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证券简称:东安动力公告编号:临2025-06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78407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9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史景明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6名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47790 100 0 0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票比例票比例序号票数
(%)数(%)数(%)《关于公司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
1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2477901000000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联股东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春光、刘景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