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3-09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瑞茂通”)、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公司旗下全资
子公司浙江和辉和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晋和”)
为江西瑞茂通提供的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为浙江和辉、郑州嘉瑞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5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和江苏晋和已实际为江西瑞茂通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和辉、郑州嘉瑞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49700万元、
人民币2987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已审议的预测担本次担保金已提供担保余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额(万元)额(万元)瑞茂通供应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00090006000链管理股份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562006500149700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272110000298700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1500090006000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1500090006000公司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瑞茂通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以下简称“新余农商行良山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和江苏晋和与新余农商行良山支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2023]余农商行良山支行保字第 B21020202311150001号,公司、浙江和辉和江苏晋和在9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江西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徽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
2023111500000374号,公司在6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第 ZZ15(高保)20230012,公司在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10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2023年度预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度预测担保额度调剂额度(万测担保额度(万元)元)(调剂后)(万元)郑州嘉瑞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394221-1500392721瑞茂通供应链司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
154700+1500156200
燃料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33147937523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毓秀山太阳城
法定代表人:杨东明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焦炭、棉花、矿产品、建
材、家具、室内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633343483.97元;负债总额为271552437.47元;净资产为361791046.50元;营业收入为522043526.15元;净利润为2842040.3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848835280.77元;负债总额为488284116.33元;净资产为360551164.44元;营业收入为413053329.80元;净利润为1760117.9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江西瑞茂通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瑞茂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17号3幢506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3490574922.53元;负债总额为2317693641.11元;净资产为
1172881281.42元;营业收入为7779849875.18元;净利润为
34868606.4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3452569854.11元;负债总额为2268339900.59元;净资产为
1184229953.52元;营业收入为5586986491.30元;净利润为
11348672.10元。
与瑞茂通关系:浙江和辉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和辉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0575764441.47元;负债总额为8355438884.01元;净资产为
2220325557.46元;营业收入为14405233881.24元;净利润为
140697848.50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0123279226.11元;负债总额为7880796591.61元;净资产为
2242482634.5元;营业收入为13231012724.46元;净利润为
22157077.0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是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嘉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
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甲方为多个保证人为本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
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有权请求其他保证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损失。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时,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
担保物权时,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优先追偿保证人或担保物权,或同时追偿保证、担保物权,甲方自愿放弃相关抗辩权。
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
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
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担保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
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江西瑞茂通、浙江和辉、郑州嘉瑞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3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新增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
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74037.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7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392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0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