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材料
二○二六年六月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
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对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5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
1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
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
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九、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
2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304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会议议案
1.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4《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6《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1.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1.12《公司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
31.1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4《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3.投票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
5.宣读并审议股东会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参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6年6月26日
4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党委和辰致集团党委工作要求,聚焦成本、聚智创新、聚力改革,坚持东安动力第三次创业目标,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考核指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766万元,同比增长2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万元,同比增长118.37%。董事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实施第三次创业计划,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第三次创业计划,推动企业从传统动力向新能源动力转型。全年新产品贡献率达到73.82%,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占比13.13%,首台转子发动机R05E、新能源混动专用发动机N20TDM、M15NTH以及“增程式”甲醇燃料发电机组等8款新产品成功点火,奠定了公司在独立汽油机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在全体董事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辰致集团
开展的16家子公司董事会评价中排名第一,各项具体工作如下:
1.董事会组织建设情况
(1)董事会设置情况
52025年1月24日,因工作变动,宫永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工会主
席及职工董事职务,经公司三届五次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选举推荐王林翔先生担任公司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
2025年7月30日,因工作变动,于显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变动后,公司现有董事八名,董事会缺额一名。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因前期职工董事变更,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补选王林翔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因董事缺额,审计委员会缺额一名,已于2026年3月补齐。
2.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2025年,结合新《公司法》实施及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修订董事会制度三十七项,并制定了五项制度,完善了董事会制度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24日,为落实新《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按照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善后的配套规则,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对现有董事会制度进行梳理,制定了《东安动力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东安动力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两项制度,并修订《东安动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东安动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东安动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东安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东安动力关联交易制度》等五项制度。
(2)2025年5月30日,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进一步加
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6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3)2025年9月29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修改了《东安动力公司章程》,主要包括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及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同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对现有董事会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东安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两项制度,修订《东安动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三十二项制度,并废止《东安动力公平信息披露制度》《东安动力接待与推广制度》《东安动力内部审计制度》三项制度。《东安动力公司章程》及部分配套制度修订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董事会现有制度三十八项,已形成较完善的内控体系,详细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的职权及各项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3.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7次。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7序召开召开出席
会议届次主要内容号时间形式情况
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
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薪酬、ESG
报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提质增效方案评估、九届十
14月7日现场独立董事述职、审计委员会述职等;2025年度财
一次
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签署关联交易协
应到董议、续聘审计机构、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等二十五事9人,项议案。
定实到董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契约化考核现场
期九届十事9人结果复核、回购注销股份、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
24月28日+视
会二次会,听取2025年一季度集团公司规定事项报告等频议六项议案。
现场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九届十
37月30日+视案、财务公司半年度风险评估,听取2025年半年
五次频度集团公司规定事项报告等四项议案。
应到董
现场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开展保理业务、召开
九届十10月27事8人,
4+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听取2025年三季度
七次日实到董频集团公司规定事项报告等四项议案。
事8人九届八通讯
51月24日审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次表决
九届九通讯审议2024年契约化初步考核结果、制定两项制度
62月24日
次表决应表决及修订五项制度等两项议案。
董事9九届十通讯
73月26日人,实际审议签订2025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次表决表决董
临九届十通讯85月30日事9人审议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议案。
时三次表决
会 九届十 通讯 审议签署 2025-2027 年任期绩效合约、4G9 生产
9议7月7日四次表决线改造项目等两项议案。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九届十通讯
109月29日应表决公司治理制度、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召
六次表决董事8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实际审议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九届十12月25通讯表决董常关联交易预计、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11八次日表决事8人会,听取2026年董事会会议计划、财务预算(草案)等五项议案。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履行董事职责及义务。
公司在定期董事会上对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检查、落实
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监督管
8理层落实执行董事会决议。
(2)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专门委员会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主要内容
审议2024年年报、计提减值准备、内控评价、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述职,九届五次3月28日2025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视频会议十一项议案。
九届六次4月18日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公司半年度风九届七次7月18日险评估报告两项议案。
九届八次10月17日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届二次3月20日审议签订2025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九届三次3月28日薪酬与考核案。
视频会议委员会审议2024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九届四次4月18日复核的议案。
九届五次6月27日审议签订2025-2027年任期绩效合约的议案
审议 2024 年 ESG 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九届一次3月28日评估及2025年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等四项议案。
战略委员会视频会议
九届二次 6 月 27 日 审议 4G9 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
审议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九届三次7月18日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3)公司向外部董事提供信息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在会议通知发出时提供了详细
的议案材料,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每月初编制月度报告,便于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基本情况。
4.董事会重点职权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各项职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多项议案,履行了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2)2025年,公司继续常态化进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9理。年初,公司与全体经理层成员签署2025年度绩效合约及2025-2027年任期绩效合约,同时对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评定;4月,对2024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提出聘任建议,履行了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及薪酬管理权。
(3)2025年,公司在年度董事会上,对全年财务预算进行审议,其中对公司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议,履行了董事会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
(4)2025年,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财务预算、授信等议案,履行了董事会的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三、董事会谋方向、“定战略”情况
1.为全面规划公司2025年重点工作,2025年4月7日,公司九届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号),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完成半年度完成情况评估。
该方案及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均在董事会审议前,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作决策”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11次,审议通过议案共60项,其中定期报告4份。按照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召开了3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 4G9 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放弃东安华孚股权优先认购权等3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及授权决策机制符合制度
10要求。
五、董事会“防风险”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25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体系,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识别重大风险,对已完成的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综合评价。
2025年,公司开展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1项;优化制度流程
29项;审计问题关闭率100%,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评价发现内部控制
缺陷9项,均已经整改完毕。
2025年,公司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有效,不存在未识别的重大风险。
2025年,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法治合规建设要求,公司推进法治合
规建设工作,未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
六、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
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办公室主任,另配备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四人。
2.业务能力提升
按照监管部门的培训安排,公司积极组织外部董事参加培训,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履职尽责。全年,外部董事参加培训
6人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11人次,包括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市值管理、内幕交易、履职能力等内容。
3.定期提供月度报告
为便于外部董事履职,公司每月初编制月度报告,包含公司资本市场表现、股东人数变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产销数据、公司重大要闻
11等信息。
4.外部董事现场履职
2025年,公司安排专职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了现场履职,主要
调研了公司新品研发、市场开发、经营质量等内容。
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史景明先生、WEI CAI(蔡蔚)先生、韩东平女士现场履职天数分别为 22 天、24天、22天。现场工作的方式为到公司参加现场会议、参加专题会等。
七、董事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
1.组织建设
《东安动力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九人,公司现有董事八人,缺额一名,2026年,待集团公司推荐外部董事人选后,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完成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
2.制度建设
公司将基于证监会、交易所最新制度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为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董事会会议计划
按照《上市规则》及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东安动力2026年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四次,临时会议视需求随时召开,定期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参会人会议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员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
配、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
年度4月管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述职、审计委员会述职;董事参办公楼
定期董事会10日现场2026年财务预算、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投资计会,高管
304会议
会议召开划、审计计划、培训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列席会室及召开年度股东会等。议一季度4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24日
12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度经理层副职考核
半年度
8月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三年滚动计划、中期预
董事会算调整方案等。
三季度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7年预算草案、2027
10月
董事会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计划
按照《上市规则》及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东安动力2026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6次,临时会议视需求随时召开,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2025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审计
年度会3月31日
委员会述职;2026年财务预算、审计计划等。
审计委员一季度会4月14日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半年度会8月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季度会10月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 ESG 报告;2026 年度投资计划、提质增效
战略委员会年度会3月31日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等。
薪酬与考核
年度会3月31日2025年董事、高管薪酬。
委员会
5.董事会其他日常工作
2026年,董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落实股东会决议,履行董事会职能,对经理层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子公司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13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二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认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7569.46万元,存货跌价转销4635.99万元。共计减少本期利润2933.47万元。
具体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
-549.77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663.93万元。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114.16万元。
2025年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28394.73万元;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余额178.47万元。
(二)存货
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48.65万元,跌价准备转销4635.99万元2025年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979.7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依据东安华孚2026年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值报告,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82.88万元。2025年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14减值准备682.88万元。
(四)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
本期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54.51万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250.16 万元。主要是 M12T 混动发动机开发、M12TD 增程式发动机开发、M15KE 发动机适应性开发、M15HE 增程式发动机开发等研发项目预计后
续已无市场需求,无法带来收益,将前期资本化未摊销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准备余额13935.72万元。
(五)固定资产
本期对已经闲置的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83.03万元。2025年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352.04万元。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计提、转回及转销的资产减值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减少2933.47万元。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15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745590.80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224870126.91元,减去2025年度现金分红1302917.74元,本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9312799.97元。
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131237.7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98%,
剩余1224181562.2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26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16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17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四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审议。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18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人力资源部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进行了核定,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姓名职务税前薪酬总额
陈笠宝董事长、党委书记81.69
靳松董事、总经理81.68
刘旭东董事42.65
王国强董事37.38
王林翔职工董事66.72
于显彪(离任)董事50.44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19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2026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2.9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本部东安汽发东安智悦合计工商银行300003000060000光大银行7000050000120000兴业银行100000100000建设银行6000050000110000招商银行500005000020000120000农业银行2000040000900069000交通银行6000060000中信银行5000050000兵装财务公司700006000010000140000合计46000033000039000829000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
20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21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审议。
2025年度,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审计业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本公司配合良好,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等工作。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计107万元,其中内控审计22万元。
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10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85万元,内控审计费2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微调。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22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请审议。
为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给予投资者良好的回报,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23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请审议。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
24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5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
26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
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
他事宜;
6.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27根据本次发行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
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
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28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请审议。
2026年,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施行,公司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对现有董事会制度进行梳理,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结合实际运作情况,拟修订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授权权限,具体如下:
序号原制度修订后制度
第五条第(四)项“资产处置和租赁”中“1、批准处置原值在5000
第五条第(四)项“资产处置和租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闲置赁”中“1、批准处置原值在1000
1固定资产处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闲置固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定资产处置。”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除外。”
第六条第(二)项“资产处置和租第六条第(二)项“资产处置和租
2赁”中“1、批准处置原值在1000赁”中“1、批准处置原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万元以下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3第六条第(五)项风险及规范治理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29新增第6目。(五)风险及规范治理
……
6、批准1亿元(含)以上,且在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的对下游客户年度赊销或授信额度。
同时修订董事会职权及其主要授权事项清单。
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30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请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安动力公司章程》《东安动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东安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履职评价结果等因素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每半年发放一次。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
31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构成。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为65%。
当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待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补贴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
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32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
公司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公司出售德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请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主业,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崇德一大道
以西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1178.22万元,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账面净值为731.69万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33.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2014年,公司通过抵账的方式获得该资产,获得价格11782151.6元,投入使用的时间2014年12月,土地使用权已摊销11.4年。地上建筑物已计提折旧11年。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是否账面原值建筑物折旧土地摊销账面净值审计
2025年
11782151.62894840.881713145.077174165.65是
度
2026年
11782151.62963222.941751787.447067141.22否
一季度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是以经评估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
报字(2025)第 A00128 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主要为产权持有人自持的展厅、传达室和配电房。目前房屋为企业自用,已建成物业,且市场无类似房屋交易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及假设开发法。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34(2)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的土地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以西,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租赁市场不活跃,相对客观合理的土地租金难以获取,且评估对象为已建成物业,故不适宜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近年来随着行业的火爆发展,征地成本加大,评估对象所处区域真实征地成本难以获得,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因该宗地地处德州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所处土地级别明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能够获取,且周边土地市场案例交易活跃,因此采用市场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
2.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
3.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
(1)基础性假设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资产继续使用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2)宏观经济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35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产权持有人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产权持有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产权持有人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3)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4.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含税评估值合计1433.20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731.69万元,评估增值701.52万元,增值率95.88%(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合计1178.22万元,评估原值合计1657.74万元)。主要增值原因如下:
(1)房屋建筑物:评估基准日时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工、材料及机
械使用费等,对比建成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同时,考虑市场价值变化、税收政策变化、技术状况变化、折旧政策差异、以及成新率评估等
36因素。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较早,在其取得日至评
估基准日期间,周边同类土地市场价格的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交易是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因本次资产处置完成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本次资产出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挂牌价格进行调整。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37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会报告《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请审议。
目前,公司董事会存在缺额,根据控股股东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高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附件),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军: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摩托车及零部件规划处副处长、投资管理
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总经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福特副总裁,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科技与管理信息化部总经理、总部第一党支部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改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8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四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景明先生)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史景明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处长、副总工程师,金航数码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航工业发动机有限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科技委常委,现已退休。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39应出席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数(现场+通讯)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董事会1111700
2025年,本人参加公司股东会1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3300审计委员会4400薪酬与考核
4400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4400
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签署关联交易协
议、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三季
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主要是就经理层签署2025年度绩效合约及2025-2027年任期绩效合约、复核2024年公
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等
事项进行审议;召开战略委员会3次,主要就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ESG 报告、东安汽发 4G9 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等
事项进行审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主要就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2025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
40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
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两次沟通。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股东会1次,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
培训及黑龙江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财务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共2次,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年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
41议。
报告期内,本人投入参与公司决策、调研及履职相关事务的累计工作时长约为22天。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6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7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分立重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42股东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新的承诺。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人参与了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及配套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事前对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管理层2024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结果。
43(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本人对相关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审阅,同意本次回购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史景明
2026年6月26日
44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WEI CAI 先生)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WEI CAI(蔡蔚)先生:1959 年 9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无党派,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讲师、副主任、副教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 WEMPEC 客座教授,瑞士苏黎士联邦工学院电机所高级科学家、客座教授,美国克拉克森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博士研究生、助研,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导教授、教育部汽车电子驱动控制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45应出席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数(现场+通讯)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董事会1111700
2025年,本人参加公司股东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3300薪酬与考核
4400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4400
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主要是就经理层签署2025年度绩效合约及2025-2027年任期绩效合约、复核2024年公司
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等事
项进行审议;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主要就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ESG 报告、东安汽发 4G9 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等
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主要就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2025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46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两次沟通。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黑龙江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财务
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
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年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投入参与公司决策、调研及履职相关事务的累计工作时长约为24天。
47(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6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7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分立重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新的承诺。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48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人参与了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及配套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事前对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管理层2024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结果。
(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本人对相关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审阅,
49同意本次回购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WEI CAI
2026年6月26日
50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东平女士)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韩东平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研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副总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数(现场+通讯)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董事会1111700
2025年,本人参加公司股东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51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4400独立董事专
4400
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签署关联交易协
议、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主要就签署关联交易协议、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2025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
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两次沟通。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52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出席投资者说明会4次,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黑龙江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审计委员
会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及独立董事财务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共2次,学习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年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投入参与公司决策、调研及履职相关事务的累计工作时长约为22天。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53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6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7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分立重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新的承诺。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54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本人参与了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及配套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事前对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管理层2024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结果。
(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本人对相关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审阅,同意本次回购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5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韩东平
2026年6月26日
5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