.0901 175600 0.0730本次会议补选马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补选公
1司非独立董事293225988.1842173006.5351756005.281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春光、刘景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