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证券简称:安通控股公告编号:2025-07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股份634729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6305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其他:截至本公告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20.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仍为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投资者身份注册地址名称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9131000063
中外运集装箱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输有限公司18973953张杨路800号605室行动人
□不适用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911100007109305601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91440300618832968J人限公司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914408006698491021人公司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91440500757884717U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 91440101797388996E人司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913502006120189301人程有限公司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
91210800121119657C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前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2月18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增持安通控股211576298股股份,增持完成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15.00%增加至20.00%,其权益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份数量持股比股份数量持股比
(股)例(股)例
中外运集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46185539.09%42758682210.1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1712933.19%1351712933.19%招商港口
限售流通股1146460002.71%1146460002.71%
中国外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6080293.98%
中理外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2590.0010%412590.0010%
中联理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430.0009%360430.0009%
中外运船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9550.0034%1459550.0034%
中外运裕丰冷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540.0005%202540.0005%
营口港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7420.0012%497420.0012%
合计-63472909915.00%84630539720.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外运集运持有安通控股384618553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9.09%。其中,中外运集运持有的安通控股84209565股(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1.99%)股份系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取得;中外运集运持有的安通
控股82908988股(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1.96%)系通过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协议转让取得;中外运集运持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22%)系通过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协议转让取得。前述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安通控股分别于2025年7月12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中外运集运上述大宗交易已完成;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国新股票宝33号的上述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需取得有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能否取得该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