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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瑞茂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ST瑞茂 --%

公司代码:600180公司简称:瑞茂通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资金未及时完整记录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由于存在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原因如下:“1、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茂通应收账款余额972570.39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4771.60万元,

瑞茂通未能对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有效催收,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资金调度不合理,加剧了瑞茂通的流动性风险。瑞茂通在应收账款回款及催收管理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记录。瑞茂通存在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纳入财务核算,财务记录不完整问题。瑞茂通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650090030057067)自开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记载于财务账内,该银行账户2025年度收支发生额

合计10188700.29美元、2025年12月31日余额606214.41美元。瑞茂通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重大错报。”公司针对有不同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1、应收账款相关事项

公司通过向客户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开展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公司对不同风险特征的客户进行分组管理与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客户涉诉、账户冻结、行业环境、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存在显著减值迹象的客户及时调整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系基于客户实际风险状况、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及多情景分析综合判断,减值迹象识别及时、损失估计依据相对充分,计提比例与客户风险等级相匹配,计提金额相对具有合理性。

2、银行账户及对应资金、交易未记录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数量较多,拥有一般存款账户及保证金账户600余个;经以往年度审计验证,公司不存在账面未记录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管理规范且账务处理合规。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保证金账户(账号:650090030057067),专门用于煤炭转口业务信用证结算。该账户自开立之日起至2025年11月期间未发生任何业务收支;2025年12月,通过该账户完成一单货物货款结算,上游结算金额4791242.94美元,下游结算金额5397457.35美元,结算后账户结余606214.41美元。

按照公司常规业务操作流程,保证金账户完成信用证结算后,账户结余资金应及时划转至公司在该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本次结余资金长期未完成划转,主要因融资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不够全面、信息传递存在遗漏,同时,因该保证金账户无法自主查询、获取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叠加融资岗位人员工作交接衔接不到位,导致该笔账户资金未及时被排查发现,暂未纳入公司财务账面核算管理。公司于期后发现该事项,已第一时间完成2025年12月份账务调整及整改处理,确保2025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后续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完善账户管控机制,强化融资岗位人员交接管理,建立境外账户、保证金类账户定期排查机制,加强与合作银行常态化沟通对接,压实岗位职责,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详见上文“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主要业务单元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生产管理、投融资

管理、财务核算、信息系统、仓储物流、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行政和运营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内控评价受限于评价工作开展条件及资料获取情况,未全面实施控制测试等进一步核查程序,评价范围与可获取信息存在一定限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0.5%

资产总额潜在错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财务报告中的其他重要指标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考以上指标设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0.5%

资产总额潜在错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a)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b)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

c)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e)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以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一般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的保证金户,因保证金账户无法自主查询、获取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叠加相关人员离职、工作交接不全面、信息传递遗漏,导致账户资金及交易未及时纳入财务核算。经测算,该账户未入账涉及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资产总额比例均不足0.5%,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该事项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目前公司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该境外银行账户已完整纳入账务核算,账户全部收支明细已补充登记入账,账务处理调整完毕。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1、财务制度更新滞后;2、信息系统账号权限未定期检查;3、尚未安装统一的企业级杀毒软件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运行有效,但受经营环境、风险事件及人员调整影响,在信息披露管理、内部控制监督及执行连续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下一年度,公司将重点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人员配置与岗位衔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重大债务违约信息披露不及时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同时存在流动性紧张、部分债务逾期、银行账户冻结、多起未决诉讼及控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等事项,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产生一定影响。

本期公司人员调整幅度较大,部分岗位人员变动频繁,内部控制执行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基于各部门提交的自我评价结果开展,受限于评价工作开展条件及资料获取情况,未全面实施控制测试等进一步核查程序,评价范围与可获取信息存在一定限制,未能涵盖全部潜在风险。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管理,积极化解经营风险,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万永兴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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