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证券简称:安通控股公告编号:2025-05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7月11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过户数量为2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2025年7月11日,中外运集运分别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招商港口及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招商港口及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分别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
82908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外运集运的通知,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的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过户数量为
2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
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中外运集运、招商港口和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本次变动权益变动后转让过过户前过户前转让股转让股过户后过户后股东名称户登记持股数持股比份数量份比例持股数持股比日期量(股)例(%)(股)(%)量(股)例(%)
2025/984209217500301709
中外运集运1.995.147.13
/10565000565
2025/928881739000249817
招商港口6.830.925.90
/10293000293国新证券(代表
2025/9178500178500“国新股票宝4.224.2200/10000000
33号”)
三、其他情况说明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能否取得该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协议转让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完成尚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