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证券简称:安通控股公告编号:2026-02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358362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外运集运计划自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7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中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
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收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对安通控股的管控、经营主导和运力协同,中外运集运拟追加投资额度人民币8.03亿元(不含税费),用于增持安通控股的股份,加上前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投资中未使用的约人民币0.12亿元投资额度,合计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7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517117671股持股比例
12.22%(占总股本)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2025年7月12日披露增持计划以及2025年8月25日披露调整后的增持计划,计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本数),不超过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人民币7.2亿元(含本数);增持计划已于2026年4月计划20日实施完毕,增持183375349股,约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4.33%,增持金额约为7.2亿元)□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是□否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持股比一致行动关系序号股东名称
(股)例形成原因
1中外运集运51711767112.22%受招商局集团
2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1686080293.98%有限公司控制,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根据《上市公司
32498172935.90%司收购管理办法》4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412590.0010%第八十三条第
5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360430.0009%二款第(二)之
6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1459550.0034%规定构成一致
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行动人。
7202540.0005%
限公司
8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497420.0012%
合计93583624622.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主体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加快推进对安通控股的管控、经营主导和运力协同。如未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及安通控股
的发展需要对安通控股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拟增持股份目的
或有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拟增持股份方式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方式)
A股:人民币 4.075 亿元(含本数)~8.15 亿元(含本拟增持股份金额数)(不含税费)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中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拟增持股份价格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若安通控股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增持主体承诺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
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