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 瑞茂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约59572.1175万元人民币(包含作为
第三人的案件)
*诉讼、仲裁案件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或依照执行通知书
调整相关费用,剩余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收到诉讼/仲裁涉
序诉讼/仲裁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相关材料及金额(万进展情况号类型的时间元)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立案,尚
1自然人劳动争议2026/5/133.716(被追加为被告)未开庭审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金融借款合已立案,尚
2瑞茂通2026/5/1810017.5
公司郑州分行同纠纷未开庭审理
大连亚腾煤炭有限已立案,尚
3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仲裁2026/5/2144.8083
公司未开庭审理
海上、通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已立案,尚
4水域货物运2026/5/222059.3143
公司宁东支行责任公司(第三人)未开庭审理输合同纠纷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湖北国际经济技术方)、瑞茂通(保证人)、上海买卖合同纠已立案,尚
52026/6/15655.2651合作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纷未开庭审理为股东被起诉)北京和通天下私募已立案,尚
6瑞茂通仲裁2026/6/418482.956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开庭审理湖北国际经济技术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纠已立案,尚
72026/6/53963.8963合作有限公司方)、瑞茂通(保证人)纷未开庭审理
烟台正大鑫建园区债权转让合已立案,尚
8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6/91006.5144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纠纷未开庭审理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已立案,尚
92026/6/9/
理有限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纷未开庭审理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承揽合同纠已立案,尚
10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6/1031.5505
福建公司纷未开庭审理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立案,尚
11自然人劳动争议2026/6/104.47(被追加为被告)未开庭审理
劳动人事争已立案,尚
12自然人瑞茂通2026/6/119.2397
议仲裁未开庭审理华远陆港国际供应已立案,尚
13链管理(山西)有瑞茂通(作为股东被起诉)/2026/6/1213750
未开庭审理限公司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已立案,尚
142026/6/122200.2470
有限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纷未开庭审理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已立案,尚
152026/6/122342.64
有限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纷未开庭审理
合计59572.11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执行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33712.468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92%(包含已撤诉案件、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的案件)。
二、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或依照执行通知书调整相关费用,剩余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可能还会发生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因公司提供担保而可能被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将保持关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附表: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执行及进展情况表
诉讼/仲裁/
序诉讼/仲裁
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执行涉及金进展情况号类型额(万元)天津市顺鑫供应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14027.2232执行阶段链有限责任公司方)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欠款17420.1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10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19.5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5992.6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9月3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0208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均按照年利率18%计收利息);
2、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借款16951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29日为
297284.17元,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利率计算,2025年11月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标准计算);
3、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水支行律师费22709元;郑州银行股份有金融借款
2人)、瑞茂通(保证人)、那曲瑞昌34579.68844、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
限公司金水支行合同纠纷
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保证人)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分别在35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5、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被告那曲瑞昌煤
炭运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00万股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
在35000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被告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6、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被告郑州瑞茂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550万股、50万股、800万股、1172
万股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分别以10251万元、219.5万元、3616.32万元、5319.8252万
元为限优先受偿。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7、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被告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60万股、2100万股、860万股股
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分别以7488.592万元、9492.84万元、3903.626万元为限优先受偿;被告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8、驳回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6089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诉讼费负担限额以其承担的责任比例为限)。
郑州银行股份有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31468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限公司金水支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
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旭嘉商贸有限
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9000000元及利息1100006.25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10日,之后罚息以289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郑州卓瑞供应链管河南农村商业银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理有限公司追偿;
4行股份有限公司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29159.7306
合同纠纷3、被告胡萍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郑州中心支行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4、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923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司、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胡萍负担。
已上诉。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
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涵川贸易有限河南农村商业银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公司偿还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209000000元及利息676637.金融借款5行股份有限公司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21076.68215元(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0日,此后利息、罚息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实合同纠纷
郑州中心支行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际清偿之日止,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90183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涵川贸易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负担。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33300万元及利息110006.25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10日;
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的利息,以本金33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等)以3330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上浮50%,即9.7875%计算】;
2、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臻
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郑州卓瑞河南农村商业银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债务;
6行股份有限公司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33482.3143
合同纠纷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郑州中心支行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4、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3137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
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共同负担。
中原银行股份有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725300.5386审理中限公司周口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郑州银行股份有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822661.86审理中限公司金水支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郑州新发展商业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保理合同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由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移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9977.6864
保理有限公司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纠纷院。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东亚银行(中人)、瑞茂通(保证人)、上海瑞茂金融借款
10国)有限公司杭7715.7875审理中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合同纠纷州分行股东被追加为被告)
11中国工商银行股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4536.6019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份有限公司宁波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1、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
北仑分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借款本金45000000元,支付至2025年12月2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93750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主债权
余额19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履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款项向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
3、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主债权余额
19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履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款
项向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67269元,保全费
5000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提起诉讼后撤诉。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71220.15元;
二、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度未
休年休假折算工资21376.96元;
三、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31.0100
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7000元;
四、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2月
2日差旅费报销款502.5元;
五、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劳动争议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
12自然人
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
7.8677执行阶段
公司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提起诉讼后撤诉。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1500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
瑞茂通4.3359
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1859.38元;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裁决结果已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7500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
瑞茂通7.875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61250元;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瑞茂通22.1209已撤诉
裁决结果已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7925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8632.36元;
瑞茂通9.0363
三、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5天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人民币3805.56元;
四、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已出、上诉阶段。一审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8880.23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25年11月工资6783.17元;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劳动合同
13.8782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茂通纠纷
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2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3118.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山东微湖供应链买卖合同
13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7.7348审理中
管理有限公司纠纷(作为买方股东被列为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14份有限公司宁波7748.2885审理中
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北仑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1524845.0099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限公司金水支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新余农村商业银请人)、瑞茂通(保证人)、浙江和
16票据纠纷6002.8162审理中
行股份有限公司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1725000审理中限公司郑州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上海浦东发展银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18行股份有限公司20870.965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郑州分行山东民生国际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193194.5786审理中易有限公司方)纠纷河南农村商业银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20行股份有限公司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14956.7131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合同纠纷
郑州中心支行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签订的编
号为 ZZJR-hhny-20250925 的《煤炭供需合同》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履约
保证金9632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9632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保
971.6662
证金实际退还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 LPR 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州辉和贸易有买卖合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
21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纠纷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662.26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签订的
编号为 ZZJR-GZHH-20251015 的《煤炭供需合同》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解除;
4593.9872
二、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款41890000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预期可得利益损失3780000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315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6487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8278元(已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江西省财通恒锦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买卖合同
22供应链管理有限1679.8689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联营企业股东被列为被告)纠纷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新余农村商业银款人)、瑞茂通(保证人)、浙江和金融借款
239017.5000审理中
行股份有限公司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合同纠纷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石嘴山银行股份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保理合同
24有限公司银川分3011.8833审理中
司纠纷行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468895.1元及利息(以6468895.1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40%计算);二、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保理融资款本金4500000元及利息、罚息(以保理融资款450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2月22日按照年利率11%计算;罚息自2026年2月2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
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合同年利率12%计算);25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股东651.6695保理有限公司纠纷三、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任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后,另一被列为被告)
方在本案中对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的还款责任相应免除;本判决第一项原告郑州
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四、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1587元、律师费87765元;
五、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第四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
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六、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164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
316644元,由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268844元,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7800元。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7922632.66元及违约金(其中25028613.80元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其余
322894018.86元自2026年3月6日起,均按日万分之二点五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28882599.05元及违约金(其中27146985.85元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其余
301735613.20元自2026年3月6日起,均按日万分之二点五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0元;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广州南沙海港贸买卖合同四、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
26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68079.0840易有限公司纠纷带清偿责任(其中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债务的保证额度以40000万元为限,对浙江和辉电(买方)、瑞茂通(保证人)力燃料有限公司债务的保证额度以40000万元为限)。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
五、驳回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3225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37257元,由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351649元,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受理费
1791394元,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694214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27份有限公司郑州15050.988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东风支行山东民生国际贸买卖合同
28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2678.4764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易有限公司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29份有限公司郑州27984.6766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30份有限公司郑州15031.520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东风支行山东民生国际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31647.8520审理中易有限公司方)纠纷石嘴山银行股份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保理合同
32有限公司银川分4015.8444审理中
司纠纷行成都蓉欧瑞易实民间借贷
3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102.4042执行阶段,将被执行人瑞茂通部分车辆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业有限公司纠纷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裁决如下: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劳动合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纠纷;规定,现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34自然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确认劳27.1096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
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郑动关系纠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纷*该自然人提起新的诉讼,被告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为瑞茂通,请求确认其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诉讼正在审理中。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裁决如下:
*劳动合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同纠纷;规定,现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35自然人*确认劳17.0765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动关系纠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纷*该自然人提起新的诉讼,被告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为瑞茂通,请求确认其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诉讼正在审理中。
山西潞安煤炭经
36瑞茂通合同纠纷5834.1782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煤炭经瑞茂通、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37合同纠纷9100.6915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山西潞安煤炭经
38瑞茂通合同纠纷8719.030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煤炭经瑞茂通、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39合同纠纷5672.4319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山西潞安煤炭经
40瑞茂通合同纠纷9761.719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
41山西潞安煤炭经瑞茂通合同纠纷7702.3600已撤诉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煤炭经
42瑞茂通合同纠纷5758.007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煤炭经
43瑞茂通合同纠纷8105.6316已撤诉
销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1704802.32元及利息(以1704802.32元为基数,支付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山东丰瑞实业有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计付);44172.2968限公司方)纠纷二、驳回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江苏港瑞供应链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453992.7091已撤诉管理有限公司方)纠纷
民事调解书已出,具体内容如下:
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一、解除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
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7年4月1日前向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52954051.94元、利息3037348.75元、罚息10334.39元(截至2宁夏银行股份有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金融借款026年3月3日)及自2026年3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
4615653.1136限公司宁东支行司合同纠纷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四、案件受理费1048802元,减半收取52440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于2027年4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辽宁源通煤业有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
47仲裁22.0134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限责任公司方)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洛阳产融集团有买卖合同
48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嘉瑞/已撤诉
限公司纠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兴业银行股份有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492982.98081、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限公司宁波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分行信用证垫款29609958.33元,并支付以29609958.33元为基数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的罚息;
2、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分行律师费30000元;
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对上述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第
一项、第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承担
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9850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负担。
公司清算
50李某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88.48已撤诉
责任纠纷
51自然人瑞茂通劳动争议40.8856审理中江苏银行股份有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523707.9997审理中限公司泰州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分行偿还信用证垫款本金3000万元、罚息33750元,并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5%支付自2025年12月31日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
2、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郑州瑞茂通
中信银行股份有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信用证融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533022.6169
限公司银川分行司资纠纷3、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对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汇票号为630249103926520250623001339211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享有质押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1969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负担。公告费45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负担。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劳动合同
54自然人17.1374审理中
茂通、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纠纷山西银行股份有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信用证融
55限公司太原新建9081.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人)、瑞茂通(保证人)资纠纷南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金融借款
56行股份有限公司202.9436审理中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徐汇支行
57上海农村商业银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金融借款303.7309审理中行股份有限公司款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徐汇支行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深劳动合同
*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纠纷;劳
58自然人78.4530*该自然人提起新的诉讼,被告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与被告存在事实劳
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动关系纠动关系,该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ENTURY 纷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中信银行股份有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金融借款
5936046.4812审理中限公司郑州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渤海远洋(河保证合同60北)运输有限公瑞茂通(保证人)51852.280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纠纷司
61自然人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20.5748审理中
上海农村商业银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金融借款
62行股份有限公司506.6782审理中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徐汇支行
瑞茂通、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63自然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52.248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纠纷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
64团榆神煤电有限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审理中公司(第三人)
自然人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劳动合同
659.901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纠纷
66自然人瑞茂通劳动争议31.9147审理中
67自然人瑞茂通劳动争议12.6006审理中
宁夏银行股份有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
68合同纠纷1874.7324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宁东支行公司(债务人)、瑞茂通(保证人)浙江萧山农村商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金融借款
69业银行股份有限2024.4356审理中
人)合同纠纷公司河上支行山西潞安煤炭经买卖合同
70瑞茂通(第三人)9049.1374审理中
销有限责任公司纠纷山西潞安煤炭经买卖合同
71瑞茂通(第三人)9748.6560审理中
销有限责任公司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银川宁东支行支付垫款1000万元,利息46666.67元,合计10046666.67元,并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支付自2026年1月20日至垫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1亿元内、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最高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信用证纠
72限公司银川宁东1009.2707额2亿元内对上述垫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纷
支行3、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4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广州南沙海港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买卖合同
733130.3090审理中易有限公司方)纠纷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松阳县华顺交通买卖合同
74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3562.8441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投资有限公司纠纷(作为股东被起诉)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川宁东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0000000元,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复利1205514.72元,本息合计
91205514.72元;以借款9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9%计算,支付2025年12月22日至借款
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逾期利息、复利;
交通银行股份有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金融借款
75限公司银川宁东9145.9429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
支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91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宁夏银行股份有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
76合同纠纷2027.8976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宁东支行公司(债务人)、瑞茂通(保证人)日照新东港物产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确认合同
77/审理中有限公司三人)无效纠纷中国检验认证集承揽合同
78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3904审理中
团福建有限公司纠纷
广西自贸区钦州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港片区开发投资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 确认合同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2
793662.0220集团有限责任公 人) 无效纠纷 -TWGJ82)无效。案件受理费 224671 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司已收到上诉状。
日照新东港物产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试用买卖
805661.807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有限公司方)合同纠纷渤海远洋(河81北)运输有限公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仲裁196审理中
司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劳动合同
82自然人20.8983审理中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纠纷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劳动合同
83自然人7.5946审理中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纠纷中信银行股份有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金融借款
843012.639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银川分行司(借款人)合同纠纷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劳动争议
85自然人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2.1101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纠纷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86自然人瑞茂通、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30.5536审理中
纠纷
瑞茂通、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劳动争议
87自然人8.5846审理中
司纠纷劳动争议
88自然人瑞茂通82.0969审理中
纠纷湖北国际经济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895655.27已撤诉术合作有限公司方)、瑞茂通(保证人)纠纷中国检验认证集承揽合同
90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4.0819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团福建有限公司纠纷
海上、通中国台州外轮代海水域货
91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042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理有限公司运代理合同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金融借款
92限公司银川宁东10114.727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支行山西潞安煤炭经确认合同
93瑞茂通(第三人)14961.3335审理中
销有限责任公司无效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支付工资11000元;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
94自然人劳动争议10.5123内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80432.9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2102.76元;
公司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保全费
1582元,均由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资9774.52元、经济补偿金49895元、应休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未休年假工资9749.60元;
95自然人司、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劳动争议7.0587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保全费1163元,均由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恒丰银行股份有买卖合同
96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6386.192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郑州分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
公司郑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资5172.28元、经济补偿金43961.32元;
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97自然人郑州分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劳动争议5.0101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有限公司
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保全费
962元,均由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负担。
丹东华孚鸭绿江买卖合同
98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6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热电股份有限公纠纷司南昌市红鹄产业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股权转让
9923876.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投资有限公司人)纠纷山西潞安煤炭经买卖合同
100瑞茂通10555.7726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确认合同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286-
1012752.2920
无效纠纷 TWGJ75)无效。案件受理费 179255 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9-确认合同
102 2202.3596 TWGJ85)无效。
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151695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IKT-23312-确认合同103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 5976.2138 TWGJ87)无效。无效纠纷
人)案件受理费340324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广西自贸区钦州已收到上诉状。
港片区开发投资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集团有限责任公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V-ZMKT-23313-确认合同
104 司 4100.3592 TWGJ89)无效。
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246509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5-确认合同
105 1701.7995 TWGJ88)无效。
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123804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3-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确认合同
106 5396.9734 TWGJ84)无效。
三人)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311295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107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 确认合同 3801.0305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公司(第三人) 无效纠纷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1-
TWGJ86)无效。
案件受理费231678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1-确认合同
108 4756.8937 TWGJ76)无效。
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279309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6-确认合同
109 3322.1615 TWGJ90)无效。
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207727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2-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确认合同
110 3237.507 TWGJ79)无效。
人)无效纠纷
案件受理费203501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 确认合同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QBGM-EM2352-TWGJ64)无效。1114898.8181
人)无效纠纷案件受理费286368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广西钦保国际贸已收到上诉状。
易有限公司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 确认合同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编号为 TW-QBGM-23241-TWGJ66 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受理
11212811.1939
人)无效纠纷费585872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劳动争议
113自然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0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1、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动报酬9500元;
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49900元;
114自然人郑州分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劳动争议6.2846
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有限公司
3441.36元;
4、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负担。
瑞茂通、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
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劳动合同
115自然人64.3544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纠纷
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海上货运中国台州外轮代116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被追加为代理合同8.722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理有限公司共同被告)纠纷华夏银行股份有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信用证纠
11712082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限公司郑州分行人)、瑞茂通(保证人)纷徐州能泰物资贸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买卖合同
118174.2102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易有限公司方)纠纷
湖北国际经济技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买卖合同
1193963.88已撤诉
术合作有限公司(保证人)纠纷郑州银行股份有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金融借款
1207340.643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限公司金水支行人)、瑞茂通(保证人)合同纠纷山西潞安煤炭经买卖合同
121瑞茂通13199.3675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销有限责任公司纠纷湖南华菱资源贸
122瑞茂通(被追加为第三人)//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易有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追郑煤机商业保理保理合同
123加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4755.25审理中
有限公司纠纷
限公司(被追加为被告)
874140.351
合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