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证券简称:东安动力公告编号:临2026-02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1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29312799.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4761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1237.7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5131237.77元;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5131237.77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40.9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131237.773556781.641235738.11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520432.675733464.274055145.16
东的净利润(元)
2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229312799.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23757.5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436347.3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9923757.52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是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40.9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否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
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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