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ST 瑞茂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H24 瑞茂 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H24 瑞茂 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辉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公司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9
第五节重要事项..............................................2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1
第八节财务报告..............................................53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本集团、瑞茂通指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瑞茂通、控股股东指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豫辉指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元指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期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公司的中文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瑞茂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 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CS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白硕贾瑞张欢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区(郑东)北龙湖如意区(郑东)北龙湖如意联系地址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
电话0371-555272420371-555272420371-55527242
传真0371-555913740371-555913740371-55591374
电子信箱 ir@ccsoln.com ir@ccsoln.com ir@ccsoln.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公司注册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驼峰路84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无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公司办公地址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 http://www.ccsoln.com
电子信箱 ir@ccsoln.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瑞茂 600180 九发股份、瑞茂通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
主要会计数据16上年同期年同期增减(-月)(%)
营业收入803362527.959463626050.78-91.51
利润总额-1061662706.1278037310.95-146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333429.2556941677.42-1963.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12890577.8348861757.66-2172.97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496564.42-203467337.39/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76897550.844647199538.23-25.18
总资产18649294713.4721470314193.23-13.14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1上年同期(-6月)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8450.0528-1964.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8450.0528-1964.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93960.0453-2174.17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130.72减少26.8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4.940.62减少25.56个百分点资产收益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471587.72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441370.71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11266806.65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69000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1272784.86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8561417.81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156744.6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2968374.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3569.55
合计-48442851.4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从事的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货值高、运输半径长、流通环节成本高、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大宗商品市场容量巨大,2025年大宗商品主要品种的营业收入都在数万亿元,主力大宗商品品种万亿级的市场规模为行业参与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2026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动能偏弱,地缘政治冲突持续、贸易壁垒复杂化加剧,全球大
宗商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承压,国际市场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全球主要煤炭出口国产能释放承压、供给增量有限,与此同时,受国际局势影响,全球天然气价格持续走高,燃气发电成本上升催生气转煤替代需求扩张,共同推动国际煤炭市场供需保持偏紧态势,叠加极端天气扰动、政策调控等多重外部因素扰动市场预期,国际煤价保持高位运行。
国内稳经济政策多措并举,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4.7%,经济运行保持韧性,但全国煤炭供需格局结构性收紧,一方面,国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趋严,主产区多家矿井开展停产整改,整体复产节奏放缓,原煤供给阶段性收缩。另一方面,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攀升,叠加下游迎峰度夏补库需求释放,供需缺口依然呈扩大态势,煤炭价格重心较去年同期显著上移。
随着我国积极与世界各国发展经贸关系,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进口国和消费国,现代供应链企业在整合全球大宗商品资源、提升供应链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层面发挥着
重要作用,未来现代供应链企业将持续改革升级,服务全球化已成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宗商品供应链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大宗商品供应链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全球大宗商品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创新和现代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煤炭供应链业务
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版块,公司坚持对煤炭供应链产业的深耕,依托多年积累的优势,构建了覆盖国内煤炭主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以及国际市场的全球化煤炭供应链网络。公司
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始终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向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供应链服务,实现煤炭供应链链条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
2026年上半年,全球石油化工行业正处于深度调整周期,下游需求修复乏力,产品价格持续承压,盈利空间被不断压缩。受行业持续低迷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影响,公司进一步缩减石油化工相关业务规模,通过持续调整业务布局、降低该板块业务占比,减少行业下行带来的经营压力和风险,将各类资源聚焦于核心业务板块。
3、农产品业务
公司依托培育多年的大宗商品交易能力和区域优势,布局农产品领域,在农产品加工及产成品销售方面做产业链延伸。公司重点围绕大豆领域,在大豆产业链上开展产业布局,主要业务模式是从国际大豆主产国采购大豆运输到国内港口后,通过多式联运运输到公司旗下的农产品加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出产成品豆油和豆粕进行销售,同时借助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操作策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自2025年第四季度起,受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大豆采购加工相关业务暂无法继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业务聚焦、降本增效”为指导,以“风险处置、稳健复苏、合规经营”为核心主线,努力保障持续经营,稳定业务开展。
(一)大宗商品业务经营情况
1、煤炭供应链业务
煤炭品类是公司的核心经营品类,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印度尼西亚、澳洲等海外核心区域,实现煤炭销售157.57万吨,煤炭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4.81%。
2、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
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板块经营品类为生物柴油,公司依托在生物燃料业务领域的经验和布局,从印度尼西亚采购原料运至代加工厂,经代加工后销售到中国香港。报告期内,该品类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69%。
3、农产品业务
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原材料投产加工,仅依托前期留存的豆油豆粕等库存商品开展销售业务。目前粮油加工厂尚未开机,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力争在保障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产品业务的开机运转。
(二)合资公司经营情况
合资公司依托双方股东的核心资源开展业务,同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本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合资公司发生亏损,对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共计-3.61亿元。
(三)债务风险应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现有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旨在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此外,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为推进庭外重
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庭外重组等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启动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和债权申报工作,但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全球化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网络
公司在煤炭供应链领域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搭建了覆盖国内煤炭资源主产地和主要消费地的业务渠道资源,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累了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海外渠道资源,为公司调整经营策略、保障境外业务稳健运营提供支撑。
(二)供应链核心节点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深耕煤炭行业多年,在产业链上下游与拥有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地方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均有合作,具备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在复杂环境下继续开展业务提供了支撑。
(三)风控、运营体系建设
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拥有覆盖业务全流程的风控、运营体系,针对各版块业务,对客户准入、合同签订、业务执行、资金调配、衍生品头寸实施统一考核管理,为公司业务管理提供支撑。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03362527.959463626050.78-91.51
营业成本815744230.209052550242.45-90.99
销售费用3626572.3155888886.05-93.51
管理费用103693528.44123024799.92-15.71
财务费用166551221.70222574505.33-25.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496564.42-20346733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7413.3629610181.77-124.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8030.27-21673163.5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债务逾期相关事项影响,公司煤炭国内业务、煤炭进口业务、农产品加工业务等均已暂停经营,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债务逾期相关事项影响,公司煤炭国内业务、煤炭进口业务、农产品加工业务等均已暂停经营,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缩减,销售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对员工优化,职工薪酬减少,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上行,公司汇兑损益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业务量减少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较多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偿债现金流出规模下降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期本期期上年期末金额情末数占末数占较上年况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总资产上年期末数总资产期末变说的比例的比例动比例明
(%)(%)
(%)
货币资金127397707.870.68433105975.462.02-70.59
交易性金融资产46270.450.00-100.00
应收票据83199866.130.39-100.00
其他应收款503079879.682.701124593890.565.24-55.27
存货110126015.380.5957910723.480.2790.17
使用权资产106589932.490.57222779147.281.04-52.15
长期待摊费用357047.060.00552705.050.00-35.40
交易性金融负债2354858.860.01-100.00
应付票据1906129465.758.88-100.00
应交税费22249574.790.1236159964.330.17-38.47一年内到期的非
450042041.272.4169952517.440.33543.35
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154602322.620.83511210593.152.38-69.76
租赁负债81495535.390.44180442223.020.84-54.84
预计负债14441214.410.084414151.590.02227.16
递延所得税负债3450936.350.025992962.290.03-42.42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报告期内,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较上年期末减少;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衍生金融工具浮动收益较上年期末减少;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已贴现或背书转让的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较上年期末减少;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上年期末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银行提前扣划未到期应付票据保证金,随对应应付票据到期予以终止确认并转出,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
存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生物柴油库存较上年期末增加;
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及船舶租赁合同终止导致使用权资产减少;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导致长期待摊费用减少;
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衍生金融工具浮动损失较上年期末减少;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到期未兑付,扣除相应保证金后相关款项转入短期借款核算,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兑付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导致应付票据减少;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部分重分类导致较上年期末增加;
应付债券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部分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较上年期末减少;
租赁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支付租赁款及船舶租赁合同终止导致租赁负债减少;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未决诉讼增加导致预计负债增加;
1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及船舶租赁合同终止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53913771.9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67%。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6234653.51主要为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冻结等
固定资产424927908.99抵押借款、司法保全
无形资产34828872.00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53813859.14质押借款、司法保全
长期股权投资9407333547.11提供担保出质股权、股权冻结
其他应收款172148411.07银行提前扣款、司法冻结
预付款项4200000.00司法冻结
合计10143487251.82/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本期计提的减本期出售/赎回资产类别期初数计公允价值变本期购买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变动损益值金额动
衍生工具46270.45-46270.45
私募基金62227109.44528988.75594326.7462161771.45
合计62273379.89482718.30594326.7462161771.4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账面价计入权益本期公允值占公司报初始投资金期初账面的累计公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售期末账面衍生品投资类型价值变动告期末净资额价值允价值变购入金额出金额价值损益产比例动
(%)
商品衍生品599296.57-230.86265.76599296.57
合计599296.57-230.86265.76599296.57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详见第八节附注五、11及第八节附注五、39,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更。
化的说明
公司为配套主营业务现货经营,运用商品衍生品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相应产生公允价值变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动损益和投资损益,实际影响损益金额为人民币-1629.41万元,该损益与主营业务经营损益密切相关。
本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为主的商品衍生品投资活动,是以商品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对冲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公司持有的现货商品及在手订单的价格风险。衍生品投资对本公司因商品价格波动产生的经营结果波动构成了有效对冲。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商品衍生品受大宗商品供需、地缘政治、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
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对手若出现违约,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合约结算。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2、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内部操作流程、保密义务、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公司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变动。
1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涉诉情况(如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9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主要业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务郑州嘉瑞供应链供应链
子公司1800000000.008758252781.531524648458.72110.50-156801715.59-157312120.47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河南物产集团有供应链
参股公司6000000000.007399768375.083745758938.281308905236.58-354265745.70-297852481.72限公司管理
1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公司名称方式影响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注销无重大影响
VIETNAM COMPANY LIMITED河南瑞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无重大影响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及自身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现阶段国内持续深化产业结构提质升级,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之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争端和贸易摩擦加剧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会做好行业发展预判,根据经济环境及政策发展做好经营策略的调整,努力控制经营风险。
2、经营风险
因公司部分客户新增涉及诉讼等事项,应收款项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应收款项未按期收回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动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因自身涉及诉讼产生利息、罚息等财务成本,加上公司持有的部分联营企业当期发生亏损,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动性。公司将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同时持续梳理存量资产,探索可行的资产优化路径,争取降低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宗教环境复杂多样,法律体系不尽相同,环保要求、部分国家间贸易摩擦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秩序和经济形势可能存在起伏和波动,当今世界能源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可能对公司的境外业务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做好项目决策前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为业务运行提供支撑。
3、控股股东股权冻结风险
1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比例较高,如相关股份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以寻求相应的化解方案。
4、行业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大宗商品行业的开放和市场化,加之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逐步实现,行业竞争将会加剧。公司将围绕既定战略,集合现有资源,夯实经营发展基础,力求保住主营业务的造血能力,为后续脱困奠定基础。
5、债务逾期及诉讼风险
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导致相关主体融资能力下降。由于公司为旗下部分子公司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收付款等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根据相关结果确认负债和调整相关费用,剩余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具不利于公司的判决生效,有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6、庭外重组实施相关风险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达成有效力的协议。
7、退市风险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
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公司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1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上半年,公司多措并举夯实经营发展基础,坚持优化资产结构,力求保住主营业务的
造血能力,为后续脱困奠定基础。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持续梳理存量资产,探索可行的资产优化路径,尽力缓解流动性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各类风险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其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已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现有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旨在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同时,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庭外重组等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启动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和债权申报工作。
2、持续规范公司治理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各项治理工作依照现行制度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年限届满申请辞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同步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本次选举有效保障了董事会的平稳运行,持续夯实公司治理架构。
3、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上证 e 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
4、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审核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尽可能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理解,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1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1月,因身体、年龄的原因申请
谢德明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副总经理、董事会2026年2月,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朱莹莹离任工作调动
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2026年3月,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
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
胡磊董事、总经理离任工作调动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的职务。
2026年6月,因其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
章显明独立董事离任其他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026年3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
万永兴总经理聘任其他其担任总经理。
2026年2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
副总经理、董事会其担任董事会秘书;2026年3月,经董白硕聘任其他
秘书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其担任副总经理。
2026年2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
郝秀琴独立董事选举其他其为独立董事。
2026年6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
金高峰独立董事选举其他其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万永兴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助于保持公司战略决策与日常经营管理的连贯性,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运营效率。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无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1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如未能及是否有是否及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承诺承诺时履行应承诺背景承诺方承诺时间履行期承诺期限时严格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类型内容说明下一限履行原因步计划郑州瑞茂通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避免与上市解决同业供应链有限2011年12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公司同业竞否是
竞争公司、万永月21日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争的承诺
兴、刘轶期间持续有效郑州瑞茂通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与重大资规范与上市解决关联供应链有限2011年12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产重组相公司关联交否是
交易公司、万永月21日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的承诺易的承诺
兴、刘轶期间持续有效郑州瑞茂通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关于保障上供应链有限2011年12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其他市公司独立否是
公司、万永月21日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性的承诺
兴、刘轶期间持续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启动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和债权申报工作,但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达成有效力的协议。
2、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向客户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开展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同时持续梳理存量资产,探索可行的资产优化路径,争取缓解流动性资金压力。此外,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各类风险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其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现有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旨在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4、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强对运营成本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降低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进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展情况的公告告编号2026-007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
告编号2026-009
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告编号2026-015
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告编号2026-020
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2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告告编号2026-032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
告编号2026-036
瑞茂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及进展情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况的公告告编号2026-056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告编号2026-06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告编号2026-071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
告编号2026-07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
告编号2026-077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告编号2026-084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告编号2026-09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告编号2026-098
2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承诉讼担
诉讼(仲(仲起诉应诉连()诉讼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是否形成诉讼(仲裁)裁)审理裁)判申请(被申带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裁类型涉及金额预计负债及金额进展情况结果及决执
方请)方责影响行情任况方
1、判令给付价款:50796979.96元;2、截至2025年12月19
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445743.48元,自2025年12月2050796979.96元,
天津瑞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50796979.96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山东丰已反映在应付账款茂通供倍(计算方式:以50796979.96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30瑞实业买卖合5124272中;2.对于逾期利息、已立案,尚应链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有限公同纠纷3.44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未开庭审理理有限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 年司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1242723.44元)
1、判令给付价款:44776895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
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751878.66元,自2025年12月20日44776895.00元,天津瑞 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44776895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倍(计山东丰已反映在应付账款
茂通供算方式:以44776895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8日起按中国瑞实业买卖合4552877中;2.对于逾期利息、已立案,尚应链管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有限公同纠纷3.66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未开庭审理理有限 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 年 12 月 19司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 日,并自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的1.3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45528773.66元)山东丰天津瑞买卖合1、判令给付价款:49960942.93元;2、截至2025年12月195084316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已立案,尚//
2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瑞实业茂通供同纠纷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882226.93元,自2025年12月209.8649960942.93元,未开庭审理有限公 应链管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49960942.93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已反映在应付账款司理有限倍(计算方式:以49960942.93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0中;2.对于逾期利息、公司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 年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 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0843169.86元)
1、判令给付价款:54842367.6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
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920894.78元,自2025年12月20日54842367.60元,
天津瑞 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54842367.6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倍山东丰已反映在应付账款茂通供(计算方式:以54842367.6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8日起瑞实业买卖合5576326中;2.对于逾期利息、已立案,尚应链管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有限公同纠纷2.38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未开庭审理理有限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 年 12司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照 LPR 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5763262.38元)广西自贸区钦深圳前本案判决结果对深圳详见本
州港片海瑞茂一、请求确认原告与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双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确认合一审判决已附注区开发通供应方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7491072台服务有限公司无重同无效出,二审上“十六、/投资集 链平台 TW-ZMKT-23301-TWGJ80)为无效合同;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 0.50 大影响,公司无需就
纠纷诉中2、或有团有限服务有本案诉讼费用。该事项确认预计负事项”责任公限公司债。
司
宁夏宁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云商平台鼎 e 信融资协议》一 1.2026年 6月 30日,石嘴山详见本
东能源份;2.判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银行股附注
化工供保理合金4000.00万元,利息158444.44元,合计贷款本息40154050836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收到一审判份有限“十八、/应链管 同纠纷 8444.44 元(利息按照《云商平台鼎 e 信融资协议》约定的利 9.96 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决公司银8、其理有限率及利息计算方法,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3.判令被4000.00万元,与起川分行他”
公司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2025年11诉本金一致;2.公司
2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月20日至贷款结清前产生的所有逾期利息,直至贷款本息全部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结清,逾期利息按照《云商平台鼎 e 信融资协议》约定的利率 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及利息计算方法(计算标准以月利率的1.5倍计算);4.判令3.根据判决结果,对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履行最高额担保责任,清偿原告贷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款本息;5.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242592.00元,计入费用。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
6105515.00元,已
天津瑞经反映在应付账款详见本山东民
茂通供1.请求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05515.0中;2.根据判决结果,附注生国际买卖合收到一审判应链管0元和逾期付款利息373005.15元;2.请求由天津瑞茂通供应6139090对于应承担的违约“十八、/贸易有同纠纷决
理有限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金、案件受理费等538、其限公司公司6840.88元,计入当他”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本案基于2023年10月17日安阳豫翰供
1.判令被告一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
应链有限公司与郑州本金4800万元、利息192万元及违约金(其中以2400万元为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基数,自2024年6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郑州航深圳前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空港区海瑞茂卖合同》下502026止;另以240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兴瑞实通供应合同纠640548366.00元应收账款保已立案,尚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
业集团链平台纷9.83理业务。郑州嘉瑞供未开庭审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暂计算至2026年7月30日为有限公服务有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
13964839.83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17
司限公司经向安阳豫翰供应链万元;3.判令被告二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
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款项,公司判断无需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
再承担相关责任,未确认预计负债。
中国检北京瑞承揽合1.判令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煤炭品318521.491.对于应支付的金额一审判决已详见本/
2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验认证茂通供同纠纷质检验及水尺计重鉴定费人民币315505.2元。2.判令本案诉315505.20元,已反出,二审上附注集团福应链管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映在应付账款中;2.诉中“十六、建有限理有限根据判决结果,对于2、或有公司公司应承担案件受理费等事项”
3016.29元,计入当
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详见本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补发202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附注
劳动争确认预计负债534已立案,尚自然人瑞茂通9日期间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345.98元(大写:伍仟叁佰5345.98“十六、/议5.98元。未开庭审理肆拾伍元玖角捌分);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或有事项”
1.2026年6月30日,
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瑞茂通1.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宁告支付信用证垫款本金18737954.80元,利息9368.98元宁夏银18737954.80元,详见本夏)供(截至2026年2月2日)以上本息合计18747323.78元,行股份与起诉本金一致;2.一审判决已附注
应链管合同纠并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1888660有限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出,二审上“十六、/理有限纷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2月3日起至实际7.78
司宁东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诉中2、或有
责任公还清垫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支行等;3.根据判决结果,事项”司、瑞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茂通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用139284.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
郑州卓详见本
山东丰1704802.32元,已瑞供应1.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货款1704802.附注
瑞实业买卖合2504539.反映在应付账款中;执行链管理3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736720.27元;2.请求由郑州卓瑞供执行阶段“十八、有限公同纠纷002.根据判决结果,对阶段有限公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8、其司于应承担的违约金、司他”案件受理费等1136
2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73.81元,计入当期
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1.对于请求退还港口
占压金216453.85
郑州卓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详见本辽宁源
瑞供应1.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港口占压金216453.账款中;2.根据仲裁附注通煤业链管理仲裁8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3679.72元;2.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233507.22结果,对于应承担的收到裁决书“十八、/有限责
有限公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仲裁费用。逾期利息、仲裁费等8、其任公司司20771.63元,计入他”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详见本仲裁后提起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9144.84元。附注
劳动争确认预计负债9239诉讼,已立自然人瑞茂通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20日92397.36“十六、/议纠纷7.36元。案,尚未开工资23252.52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或有庭审理事项”
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详见本
11500元;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终结
附注劳动争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185终结本次执本次自然人瑞茂通43909.77/“十八、议仲裁9.38元。因义务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行程序执行
8、其
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6程序他”
年4月23日立案执行,责令其履行上述义务,支付执行费55
0.39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6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口头警示。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对提及的定期报告披露违规-不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治理混乱及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等相关问题,积极进行规范改进,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2、2026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12号);2026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6〕29号);2026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口头警示。上述函件提出,自2025年11月19日起,公司发生多笔债务逾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是公司迟至12月5日披露债务逾期情况;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1日,公司提前到期的债务逾期金额合计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2026年1月
17日才披露公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上述函件提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2026年5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口头警示。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对提及的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问题,积极进行规范改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4、2026年5月、2026年7月,公司先后两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口头警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针对两份口头警示提及的回函不及时的问题,积极进行规范改进。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有部分案件的生效判决未履行完毕。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申请自该议案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预计借款产生利息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9日,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6年1月2026年5月19
关联方借款人本期借款本期归还
1日余额日余额
郑州瑞茂江苏晋和电力燃
154810000/46625444.31108184555.69
通料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郑州嘉瑞供应链
4500000//4500000
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河南智瑞供应链
87330090//87330090
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郑州瑞茂
供应链平台服务41850000/68000041170000通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郑州卓瑞供应链
29000000//29000000
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北京瑞茂通供应
/8891000/8891000通链管理有限公司
总计317490090889100047305444.31279075646.69注: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化解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本次债权债务化解金额为46625444.31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向母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3.00%,可分期偿还,2026年
1-6月应支付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4683857.68元。上述交易均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额度范围内。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同交易价格类交关联关联关联交与市场参关联关联交关联交易价关联交易金易金交易市场关联交易方交易易定价考价格差关系易内容格额额的结算价格类型原则异较大的比例方式原因
(%)合美生活服按照公其它绿植养参考市场价务(河南)集其他允性原60000.67转账/不适用流出护合同格协商确定团有限公司则确定绿植养参考市场价合美生活服按照公其它护服务格及公司实务(河南)集其他允性原83340.94转账/不适用流出合同补际情况协商团有限公司则确定充协议确定合美生活服入室保按照公接受参考市场价务(河南)集其他洁服务允性原750040转账/不适用劳务格协商确定团有限公司合同则确定入室保参考市场价合美生活服按照公接受洁服务格及公司实务(河南)集其他允性原1125060转账/不适用劳务合同补际情况协商团有限公司则确定充协议确定深圳合美商按照公务产业运营租入车位租参考市场价
其他允性原13200.01转账/不适用有限公司河租出赁协议格协商确定则确定南分公司深圳合美商车位租按照公务产业运营租入参考市场价
其他赁补充允性原5200.01转账/不适用有限公司河租出格协商确定协议则确定南分公司参考市场价郑州皓景泓集团按照公租入租赁合格及公司实
泽置业有限兄弟允性原1016894999.98转账/不适用租出同际情况协商公司公司则确定确定参考市场价合美生活服物业管按照公其它格及公司实务(河南)集其他理服务允性原96735.3610.86转账/不适用流出际情况协商团有限公司协议则确定确定合美生活服按照公其它物业服参考市场价务(河南)集其他允性原78000087.54转账/不适用流出务合同格协商确定团有限公司则确定
//1108060合计////
8.36
3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绿植养护合同》费用包括花木运输、摆放设计、定
期养护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按季度据实结算,1月至3月每月费用2000元。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每月926元。
《入室保洁服务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
物料费、工装、福利、各项税费、人身意外险等,费用按季度据实结算,1月至3月每月费用2500元。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每月1250元。
《车位租赁协议》约定每季度支付车位租金及管理费
共计720元,2026年6月15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每季度240元。
公司此前就租赁办公室事项签署了《租赁合同》及《物关联交易的说明业管理服务协议》,《租赁合同》期限为2023年12月
1日-2033年11月30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限为
2023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租赁面积为
2119.32㎡。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租赁面积至
1007.66㎡,重新签署《租赁合同》,期限为2026年4月1日-2033年11月30日,重新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限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物业服务合同》费用包括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工业
园区涉及的保洁、餐厅、门卫、消防中控等服务费用
以及支付给相关工作人员的费用,每月支付一次,期限为2026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暂计约78万元/年。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被投资被投被投资企业的被投资被投资被投资共同投关联资企企业的重大在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企业的企业的企业的资方关系业的注册资建项目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名称本的进展情况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煤炭
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化
肥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杭州苏州协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集团德通5026016559鑫能源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15000-1858
兄弟物产5989.7330.3/
科技有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000095.40公司有限580限公司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
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水泥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以上数据为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通物产”)系由瑞茂通与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城投”)于2020年6月合资设立,其中瑞茂通持股49%,建德城投持股51%。建德城投与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建德城投将其持有的德通物产51%的股权(对应认缴及实缴注册资本76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3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苏州协鑫,根据具备国资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杭同人评报[2026]
第027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48.8232万元人民币。
2026年2月,德通物产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建德城投与苏州
协鑫对德通物产的印章、证照、账户实行共管,直至约定的所有担保协议生效且标的股权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手续全部办结完成、苏州协鑫付清股权转让款后(如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付款的,须完成全额兑付后)方可解除;同时协议约定,苏州协鑫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超过60天的,视为苏州协鑫根本违约,建德城投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股权转让款尚未兑付。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存在应付款项,2026年3月,为优化瑞茂通财务结构,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经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充分协商,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并抵销:
(1)子公司上游供应商苏州协鑫将对子公司享有的应收债权转让给子公司的客户,与子公司
应收下游客户的应收债权进行抵销,各方间剩余债权债务仍按照原相关合同继续履行,该方式化解债权债务金额为64220467.52元。
(2)子公司将享有的对下游客户的应收债权转让给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苏州协鑫,与子公司
应付上游供应商苏州协鑫的款项进行抵销,各方间剩余债权债务仍按照原相关合同继续履行,该方式化解债权债务金额为58094056.66元。
子公司对苏州协鑫的应付款项形成于苏州协鑫成为瑞茂通关联方之前,但开展上述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时,苏州协鑫已成为瑞茂通关联方。本次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完成后,子公司与苏州协鑫因历史业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相互不再存有往来余额。
3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化解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债权债务化解暨关联交易金额为46625444.31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3、截至2026年6月30日,远易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期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合计为
82591000元人民币。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3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担保是担保发生担保物是否为与上市被担保(担保担保主债务否已经担保是担保逾反担保关联担保方担保金额日期协议担保类型(如关联方公司的方)起始日到期日情况履行完否逾期期金额情况关系签署日有)担保关系毕杭州德至主债公司本通物产权清偿
瑞茂通196000002026/1/72026/1/6连带责任担保否是否否其他部有限公完毕之司日止陕西陕至主债煤供应公司本权清偿瑞茂通链管理2205000000股权质押担保否是否否其他部完毕之有限公日止司内蒙古至主债公司本国贸集权清偿瑞茂通74970000股权质押反担保否否是否其他部团有限完毕之公司日止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229957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5865270000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95398675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581925675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54.98
3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5407200000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408080797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948800797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债务逾期、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冻结、因公司提供担保而被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等事项,后续公司可能还会发生上述事项。
担保情况说明本表中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为合同金额;担保到期日为主债权清偿完毕之日。
3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5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期末持股数比例限售条股东性(全称)减量(%)件股份股份状态数量质数量
3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质押
42440000
0;标记
郑州瑞茂42440000境内非
51.0质押、标
通供应链055444326500;冻结国有法
2记、冻结
有限公司13004326人
5;轮候冻结
14057461
634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
0892857148.220质押89100000其他
中心(有限合伙)质押
31250000;标记
质押、标境内自
万永兴0312500002.88031250000
记、冻结然人;轮候冻结
18750000
0
刘轶0133928571.230无0其他
刘育滨7000000130000001.200未知0未知
杨静182535646722560.430未知0未知
陈丽娟-155110042000000.390未知0未知
唐小晖39561000.360未知0未知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749896126796910.250未知0其他公司
蔡洪26200000.240未知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数量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55444326
554443265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5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
89285714人民币普通股89285714(有限合伙)万永兴31250000人民币普通股31250000刘轶13392857人民币普通股13392857刘育滨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0杨静4672256人民币普通股4672256陈丽娟4200000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唐小晖3956100人民币普通股395610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679691人民币普通股2679691蔡洪2620000人民币普通股2620000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前十名股东中存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情况说明账户”,未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
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3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为万永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万永兴先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生在郑州瑞茂通担任董事,刘轶先生曾在郑州瑞茂通担任董事。除致行动的说明郑州瑞茂通、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无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6年8是否存投资月31受托在终止利率还本付息交易主承者适交易机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日后到期日债券余额%管理上市或()方式场所销商当性制的最人挂牌的安排近回风险售日每年付息瑞茂通供应链国联国联一次,到点击、管理股份有限民生民生
期一次还上海专业询价、公司2024年2027证券证券
H24 瑞 255290. 2024年7 2024年7 250000 本,最后 证券 机 构 竞买和面向专业投资/年7月6.50%承销承销是
茂 1 SH 月 22 日 月 22 日 000.00 一期利息 交易 投 资 协商成者非公开发行22日保荐保荐随本金的所者交的交公司债券(第有限有限兑付一起易方式
一期)公司公司支付
每年付息点击、瑞茂通供应链国联国联一次,到上海专业询价、管理股份有限 H24 2027 民 生 民 生
255553.2024年82024年8250000期一次还证券机构竞买和
公司2024年瑞茂/年8月6.37%证券证券是
SH 月 14 日 月 14 日 000.00 本,最后 交易 投 资 协商成面向专业投资214日承销承销一期利息所者交的交者非公开发行保荐保荐随本金的易方式
4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债券(第兑付一起有限有限二期)支付公司公司
注:“H24 瑞茂 1”的回售金额为 208870000 元,“H24 瑞茂 2”的回售金额为 144543000 元。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或挂牌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为妥善防范和化解本期债券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公司专门成立债券风险化解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总体统筹全部风险处置工作。下设投资人沟通小组、监管汇报专项小组、信息披露专项小组:投资人沟通小组负责对接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协商本息兑付及风险化解相关事宜;监管汇报专项小组负责及时向交易所、属地监管等主管部门报送处置进展、落实监管安排;信息披露专项小组负责
全过程相关公告的编制与对外披露,保障信息披露合规。各小组分工协作、及时沟通,有序推进各项风险化解工作。
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按照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约定,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已达5000万元,触发了交叉保护承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约定,“H24 瑞茂 1”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1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要求发行人在约定期限内恢复交叉保护承诺及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H24 瑞茂 2”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事项的议案》,未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在约定期限内恢复交叉保护承诺及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24瑞茂01”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落实情况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债券风险化解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司高度重视公开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接受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的监督。公司及关联方已采取的救济措施如下:
4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河南瑞昌置业有限公司对“H24 瑞茂 1”“H24 瑞茂 2”
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浙江拓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H24 瑞茂 1”“H24 瑞茂 2”提供质押担保。
2026年6月29日,担保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保证担保协议》。
2026年6月29日,担保人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保证担保协议》。
2026年6月29日,出质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公司、质权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上述股权出
质设立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已交由质权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留存保管。
2026年7月17日,担保人河南瑞昌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代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保证担保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7月2日及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券新增增信措施的公告》、《关于公司债券新增增信措施落实进展的公告》
及《关于公司债券新增增信措施的公告》。
(2)基于已增加的担保措施,为充分化解公司当前债务危机,公司拟调整债券兑付的安排,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约定,“H24 瑞茂 1”及“H24 瑞茂 2”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审议《关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事项的议案》、《关于取消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债券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由于出席“H24 瑞茂 1”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代表的表决权总数不足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H24 瑞茂 1”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由于“H24 瑞茂 2”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中《关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事项的议案》未通过,本次会议未有效召开。
4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4瑞茂01”公司债券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关于召开“24瑞茂02”公司债券
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3)“H24 瑞茂 1”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票面利率调整事项公告》,公司选择不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H24 瑞茂 1”债券票面利率仍为 6.50%。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H24 瑞茂 1”的回售金额为 20887 万元;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24 瑞茂 01”偿付安排的公告》,因流动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上述债券的本息合计22512万元。
(4)“H24 瑞茂 2”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 年票面利率调整事项公告》,公司选择不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H24 瑞茂 2”债券票面利率仍为 6.37%。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H24 瑞茂 2”的回售金额为 14454.30 万元;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24 瑞茂 01”偿付安排的公告》,因流动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上述债券的本息合计16046.80万元。
3、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评级机构评级展望受评对象评级调整时间评级级别变化评级结果变化的原因名称变化
1、公司出现票据逾期、债务逾期等负面事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项,资金流动性紧张,债务偿付压力明显加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大。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大公国际 主体及“H24 瑞茂 1”、
由稳定调份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或将影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瑞 资信评估 2026年 1月 1日 “H24 瑞茂 2”信用等整至负面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公司出现银行账户冻
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级调整为 A+
结、资产被冻结及未决诉讼等风险,可能对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3、需关注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司后续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资金安排。
4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1月4日,大公国际收到公司出具的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关于终止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主体及相关债项评级的函》,根据瑞茂通自身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大公国际 主体及“H24 瑞茂 1”、
由负面调需求与商业安排,经审慎研究,申请终止大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瑞 资信评估 2026年 1月 8日 “H24 瑞茂 2”信用等整为终止国际对瑞茂通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工作。根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级终止
2024据相关监管规则和《大公国际终止评级制度》,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大公国际决定终止对公司主体及“24瑞茂01”、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4瑞茂02”的信用评级。
其他说明无
4、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变更是否变化变更对变化情是否发变更前已取得有债券代码债券简称现状执行情况变更原因债券投资者况生变更后情况权机构批权益的影响准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
链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已签署相关《保新增保增信措施发方河南瑞昌置业有限公司对证担保协议》和证担保变更前为保障债生变更的情“H24 瑞茂 1”提供无条件不可 《股权质押担保
255290.SH H24 瑞茂 1 和股权 是 无增信 券持有人 是 况对公司债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协议》,相关股质押担措施利益券偿付无重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权出质设立登记保大不利影响。
将其合法持有的浙江拓胜供应手续已办理完毕
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对
“H24 瑞茂 1”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已签署相关《保新增保变更前为保障债增信措施发
255553.SH H24 瑞茂 2 链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 证担保协议》和 证担保 是 无增信 券持有人 是 生变更的情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股权质押担保和股权措施利益况对公司债
4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联方河南瑞昌置业有限公司对协议》,相关股质押担券偿付无重“H24 瑞茂 2”提供无条件不可 权出质设立登记 保 大不利影响。
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手续已办理完毕时,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浙江拓胜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对
“H24 瑞茂 2”提供质押担保。
4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不适用
(三)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亿元;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0亿元,收回:0亿元;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或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
(2)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否
(3)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未完全执行√不适用
2、负债情况
(1)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2.62亿元和12.79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35%。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到期时间金额占有息债务有息债务类别1年以内超过1年(金额合计已逾期的占比(%)(含)不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3.731.555.2841.28
银行贷款1.001.007.82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4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有息债务5.281.236.5150.90
合计6.284.961.5512.79—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28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
1.2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60.91亿元和65.46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7.47%。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到期时间金额占有息债务有息债务类别1年以内超过1年(不金额合计已逾期的占比(%)(含)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3.731.555.288.07
银行贷款51.0151.0177.93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务5.293.070.819.1714.01
合计56.306.802.3665.46—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28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
1.3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亿元人民币。
(2)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截至报债务逾期逾期逾期告期末处置进展及未来处置债务人名称债权人类型名称金额类型原因的未偿计划还余额拆入瑞茂通供应链管山东环晟供应链本金资金
2.572.57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资金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拆入瑞茂通供应链管成都蓉欧瑞易实本金资金
2.712.71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资金理股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逾期紧张
CENTURY
银行 COMMODITIES 东亚银行有限公 本金 资金
0.180.18已经协商延期
借款 SOLUTION (HK) 司香港分行 逾期 紧张
LIMITED银行河南瑞茂通粮油中原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2.532.53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有限公司限公司周口分行逾期紧张银行海南瑞茂通供应海南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0.250.25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琼中支行逾期紧张上海农村商业银银行和略电子商务(本金资金行股份有限公司0.100.1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上海)有限公司逾期紧张徐汇支行
4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债务逾期逾期逾期告期末处置进展及未来处置债务人名称债权人类型名称金额类型原因的未偿计划还余额北京银行股份有银行和略电子商务(本金资金限公司上海市北0.100.1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上海)有限公司逾期紧张支行银行和略电子商务(南京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0.100.1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上海)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逾期紧张河南农村商业银银行河南智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0.440.44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郑州中心支行银行河南智瑞供应链郑州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2.482.48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金水支行逾期紧张中国光大银行股银行河南智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份有限公司郑州2.792.79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东风支行银行江苏晋和电力燃江苏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0.370.37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料有限公司限公司泰州分行逾期紧张新余农村商业银银行江西瑞茂通供应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1.501.5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良山支行宁夏宁东能源化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工供应链管理有2.002.0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限公司宁东支行逾期紧张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工供应链管理有1.531.53已经协商延期借款限公司宁东支行逾期紧张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工供应链管理有0.600.6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限公司银川分行逾期紧张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石嘴山银行股份银行本金资金
工供应链管理有有限公司银川分0.700.7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逾期紧张限公司行
瑞茂通(宁夏)供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应链管理有限责0.390.39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限公司宁东支行逾期紧张任公司银行瑞茂通供应链管华夏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1.001.0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理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郑州分行逾期紧张天津农村商业银银行天津瑞茂通供应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0.400.4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东丽中心支行天津滨海农村商银行天津瑞茂通供应本金资金
业银行股份有限0.400.4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银行浙江和辉电力燃本金资金
份有限公司宁波1.851.85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料有限公司逾期紧张北仑分行银行浙江和辉电力燃东亚银行(中国本金资金
0.750.75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杭州逾期紧张
4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债务逾期逾期逾期告期末处置进展及未来处置债务人名称债权人类型名称金额类型原因的未偿计划还余额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银行浙江和辉电力燃本金资金
限公司宁波滨江0.300.3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料有限公司逾期紧张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银行浙江瓯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业银行股份有限0.200.2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公司河上支行河南农村商业银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3.583.58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郑州中心支行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华夏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1.001.0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郑州分行逾期紧张山西银行股份有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限公司太原新建0.900.9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南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2.072.07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郑州分行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郑州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3.443.44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金水支行逾期紧张中国光大银行股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份有限公司郑州1.501.5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东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限公司郑州航海3.593.59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路支行银行郑州嘉瑞供应链中原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2.702.7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郑州分行逾期紧张河南农村商业银银行郑州卓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6.226.22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郑州中心支行银行郑州卓瑞供应链郑州银行股份有本金资金
3.003.0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
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金水支行逾期紧张中国光大银行股银行郑州卓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份有限公司郑州1.501.5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东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银行郑州卓瑞供应链本金资金
限公司郑州航海0.500.50积极协商,争取延期借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紧张路支行
(3)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5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公司偿债能力可能涉及金额发生原因到期时间产生的影响
12.88银行融资担保措施2025年不利影响
8.66银行融资担保措施2026年不利影响
3.73债券融资担保措施2026年不利影响
1.55债券融资担保措施2027年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发生变更√未发生变更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亏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亏损原因减值损失。另联营企业亏损导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不利影响
(七)违反规定及约定情况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以及相关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七节一、(一)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变动原主要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末增减(%)因
流动比率0.550.66-16.67
速动比率0.510.62-17.74
资产负债率(%)81.3178.30增加3.01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变动原上年同期
(1-6月)增减(%)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12890577.8348861757.66-2172.97净利润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2 0.05 -340.00
利息保障倍数-3.281.44-327.7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6.24-0.93/
EBITDA利息保障倍
-3.151.80-275.00数
贷款偿还率(%)1.55100.00减少98.45个百分点
5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利息偿付率(%)1.31100.00减少98.69个百分点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27397707.87433105975.46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46270.45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83199866.13
应收账款七、56708263865.528077987854.30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8187115208.19210229091.38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503079879.681124593890.5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七、9447116671.52485272626.4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10126015.3857910723.48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63455911.51263474672.44
流动资产合计7899438588.1510250548344.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0093335047.6310431489543.3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62161771.4562227109.44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33048469.44443388740.07
在建工程七、22754659.62738512.83生产性生物资产
5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06589932.49222779147.28
无形资产七、2647000704.3649292803.63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357047.06552705.0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6608493.279297287.41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49856125.3211219765849.03
资产总计18649294713.4721470314193.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4575258065.954001704500.94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七、332354858.86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1906129465.75
应付账款七、367462498425.807904739796.28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83651671.17179014032.6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2724835.6312248497.04
应交税费七、4022249574.7936159964.33
其他应付款七、411421232954.691181527696.29
其中:应付利息七、41282519621.9553271885.84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450042041.2769952517.44
其他流动负债七、44308333468.58325968222.86
流动负债合计14435991037.8815619799552.4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473924398.83488876872.17
应付债券七、46154602322.62511210593.15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81495535.39180442223.02
长期应付款七、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14441214.414414151.59递延收益
5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3450936.355992962.29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27914407.601190936802.22
负债合计15163905445.4816810736354.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086627464.001086627464.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856088569.791856088569.79
减:库存股七、5650999548.7350999548.73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13784031.90222752590.04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65596465.66265596465.66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05800568.22126713399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76897550.844647199538.23(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8491717.1512378300.30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3485389267.994659577838.53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18649294713.4721470314193.23(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8619.48419476.62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九、1389796.00552211.00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十九、23940713115.123990605083.6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47116671.52467150398.01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流动资产136425.0120471.62
流动资产合计3941857955.613991597242.8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13696474059.8913934557605.6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5049.6055049.60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73398.25506814.60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3697002507.7413935119469.88
资产总计17638860463.3517926716712.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9978500.0010000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1426638.50101426638.50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17811.40117811.40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12312041009.2612353667616.84
其中:应付利息15646564.174345932.72应付股利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3367671.38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2886931630.5412555212066.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154602322.62511210593.15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
5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4602322.62511210593.15
负债合计13041533953.1613066422659.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86627464.001086627464.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4220880714.204220880714.20
减:库存股50999548.7350999548.73
其他综合收益6834281.9713059599.88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04443701.24204443701.24
未分配利润-870460102.49-613717877.7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4597326510.194860294052.88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17638860463.3517926716712.77(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合并利润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半年度2025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03362527.959463626050.78
其中:营业收入七、61803362527.959463626050.78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92693665.679477855617.71
其中:营业成本七、61815744230.209052550242.45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3078113.0222163244.74
销售费用七、633626572.3155888886.05
管理费用七、64103693528.44123024799.92
5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研发费用七、651653939.22
财务费用七、66166551221.70222574505.33
其中:利息费用七、66247806156.88175572622.09
利息收入七、663014259.3524921726.33
加:其他收益七、67569416.2814454375.01投资收益(损失以“-”号七、68-374655418.09161593684.62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七、68-361421030.10113556036.69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七、702657581.34-48535903.13“-”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七、71-369966888.383127807.60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七、72-570386.27-39347419.94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七、731471587.7232940.63“”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1029825245.1277095917.86列)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998047.959846656.57
减:营业外支出七、7533835508.958905263.4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1061662706.1278037310.95列)
减:所得税费用七、763557306.2819619243.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5220012.4058418067.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065220012.4058418067.49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333429.2556941677.42(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3886583.151476390.07“号填列)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108968558.14-15823115.51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七、77-108968558.14-15720727.82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5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七、77-108968558.14-15720727.82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七、77-5536487.33-744555.81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七、77-103432070.81-14976172.0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102387.69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74188570.5442594951.9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1170301987.3941220949.60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3886583.151374002.38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8450.052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8450.052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半年度2025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419254.43
减:营业成本十九、4
税金及附加214299.29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157050.162497565.11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2500565.64-3425324.90
其中:利息费用28370327.9317254735.71
利息收入15843729.4420961546.21
加:其他收益28175.8591592.41
5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十九、5-238819660.56132347063.79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十九、5-251891954.3776015463.79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2826965.292537.19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256276065.80133573908.32列)
加:营业外收入0.37
减:营业外支出466158.98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256742224.78133573908.69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256742224.78133573908.69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256742224.78133573908.69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225317.91-744555.8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6225317.91-744555.81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6225317.91-744555.81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6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62967542.69132829352.8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半年度2025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1183853355.9710503209499.92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45640363.33152075274.8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9493719.3010655284774.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1217026252.1910439783789.84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6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48875667.88107915980.70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8435334.9588524256.0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24653028.70222528085.5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8990283.721085875211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79496564.42-203467337.39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94326.7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98348.7010781636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575807.46346889.12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七、7817370672.45153963399.36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9155.35262126652.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1794606.0028460101.79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七、7828401962.71204056369.42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196568.71232516471.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7157413.3629610181.77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33480154.2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21627524.111724274553.33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627524.113657754707.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709731.581860595305.1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864738.00111663570.55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10111084.801707168995.44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85554.38367942787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0058030.27-21673163.57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6416753.40-726643.14价物的影响
6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七、79-103128761.45-196256962.33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七、79184291815.81435355615.37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七、7981163054.36239098653.04额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6年半年度2025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216235788.70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204416.861272734803.89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4416.861488970592.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290646958.63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123500.00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63335.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205480.861260967139.34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480.86155220093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1064.00-63230341.22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291724.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91724.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0291724.43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064.00-32938616.79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71.2035288034.66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7.202349417.87额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
6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6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一项目工具专般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减:库存其他综合收项风其权益计
优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或股本)其股益储险他先续他备准股债备
一、上108662718560885509995422275259265596461267133946471995123783046595778年期末464.0069.798.730.045.6697.4738.230.3038.53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108662718560885509995422275259265596461267133946471995123783046595778年期初464.0069.798.730.045.6697.4738.230.3038.53余额
三、本-----
期增减1089685510613334117030193886583.11741885
变动金8.1429.2587.391570.54
额(减少以“-”号填
列)
6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一)-----
综合收1089685510613334117030193886583.11741885
益总额8.1429.2587.391570.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
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
盈余公积
2.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
6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
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6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本期
提取
2.本期
使用
(六)其他
四、本1086627185608855099954
期期末464.0069.798.731137840326559646205800568347689758491717.34853892
余额1.905.66.2250.841567.99
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一项目工具专般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减:库存其他综合收项风其权益计
优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或股本)其股益储险他先续他备准股债备
一、上108662718560885509995429602066265596464435160378884939488545979373485年期末464.0069.798.733.625.6662.1576.496.5173.00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1086627年期初464.0018560885509995429602066
265596464435160378884939488545979373485
余额69.798.733.625.6662.1576.496.5173.00
6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
157207270.0029990475.14269748.
-
额(减8200190234.4
14079513.
“-”.82159少以号填
列)
(一)-
1572072756941677.41220949.1374002.42594951.综合收42603898
益总额.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
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26951201.26951201.1564236.28515438.配60607939
1.提取
盈余公
6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积
2.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26951201.26951201.1564236.28515438.东)的60607939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
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综合收
7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
提取
2.本期
使用
(六)其他
四、本1086627
期期末464.0018560885509995428029993
265596464465150879027637486643679514280
69.798.735.805.6637.9724.492.1086.59余额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6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专
项目实收资本(或优项
永续其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先储债他股备
一、上年期108662744220880714.50999548.
64.00207313059599.88
2044437
01.24-613717877.714860294052.8末余额8
加:会计政策变更
7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108662744220880714.50999548.2044437
64.00207313059599.8801.24-613717877.714860294052.8初余额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6225317.91-256742224.78
262967542.69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6225317.91-256742224.78-
收益总额262967542.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7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108662744220880714.50999548.2044437
末余额64.0020736834281.9701.24-870460102.494597326510.19
2025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专
项目实收资本(或优项
永续其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先储债他股备
一、上年期10866274
64.004220880714.50999548.17174529.78
204443701.
24324711784.34
5802838644.
末余额83
7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73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10866274
64.004220880714.50999548.17174529.78
204443701.
24324711784.34
5802838644.
初余额2073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744555.810.00106622707.09105878151.28(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744555.81133573908.69132829352.88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26951201.60-26951201.60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26951201.60-26951201.60的分配
7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108662744220880714.50999548.16429973.97204443701.431334491.435908716796.
末余额64.0020732411
公司负责人:万永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辉
7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山东九发食用
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147号和[1998]148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32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320万股),并于199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2年8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42号)文件,核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行6181338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成为一家管理型公司,核心资产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 100%股权。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00070620948X8,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驼峰路84号,总部办公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法定代表人为万永兴。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6627464.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086627464.00元。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所处行业为大宗商品行业;本集团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煤、油品等)供应链管理、农产品加工。
本财务报表于2026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0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7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上述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可能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改善公司流动性状况及经营能力,公司管理层已制定并拟实施相应应对措施,预计可通过相关安排获取充足的资金支持及经营成果,以满足公司未来可预见十二个月内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核心业务聚焦与复苏:公司2026年以“风险处置、止血保生、稳健复苏、合规经营”为主线,聚焦煤炭、可再生油品、农产品加工三大核心品类。煤炭业务聚焦海外核心区域并保障稳定现金流;可再生油品业务搭建交易体系、拓展战略合作客户;农产品加工业务推进委托加工合作,待原料供应稳定后落地复工,全力盘活核心资产。
(2)团队优化与人才储备:团队策略由扩张型转向收缩型,保留核心岗位与业务骨干,优化
冗余人员以严控人工成本,同时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围绕全球业务布局强化国际化人才与海外团队建设,深化农产品、可再生资源领域专业人才引育,加强 ESG 相关能力建设与人才储备,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3)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合理调整债务到期计划。同时,与其他银行的贷款展期也在有序推进解决中,将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并逐步下降。
(4)内部管理及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进一步推动组织机构建设,按照规范公司治理要求,持续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业务导向,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合规内控要求,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及内部审计体系。
(5)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庭外重组等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启动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和债权申报工作。
公司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公司在未来12个月可持续经营。因此公司仍按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11、“金融工具”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7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金额大于3000.00万元人民币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3000.00万元人民币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比例大于5%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大于3000.00万元人民币单项收到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占期末净资产比例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大于5%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大于1500.00万元人民币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占对联营企业投资收
重要的联营企业益总额比例大于5%,或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期末净资产比例大于5%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7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
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7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
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8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
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
19“长期股权投资”(2)*)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8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
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8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
8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8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9)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10)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
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8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1)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2)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组合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商业承兑汇票
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主要为境外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客户等,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组合1:账龄组合迁徙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8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组合2:涉诉贸易类主要为存在诉讼、账户冻结、资金周转受限的贸易类客户,短期回款不确客户组合定性增加,信用风险高。结合实际风险情况,按40%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3:非涉诉贸易主要为普通贸易类客户,信用资质一般、抗风险能力偏弱,回款存在一定类客户组合不确定性。结合历史回款及风险特征,按1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4:国有企业及该类客户信用资质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整体风险偏低。基于其稳定的信国有控股客户组合用特征,按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5:合并范围内
属于合并范围内往来款项,风险可控、性质特殊,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组合1本组合为银行承兑汇票本组合为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组合2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主要为境外子公司正常经营形成往来以及离职员工备用金等,以账龄作为组合1:账龄组合
信用风险特征,采用迁徙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涉诉贸易类主要为存在诉讼、账户冻结、资金周转受限的贸易类客户,短期回款不确客户组合定性增加,信用风险高。结合实际风险情况,按40%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3:非涉诉贸易主要为普通贸易类客户,信用资质一般、抗风险能力偏弱,回款存在一定类客户组合不确定性。结合历史回款及风险特征,按1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8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组合4:国有企业及该类客户信用资质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整体风险偏低。基于其稳定的信国有控股客户组合用特征,按5%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5:合并范围内
属于合并范围内往来款项,风险可控、性质特殊,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存入的保证金,若到期前被银行提前扣划,组合6:银行提前扣
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到期时转入短期借款核算,该类款项不计提预期信划保证金用损失。
5)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6)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融资,也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7)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8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9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五、11金融工具(13)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9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8)金融资产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
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9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9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分别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9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9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9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0-3053.17-4.75
机器设备直线法5-1556.33-19.00
运输设备直线法5-2054.75-19.00
电子设备直线法3-1059.50-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办公软件,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9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9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0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10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10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五、23“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0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销售煤炭(或油品等大宗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煤炭(或油品等大宗商品)运抵交易双方约定的现场,并经客户进行数量验收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本集团农产品加工产品的销售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本集团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业务包括时点数据服务和时段数据服务,时点数据服务主要包括平台服务、易煤信息服务等,时段数据服务主要包括资讯服务。(1)时点数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已完成、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2)时段数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或全额预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按月摊销确认收入,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履约进度。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
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0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
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0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
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0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
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建筑物、船舶。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后续计量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0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套期会计
为规避某些风险,本集团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集团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以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时,正式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并准备关于套期关系和本集团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集团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估。
10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套期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则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相关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
当本集团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或不再符
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除此之外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在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会发生时予以保留,在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时,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采用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的方法进行核算。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无效部分的利得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在处置境外经营时,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债务重组
10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原则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应内容;
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附注五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11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
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11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11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集团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1)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三中披露。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根据销售商品种类分别按应税收入6%、9%、
增值税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6%、9%、13%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1%、5%、7%
11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其他税率见下企业所得税25%,其他税率见下注释注释。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3%。3%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2%、1%。2%、1%除少数享受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注册的子公司按当地的税率及税收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5%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15%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5%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 首 200 万港币的利润:8.25%,超出部分:16.5%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LIMITED 首 200 万港币的利润:8.25%,超出部分:16.5%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 根据经营产品品种分别适用税率 17%和 10%
REX COMMODITIES PTE.LTD. 根据经营产品品种分别适用税率 17%和 10%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PTE.LTD. 免税
PT COALINDO CAHAYA SUKSES 22%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依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
(2)2021年12月23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
税务局批准,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4477,有效期三年,可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年12月4日,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0722),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的重新认定通过,表明公司持续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3)依据《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纳税政策一样,执行期限由2024年延续到2027年。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9818.7016166.70
银行存款95240254.01237622888.41
其他货币资金32147635.16195466920.35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127397707.87433105975.4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79629446.39226577310.51其他说明
注:(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46234653.51元(上年末:248814159.65元)主要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具票据、信用证及融资保证金,以及因公司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等。报告期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46234653.51元中境内子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36695988.06元,境外子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9538665.45元。本期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46234653.51元中,因司法冻结、银行禁止出款等原因受限的货币资金为16457619.35元,占货币资金余额的12.92%。
(2)报告期末公司存放在境外资金79629446.39元,为境外子公司开展业务留存的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46270.45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衍生金融资产46270.45/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46270.4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83199866.13商业承兑票据
小计83199866.13
减:坏账准备
合计83199866.1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1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6个月以内1058219.177755572933.51
7-12个月6948504356.481843353993.17
1年以内小计6949562575.659598926926.68
1至2年1666173996.0618828916.23
2至3年691558.544257801.70
3至4年1061119.351095067.57
4至5年4126222.12
5年以上102030084.1698468929.48
小计8719519333.769725703863.78
减:坏账准备2011255468.241647716009.48
合计6708263865.528077987854.3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账面比计提账面比例计提比
金额金额价值价值(%)例(%)金额例金额比例(%)(%)按单项
计提坏608120.70608124100.0060813183.0.660813183.100.0
账准备493.1793.17193190
其中:
重要的
单项计594840.68594843100.0059484349.0.659484349.100.0
提坏账349.3049.30301300准备
11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非重要
的单项132810.02132814100.001328833.80.011328833.8
100.0
计提坏43.873.87990账准备按组合
计提坏8658799.3019504422.536708206840.2975.0763865.9664890699.158690288077987账准备
595280.593726.29
16.42854.30
其中:
组合1:
账龄组630390.7243145368.441989398319852710.49006965.4.9893419156
合106.8142.32764.49.0211061.96
组合2:
涉诉贸29418
22186.33.7411767240.00
17650
93312.1432115814.57284633340.0085926950易类客
768874.680833.5273.390.13户组合
组合3:
非涉诉
4478738069
贸易类64805.51.3667181415.0050084.6025707161.9038560675121851
客户组78720.997917.0296.67
15.00049.35
合
组合4:
国有企业及国11750
80741.13.485875405.00
11163
26704.1223869212.61193460.5.001162675有控股
2437.081603.035817742.86客户组
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871952011256708297257038/16477160/807798719333.//63865.63.7809.48854.30
765468.245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理由()期末重要诉讼已完的单项计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提坏账准59484349.3059484349.30100结,经催有限公司收,预计备的应收无法收回账款
DONGYING QIHAN
其他非重 COMMERCIAL AND 21567.87 21567.87 100 无法收回
要的单项 TRADING CO.LTD
计提坏账深圳宇浩五洲科技有1004129.001004129.00100注销限公司
11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准备的应上海新德宝煤炭有限
收账款302447.00302447.00100诉讼公司
合计60812493.1760812493.17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3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387344.1838774.690.20
1至2年681493.75136298.7520.00
2至3年691558.54691558.54100.00
3年以上42278710.3442278710.34100.00
合计63039106.8143145342.3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收回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或转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回
单项60813183.19-690.0260812493.17计提
其他19504429751586902826.29365570733.131564281.16-466303.19
组合.07
合计1647716009.48365570733.131564281.16-466993.212011255468.2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1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564281.16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合同资和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期末余应收账款和合同坏账准备期末单位名称产期末期末余额合额资产期末余额余额余额计数的比例
(%)红旗渠供应
链管理有限673891911.36673891911.367.7333694595.57公司河南省亭卓
商贸有限公438386305.84438386305.845.0365757945.89司
浙江如福贸418335926.83418335926.834.80167334370.73易有限公司
南通汇峰能410698841.49410698841.494.7161604826.23源有限公司
南通昊锐能409059611.44409059611.444.69163623844.58源有限公司
合计2350372596.962350372596.9626.96492015583.00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350372596.9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6.9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92015583.00元。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12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81234396.8796.86207055768.9098.49
1至2年4031516.372.151858584.890.88
2至3年810785.340.43342883.670.16
3年以上1038509.610.56971853.920.47
合计187115208.19——210229091.38——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业务终止,正在协调退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的比例(%)
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73335361.9839.19
PT. VICTOR DUA TIGA MEGA. 27243600.00 14.56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450000.0010.93
PT. BARA SELARAS MAKMUR 19378158.27 10.36
泰州捷顺能源有限公司6409675.223.42
合计146816795.4778.46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46816795.47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8.4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47116671.52485272626.48
其他应收款55963208.16639321264.08
合计503079879.681124593890.5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2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45172871.32245172871.32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943800.20201943800.20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155954.96
小计447116671.52485272626.48
减:坏账准备
合计447116671.52485272626.48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是否发生减值及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其判断依据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943800.201-2年尚未支付否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45172871.321-2年、2-3年尚未支付否
合计447116671.52——————
A、本公司应收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年以上的股利 201943800.20 元,该款项形成原因系该公司尚未向各股东派发股利所致,本公司根据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认为该应收股利未发生减值。
B、本公司应收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一年以上的股利 245172871.32 元,该款项形成原因系本公司尚欠该公司相关债务,导致该公司尚未向本公司支付上述股利。本公司根据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认为该应收股利未发生减值。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6个月以内8067871.33615453290.18
7-12个月31296980.3320857084.05
1年以内小计39364851.66636310374.23
1至2年22391624.424674709.90
2至3年2719132.593806043.51
3至4年5863238.284300597.14
4至5年232253.05459164.41
5年以上44401943.3045861556.62
小计114973043.30695412445.81
减:坏账准备59009835.1456091181.73
合计55963208.16639321264.08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41645630.8456154494.90
往来款48518033.7449919023.89
押金及代收代垫6155368.188860783.12
其他8370630.724956244.08
银行提前扣划保证金10283379.82575521899.82
小计114973043.30695412445.81
减:坏账准备59009835.1456091181.73
合计55963208.16639321264.08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2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未来12个月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坏账准备合计
预期信用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
失信用减值)生信用减值)
2026年1月1日余额2845784.7853245396.9556091181.73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849116.892547038.364396155.25本期转回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311109.601311109.60
其他变动-166392.24-166392.24
2026年6月30日余额4694901.6754314933.4759009835.14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收回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或转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回应收取的
押金、代56091181.734396155.251311109.60-166392.2459009835.14
垫款、保证金等
合计56091181.734396155.251311109.60-166392.2459009835.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311109.60
12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期末余额合计款项的性质账龄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山煤国际能源集16977842.6514.77往来款5年以上16977842.65团吕梁有限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
团榆神煤电有限16750000.0014.57保证金2年以内837500.00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10283379.828.94银行提前扣1年以内限公司划保证金
宁波江东汇沃贸9162729.677.97往来款5年以上9162729.67易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电力燃7400000.006.44保证金2年以内370000.00料有限公司
合计60573952.1452.69//27348072.32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存货跌价存货跌价准
项目准备/合同备/合同履约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履约成本成本减值准减值准备备
原材料2397813.602397813.602375643.292375643.29在产品
库存商品106216661.63570386.27105646275.3663927865.9010555166.6053372699.30
周转材料707064.21707064.21787518.68787518.68消耗性生物资产合同履约成本
12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半成品1374862.211374862.211374862.211374862.21
合计110696401.65570386.27110126015.3868465890.0810555166.6057910723.48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原材料在产品
库存商品10555166.60570386.2710335767.87219398.73570386.27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10555166.60570386.2710335767.87219398.73570386.27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2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合同取得成本应收退货成本补偿性资产
预缴税款8941213.1513591102.12
待抵扣进项税254514698.36249883570.32
合计263455911.51263474672.44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3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13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小计
二、联营企业郑州航空港区
兴瑞1694940293.37-20150430.571674789862.80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平能源
供应1083114420.26886929.121084001349.38链管理有限公司
13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德盛瑞茂
通(上海)供54618239.91-33426.7354584813.18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凤瑞
物产100734905.201011949.73101746854.93有限公司山东丰瑞
实业91014615.29-89350919.85-1663695.44有限公司山西晋煤
集团576607958.41-1845487.90574762470.51晋瑞能源有限
13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责任公司南昌红茂供应
链管209577948.42-888227.80208689720.62理有限公司烟台牟瑞供应
232553594.623759链管4147-988538.98-3544839.33265614363.61
理有.30限公司内蒙古国疆贸
48347796.52-3322547.4445025249.08
易有限公司
陕西2414068108.74-49051932.13-
陕煤6225312358790858.70
13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
供应7.91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环晟供应
链管269243553.36-68252.09-3582590.79265592710.48理有限公司河南物产
集团1981369595.80-145947716.041835421879.76有限公司杭州德通
物产81242818.96-91088.7581151730.21有限公司
成都556744308.71556744308.71蓉欧
13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瑞易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铁瑞
实业495980454.84-52299087.05443681367.79有限公司江苏港瑞供应
链管324773106.90-641550.24324131556.66理有限公司华海财产保险
216557824.011359296.62688830.58218605951.21股份
有限公司
小计10431489543.323759-4147-361421030.10553648-8791125.5610093335047.63
13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宣告减值减值被投期初发放期末准备其他综其他计提准备资单余额(账面价追加权益法下确认现金余额(账面价期初减少投资合收益权益减值其他期末位值)投资的投资损益股利值)余额调整变动准备余额或利润.307.33
3759-
合计10431489543.324147-361421030.10553648-8791125.5610093335047.63.307.33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62161771.4562227109.4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55722871.4555788209.44限合伙)
霍尔果斯产业投资壹号股权私募基6438900.006438900.00金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混合工具投资其他
合计62161771.4562227109.4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33048469.44443388740.07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33048469.44443388740.07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电子设备及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0812330.29230350557.6625954157.997911902.10505028948.04
2.本期增加金额23559.135932.741926788.171956280.04
(1)购置5932.741236788.171242720.91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23559.13690000.00713559.13
13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本期减少金额23559.131499588.3683810.711606958.20
(1)处置或报废1399466.3779776.131479242.50
(2)处置子公司转出
(3)其他23559.13100121.994034.58127715.70
4.期末余额240835889.42230332931.2726381357.807828091.39505378269.8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456890.5022698911.3522701835.983782570.1461640207.97
2.本期增加金额3797402.997289202.61446176.50544187.9412076970.04
(1)计提3795907.247289202.61446176.50544187.9412075474.29
(2)其他1495.751495.75
3.本期减少金额1495.751307716.7178165.111387377.57
(1)处置或报废1239076.6575787.321314863.97
(2)处置子公司转出
(3)其他1495.7568640.062377.7972513.60
4.期末余额16254293.4929986618.2121840295.774248592.9772329800.4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4581595.93200346313.064541062.033579498.42433048469.44
2.期初账面价值228355439.79207651646.313252322.014129331.96443388740.0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169040834.6011527420.21157513414.39
机器设备227775052.9629696040.66198079012.30
运输设备802963.58254828.34548135.24
电子设备及其他3577349.011282209.832295139.18
合计401196200.1542760499.04358435701.11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54659.62738512.83工程物资
合计754659.62738512.83
其他说明:
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豆皮仓754659.62754659.62738512.83738512.83
合计754659.62754659.62738512.83738512.8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4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船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1957882.32358059714.98420017597.30
2.本期增加金额835946.47835946.47
(1)租入835946.47835946.47
(2)其他(外币报表折算)
(3)其他调整合同
3.本期减少金额17722225.31225088865.22242811090.53
(1)合同终止10364125.46214079761.10224443886.56
(2)其他(外币报表折算)7358099.8511009104.1218367203.97
4.期末余额45071603.48132970849.76178042453.2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6135288.49171103161.53197238450.02
2.本期增加金额7107549.0010636234.7717743783.77
(1)计提7107549.0010636234.7717743783.77
(2)其他(外币报表折算)
3.本期减少金额10317481.57133212231.47143529713.04
(1)处置
(2)合同终止9959325.91127707447.33137666773.24
(3)其他(外币报表折算)358155.665504784.145862939.80
4.期末余额22925355.9248527164.8371452520.75
三、减值准备
14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146247.5684443684.93106589932.49
2.期初账面价值35822593.83186956553.45222779147.28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7450400.0057575733.1095026133.1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7450400.0057575733.1095026133.1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247024.0038290695.6140537719.61
2.本期增加金额374504.001917595.272292099.27
(1)计提374504.001917595.272292099.27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21528.0040208290.8842829818.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195609.865195609.86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195609.865195609.86
四、账面价值
14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期末账面价值34828872.0012171832.3647000704.36
2.期初账面价值35203376.0014089427.6349292803.6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8.32%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剩余摊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34828872.0046.5年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4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本期摊销金项目期初余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额额
房屋装修费552705.05180865.1214792.87357047.06
合计552705.05180865.1214792.87357047.06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资产差异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6566374.131656637.4217950327.831824418.18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
租赁负债28549898.154951855.8541014282.447472869.23
合计45116272.286608493.2758964610.279297287.4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负债差异负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22146247.563450936.3534765199.785992962.29
合计22146247.563450936.3534765199.785992962.29
14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49348140.011686001126.99
可抵扣亏损2543044135.182343033714.34
合计4592392275.194029034841.33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6年度198632007.90
2027年度844524211.48844524211.48
2028年度524118207.31524133243.24
2029年度230508189.96232884365.12
2030年度540496391.78542859886.60
2031年度403397134.65
合计2543044135.182343033714.3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项目受限受限情受限类受限情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类型况型况主要为主要为承兑汇
承兑汇票、信
货币29777034.29777031811001181100100
资金164.16质押票、信00.81.81质押用证保用证保证金和证金期货保证金
货币16457619.1645761冻结账677140567714058.冻结账
资金359.35冻结户余额8.8484冻结户余额
应收825598582559858.其他已背书
14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票据8.0000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
应收55572260.5279364应收账555722652793647.应收账
账款537.50其他其他款保理0.5350款保理
应收1700352.71020211司法保1700352.1445299.8司法保
3.64冻结732冻结账款全全
长期提供担提供担
275879122758791282640228264025
股权12.18212.18质押保出质510.1510.15质押保出质投资股权股权长期
664854236648542司法冻687458768745875司法冻
股权34.93334.93冻结结586.5786.57冻结结投资其他
1625350311618650司法冻1533350153125031司法冻
应收.2531.25冻结结31.25.25冻结结款其他已扣票
10283379.1028337已扣保5755218575521899
应收829.82其他证金99.82.82其他据保证款金固定2408358892245815抵押借4711628436007086抵押借
资产.4295.93抵押抵押款87.95.10款固定2303329312003463司法保
资产.2713.06查封全
无形37450400.3482887抵押借374504035203376.抵押借
资产002.00抵押款0.0000抵押款预付4200000司法冻
款项4200000.0.00冻结0结
101964781014348//113271011286460合计445.647251.826946.65454.86//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836091660.761591793427.43
抵押借款320090000.00250000000.00
保证借款2401555360.172120743080.59
信用借款17521045.0239167992.92
合计4575258065.954001704500.94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
订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A071483),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授信期限开始日为2024年6月19日,授信期限到期日是2027年6月19日。在授信额度内,本公司子公
14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号:A109388),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税费、服务费、租金、人员工资及薪酬福利等经营支出,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该笔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RTL000093907),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七、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之相关披露。
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
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E-Ba135002507090020603),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该笔借款由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编号:Ea135002507090115581),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
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
汇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31254244170481),最高额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最高额融资期间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在授信额度内,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25425401046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等,借款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25425401072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等,借
款期限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254254011125),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等,借
款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本公司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
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1254254011169),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等,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以上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125424410048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元。合同编号为3125425401072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追加了质押担保,由和略
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质押标的,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元。
14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
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4080512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用于采购煤炭、化工品,支付运费等经营周转;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
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采用保证及质押方式借款,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40805121 保 0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元,《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4080512质01),出质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保证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贷款合同项下剩余三笔贷款余额具体如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370000.00元,借款期限于2025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2010000.00元,借款期限于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7620000.00元,借款期限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
收保证金47045948.06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金额为574051.94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152954051.94元。
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5)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
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5银银流贷字第0031号】),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自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采用保证及质押方式借款,由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的60000000.00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5银银权质字第0003号),出质权利的面值/估值为人民币43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银银最保字第0045号),约定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保证期限自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4月25日止。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
宁东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Z2506LN1568471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货款等日常经营周转;授信期限自2025年2月6日起至2026年
14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1月15日止;由宁夏宁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C250206GR641514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80%。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ZZRMT001),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1月 15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7)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
宁东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NYHGGYL202507),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用于支付货款等日常经营周转;授信期限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RMTGYL20250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ZZRMT001),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8)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601202528143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止;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601202528145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元用于购买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6012025281458),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885412.40元用于购买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601202528155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849386.10元用于购买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
8月22日止;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6012025281583),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7870920.00元用于购买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采用担
15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保方式借款,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08),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97000000.00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05),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07),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97000000.00元;由河南惠昌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06),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10)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97000000.00元;由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600202500000009),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97000000.00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206605718.5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9)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K202503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325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DK2025038),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377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 2025年7月7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K2025039),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248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以上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光郑东风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0 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95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202412010085969),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共借款人民币92510000.00元用于购货;借款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采用保证和质押方式借款,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5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6),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3),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5),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由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08202406010077194),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00元,出质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00万股股份,出质权利金额350000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4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4日;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
字第08202411010085858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2510000.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
瑞茂通2550万股,出质权利金额102510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9232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5年12月2日已偿还借款190000.00元,剩余92320000.00元已逾期。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202510010100767),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共借款人民币77000000.00元用于购货;借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采用保证和质押方式借款,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6010095135),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5010094082),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6010095228),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由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08202406010077194),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出质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00万股股份,出质权利金额350000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4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4日;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字第08202510010100818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3198252.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瑞茂通1172万股,出质权利金额53198252.00元,质押期限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由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字第08202510010100819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5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9036260.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瑞茂通860万股,出质权利金额39036260.00元,
质押期限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进口代付业务总协议》(编号:中原银(郑州)进口代付字2025第10314286号),融资金额为250000000.00元,融资期限自2025年7月9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最保字2024
第10170141-2号),最高保证金额为2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最保字2024第10326693-1号),最高保证金额为2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由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最抵字2025第10314286-1号),最高额抵押金额为250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7月1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中心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借728007100022025011000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49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借款用途是购煤炭;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广辉和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保7280071000220250110001),最高保证金额为149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光郑东风支 ZH2025013),授信期限于 2025年 5月 15 日至2026年5月14日,合同约定保理买方信用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整,知悉并承认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成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游客户对郑州嘉
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合法受让人,成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构成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之负债,占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的保理买方信用额度。该债务与郑
15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其他授信业务形成的
债务无差异,此债务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6日、2025年7月14日形成。以上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光郑东风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5)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K202500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
该笔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光郑东风支 ZB2024019),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光郑东风支 ZB2024019),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光郑东风 ZB2024019),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149954669.39元。
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中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借728007100022024111900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89000000.00元,贷款期限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1月19日,借款用途是购煤炭,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余祥伟和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保728007100022024111900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借7280071000220241122001),借款金额为333000000.00元,贷款期限是2025年1月
8日至2025年11月22日,借款用途是购煤炭,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余祥伟和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保
7280071000220241122001)。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622000000.00元。
15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流动性紧张,该笔借款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金利息,构成债务逾期,相关债权人已就该笔逾期债务主张权利并采取相应追偿措施。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7)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202510010100853),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共借款人民币29000000.00元用于购货;借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采用保证和质押方式借款,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333),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40),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39),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字第
08202510010100820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9678000.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瑞茂
通781万股,出质权利金额29678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18)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
华支行签订的《小企业借款合同》(编号:2025新华(流动)031号),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华支行共借款人民币5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新高保字144号),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5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还款。
19)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签订的《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90108J002-
120250004),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获得4000万的保理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基于保理合同,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签订了《国内保理单笔支取协议》(编号:90108J002-
1202500045001),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
15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行通过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获取融资借款,共转让应收账款人民币55572260.53元,借款人民币
4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购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
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90108A043202510041),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2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4】余农商行良山支行流借字第
210202024111410030001号),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借款用途是用于经
营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借款期限是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2026年11月22日止;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2024】余农商行良山支行保字第 B21020202411140001号),最高保证金额为 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A112950),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共借款人民币3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支付合同款、发放人员工资等日常经营支出;借款期限自2025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止;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RTL000254914),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流动性紧张,该笔借款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利息,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
2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的
《进口押汇合同》(编号:JKYH162825001),合同约定押汇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00.00元,实际押汇金额为36616875.50元,押汇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该笔押汇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41725000223),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45000000.00元。上述押汇业务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36616742.9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132.60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金额为36616742.90元。因公司流动性紧张,该笔借款已到期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构成债务逾期,
15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相关债权人已就该笔逾期债务主张权利并采取相应追偿措施。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5年(北仑)字01563号),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企业经营周转,借款期限自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2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202510010100853),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共借款人民币106930000.00元用于购货;借款期限自
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采用保证和质押方式借款,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50),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49),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48),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字第
08202510010100821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31043817.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瑞
茂通2887万股,出质权利金额131043817.00元,质押期限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5)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K2025014),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80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
以上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15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号:光郑东风支 ZB202501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质押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Z2025010),质押物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流通股。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280000000.00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79592483.38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407516.62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金额为
79592483.38元。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K202505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
5035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以上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B202501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质押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Z2025010),质押物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流通股。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280000000.00元。由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抵押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DY2025052),抵押物为其持有的两套商铺,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
5035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7)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 与东亚银
行有限公司签订《Facility Letter银行授信函》(编号:14104C706),授信额度为 10000000.00美元,授信起始日 2025年 5月 9日。在授信额度内,CENTURYCOMMODITIES SOLUTION(HK)LIMITED向东亚银行申请开立两笔信用证,第一笔信用证借款金额为 4137617.00美元,借款期限为自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第二笔信用证借款金额为3934883.70美元,借款期限为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累计借款金额为8072500.70美元,借款用途为经营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2025年 12月,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HK) LIMITED 与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就编号为 14104C706 的授信函补充签订了《RevisedRepayment Schedule for Principal Repayment of Trust Receipt Loans》(编号:CMBD25/071/C706),修订了原授信函中的还款条款,调整了本金还款计划,明确贷款最终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3日。该笔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并签订《Guarantee》,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10000000.00美元。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2572500.70美元。
15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8)根据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
《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ZZ19(融资)20240015),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000.00元,期限开始日为2024年12月9日,到期日是2025年12月3日。在融资额度内,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编号:ZZ1920120250014),协议约定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 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
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4),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4),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由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5),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50000000.00元,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11000.00元,扣除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49989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9)根据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自助贴现”业务合作服务协议》(编号:华银郑商贴20241210),由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总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止。
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4),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4),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由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5),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
15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10500.00元,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499895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分行签订《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协议》(编号:NBC2025062700000059),石嘴山银行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的额度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额度有效期间为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6月 26 日。该笔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GC2025062700000183、NGC2025062700000184),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授信期间内,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授信业务,在本金最高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以内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上述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合计金额7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融资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融资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与“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3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
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银 YCGNZ2025 字第 0005号),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签订的编号为(2025银银综授字第0049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在《综合授信合同》所确定的最高授信额限度内,中信银行不时调整的授予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我司可循环使用的、用于本协议项下国内信用证融资业务的本金额度限额。额度限额为30000000.00元,额度有效期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12月23日。该笔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银银最保字第0045、0046号)。由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
的陆仟万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5银银权质字第0003号),出质权利的面值/估值为人民币43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编号:Z2525TD15667322),约定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1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RMTGYL20250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
16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编号:ZZRMT001),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1月 15 日至 2026 年 1月 15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3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开立暨融资协议》(编号:金水支 GNZ2025005),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39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195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
119852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9926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
2025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
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20416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208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501009408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6010095228),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6010095135),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08202406010077194),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出质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00万股股份,出质权利金额350000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4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4日;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08202506010095001),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195000.00元,出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0万股股份,出质权利金额2195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提前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164201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64201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开立暨融资协议》(编号:金水支 GNZ2024008),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2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
2日止。
16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5),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406010077196),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郑银最高质字第
08202411010085858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2510000.00元,出质无限售流通股600180瑞
茂通2550万股,出质权利金额102510000.00元,质押期限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5)根据本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25)银信字第2545056号),协议约定本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60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
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质押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权质字第2424157号),
出质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股份;由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A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B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已扣款保证金及利息80676060.81元。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79323939.19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
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ZXYTY250606001),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1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92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46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ZXYTY250606002),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郑
16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1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708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54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该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061100010069),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061100010068),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900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7)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ZZ1940520240075),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60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到期日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11),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8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
2024001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由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由万永兴、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8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银行已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25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799975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
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8)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开立暨融资协议》(编号:金水支 GNZ2025002),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4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5225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76125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5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2292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146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
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
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33158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6579000.00元,信
16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468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734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7月22日起至
2026年7月22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
总金额人民币975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875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4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39),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33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提前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27100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2710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39)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山支行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承兑合同》(编号2024余农商行良山支行银高承字第
210202024112250010001号),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11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20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600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购煤炭,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止。
该银行承兑汇票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余农商行良山支行银高保字第1321020202411220001号),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本息合计人民币60300186.66元,扣除保证金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59699813.34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
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390100007-2025(承兑协议)00095号),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0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97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85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支付煤炭采购货款,票据到期日自
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390100007-2025(承兑协议)00096号),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张,票面总金额人
16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民币580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290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支付煤炭采购货款,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以上银行承兑汇票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
2024年北仑(保)字0087-1号,约定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号),约定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7750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775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并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17114.63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金额为77482885.37元。
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8、其他”之相关披露。
4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开立暨融资协议》(编号:金水支 GNZ2025004),由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83614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1807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5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
144956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72478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
2025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
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54436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7218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到期日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5010094082),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由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48),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920250401009225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提前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141503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41503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光郑东风支 CD2025024),协议约定本公司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5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7800000.00元,已按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3900000.00元,票据用途为支付货款,票据到期日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该笔银行承兑汇票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B202501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质押合同》(编号:光
16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郑东风支 ZZ2025010),质押物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流通股,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为28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2390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票据敞口金额人民币239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并就该笔借款扣收本金143400.00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金额为23756600.00元。
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ZZ1940520250006),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18),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
20240019),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由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高保)2024002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由万永兴、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Z19(个高保)20240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元;由苗春燕追加房产抵押,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Z19(个高抵)20250001);由刘轶追加房产抵押,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Z19(个高抵)20250002)。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20260000.00元,扣除保证金及利息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
1974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
《国内信用证在线融资主协议》(编号:GN202502110100301M01),由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2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6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甬保(高)字第滨江24004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甬保(高)字第滨江240042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由苗春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甬保(高)字第滨江240043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16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及利息30390041.67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29609958.33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5)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
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编号:HZBA22120004),由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75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为购煤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
该银行承兑汇票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ZBA22120004-G/01),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75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75264199.35元,扣除保证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人民币
74735800.65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
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390100007-2025(承兑协议)00135号),由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5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161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805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为购煤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止。
该银行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20808178.55元,扣除保证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人民币
20801821.45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7)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
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390100007-2025(承兑协议)00155号),由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4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39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95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为购煤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该银行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
16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19501327.09元,扣除保证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人民币
19498672.91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8)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MY光郑东风支 ZH2025010),由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993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9965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由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2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522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61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B202501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8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ZB202402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8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 光郑东风支 ZB2024020),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8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追加股票质押,质押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流通股股票 2000万股,并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 ZZ2025010),约定最高质押金额人民币28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126660862.22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24839137.78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49)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HT9108025011500003),由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2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B9310025011300014),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0000.00元;由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并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编号:DB9108025072200005),提供权利价值人民币 49985827.20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由天津瑞茂通供
16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并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编号:DB9108025072200022),提供权利价值人民币33922700.00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40007388.88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39992611.12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七、1、期后非调整事项”之相关披露。
5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东支行签订的《开立国际信用证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51001596),由本公司子公司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国际信用证1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25389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687136.00元,承兑金额24669081.36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
该国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50901111 保 01),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65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5931126.56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8737954.8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东支行签订的《开立国际信用证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51002796),由本公司子公司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国际信用证1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25634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639480.00元,承兑金额25908321.66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止。
该国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Y01101470020250901111 保 01),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65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5639480.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20268841.66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
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390100007-2025(承兑协议)00156号),由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5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439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2195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为购煤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4月9日止。
该银行承兑汇票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90100007-2024年北仑(保)字0087-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000.00元。
16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22196510.5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人民币
22193489.5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3)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支行签
订的《开立信用证合同》(编号:A[海银琼中信用证(国际)]字[2025]年[082801]号),由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际信用证1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31766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988520.00元,承兑金额32108349.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
该国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海银琼中最高保 ]字 [2025]年 [082801]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6996976.78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25111372.22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2025)银国内证字第2545068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2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2424085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085A 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085B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及利息50008680.56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49991319.44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
55)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2025)银国内证字第2545056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
6月23日止。
17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A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B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质押,质押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4000万股,并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权
质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质押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及利息25004548.61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24995451.39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6)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2025)银国内证字第2545056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65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A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B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质押,质押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4000万股,并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权质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质押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及利息165029104.16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164970895.84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7)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2025)银国内证字第2545056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3笔,开证总金额人民币18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A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00000.00
17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万永兴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编号:(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B号),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质押,质押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4000万股,并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豫银最权质字第2424157号),约定最高质押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及利息90015625.00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89984375.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58)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国内证字2025第10260787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5日起至
2026年6月5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并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保质字2025第10260787-1号),质押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国内信用证到期,银行暂未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
59)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国内证字2025第10290520号),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
2026年6月23日止。
该国内信用证由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并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中原银(郑州)保质字2025第10290520-1号),质押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国内信用证到期,银行暂未扣划全部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信用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
60)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
支行签订的《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MY光郑东风支 ZH2025013),由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1笔,票面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0元,信用证用途为购煤炭,信用证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
6月12日止。
17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该国内信用证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由万永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光郑东风支 ZB2025013),约定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
250000000.00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银行已按约定扣划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人民币5001585.17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信用证敞口金额人民币4998414.83元已转入短期借款核算。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575258065.95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逾期利率
序号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
(%)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10000000.003.25%2026/6/184.88%
海市北支行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3000000.003.50%2025/12/315.25%
关村分行
3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74735800.65银行承兑汇票到2026/3/1018.00%
杭州分行期未还
4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9450920.635.63%已协商延期还5.63%
行款
5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8070124.395.64%已协商延期还5.64%
行款
6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25111372.22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5/618.00%
中支行
7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149000000.006.525%2025/10/269.7875%
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
8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289000000.006.525%2025/11/109.7875%
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
9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333000000.006.525%2025/11/229.7875%
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399975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5/11/1918.00%
州分行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40000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5/11/2018.00%
州分行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49989000.00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2/418.00%
州分行期未还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49989500.00商业承兑汇票到2025/12/918.00%
州分行期未还
17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19740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3/2818.00%
州分行
1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36616742.903.10%2025/12/144.65%
州分行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90000000.004.60%2025/12/216.90%
东支行
1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10000000.004.60%2025/12/226.00%
东支行
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100000000.004.20%2026/2/116.30%
东支行
19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10000000.003.00%2026/4/224.50%
海分行
20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152380000.004.50%已协商延期还4.50%
东支行款
21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574051.944.50%2025/11/226.75%
东支行
22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18737954.8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2/218.00%
东支行
23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20268841.66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2/2418.00%
东支行
24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90000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5/12/918.00%
原新建南路支行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10000000.003.35%2026/1/15.03%
限公司徐汇支行
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206605718.504.70%2025/12/57.05%
限公司郑州分行
27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4.60%2025/11/2218.00%
银川分行
28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4.60%2025/11/2618.00%
银川分行
29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4.60%2026/1/118.00%
银川分行
30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4.60%2026/1/2418.00%
银川分行
31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4.60%2026/1/2918.00%
银川分行
32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4.60%2026/3/1018.00%
银川分行
33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39992611.12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1/2818.00%
份有限公司
34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40000000.004.65%2025/12/266.98%
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35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59699813.34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2/618.00%
限公司良山支行期未还
36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90000000.005.00%2025/12/67.50%
限公司良山支行
3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29609958.33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2/1318.00%
波滨江支行
17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8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29000000.006.33%2025/11/19.50%
水支行
39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412503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5/11/118.00%
水支行
40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92320000.006.30%2025/11/49.45%
水支行
4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183930000.006.33%2025/11/49.50%
水支行
42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174201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5/11/418.00%
水支行
4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45000000.002.50%2025/12/53.75%
司宁波北仑分行
4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77482885.37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2/1918.00%
司宁波北仑分行期未还
4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801821.45银行承兑汇票到2026/2/818.00%
司宁波北仑分行期未还
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9498672.91银行承兑汇票到2026/3/2518.00%
司宁波北仑分行期未还
4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2193489.50银行承兑汇票到2026/4/918.00%
司宁波北仑分行期未还
4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000000.003.10%2026/6/174.65%
司天津新华支行
4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23756600.00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1/2018.00%
司郑州东风支行期未还
5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95000000.004.00%2025/11/266.00%
司郑州东风支行
5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50000000.00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1/2618.00%
司郑州东风支行期未还
5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149954669.394.30%2026/1/86.45%
司郑州东风支行
5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79592483.384.00%2026/1/146.00%
司郑州东风支行
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124839137.78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1/1418.00%
司郑州东风支行
5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50350000.004.00%2026/2/136.00%
司郑州东风支行
5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4998414.83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6/1218.00%
司郑州东风支行
5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30000000.004.00%2025/11/286.00%
川分行
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30000000.004.60%2025/12/2218.00%
川分行
5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79323939.19银行承兑汇票到2025/12/2318.00%
州航海路支行期未还
6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279950722.23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1/718.00%
州航海路支行
6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49991319.44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6/2718.00%
州航海路支行
17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6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250000000.002.17%2026/1/53.26%
州分行
6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10000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6/518.00%
州分行
6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10000000.00信用证到期未还2026/6/2318.00%
州分行
合计4575258065.9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由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上述银行累计借款人民币4575258065.95元已逾期未还。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公司已与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达成协议(上表中序号4、5项目),逾期期间的利息仍按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支付,每月正常归还利息,每月归还50万美元,直至还清。本公司已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达成协议(上表中序号20项目),逾期期间的利息仍按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支付,2027年4月1日前还本付息,逾期期间的利息仍按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支付。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交易性金融负债2354858.86/
其中:
衍生金融负债2354858.86/
其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全部计入其当期损益的
合计2354858.8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7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509629465.75
银行承兑汇票1396500000.00
合计1906129465.75
注:本公司存在部分已到期未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商业承兑汇票,相关款项结转情况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期末逾期款项,扣除对应的保证金后转入短期借款金额为
1857423854.82元。
商业承兑汇票期末逾期款项中,转入应付账款金额为949362937.23元,转入其他应付款金额为60000000.00元,转入短期借款金额为4998950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7462498425.807904739796.28
合计7462498425.807904739796.28
注:上述应付账款余额中包含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额949362937.23元。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年以内4990600122.97资金紧张
1年以上2471898302.83资金紧张
合计7462498425.8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大宗商品贸易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183651671.17179014032.69
合计183651671.17179014032.6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091347.5945596968.1546358903.518329412.2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75674.272475674.27
三、辞退福利3157149.451272784.8634510.914395423.4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2248497.0449345427.2848869088.6912724835.63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725616.5439319166.7640126142.827918640.48
二、职工福利费1027071.111027071.11
三、社会保险费3533394.253533394.25
其中:医疗保险费1251038.981251038.98
工伤保险费59457.1259457.12
生育保险费74776.6174776.61
其他2148121.542148121.54
四、住房公积金1617360.651617360.6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65731.0599975.3854934.68410771.75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9091347.5945596968.1546358903.518329412.2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17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85818.842385818.84
2、失业保险费89855.4389855.4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475674.272475674.2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7%(或1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21581950.8434883707.88
个人所得税90769.40358198.4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576854.55918058.02
合计22249574.7936159964.33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82519621.9553271885.84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138713332.741128255810.45
合计1421232954.691181527696.29
注:上述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包含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额60000000.00元。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734574.5473652.81
分期付息分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7981400.934226993.71
企业间资金拆借利息2523587.242302747.4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61280059.2446668491.90
合计282519621.9553271885.84
17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952864.87资金周转困难,未偿还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48576.61资金周转困难,未偿还合计115001441.4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拆入资金本金及利息816002810.66849733397.29
保证金30223924.3231301950.54
往来款236176609.64235979914.17
诉讼相关违约金、诉讼费等44494368.85
其他11815619.2711240548.45
合计1138713332.741128255810.45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270970000.00资金周转困难,未偿还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7410000.00资金周转困难,未偿还合计52838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8771246.4028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73367671.38
18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7903123.4941452517.44
合计450042041.2769952517.44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308333468.58325968222.86
合计308333468.58325968222.8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269695645.23264376872.17
保证借款253000000.00253000000.00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348771246.4028500000.00(附注七、)
合计473924398.83488876872.17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借728007100022025081800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9000000.00元,用于购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8月18日止;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保7280071000220250818001),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元,保证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8月18日止。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
上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萧农商银(河上)借字第802112023044208号),
18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贷款金额为20000000.00元,贷款期限是2023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借款用途是采购煤炭等,采用保证方式和抵押方式借款,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萧农商银(河上)最保字第8021320230009669号),担保金额为20000000.00元。由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并签署《抵押合同》(编号:萧农商银(河上)抵字第8021320230009140号),抵押物为广济南路18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01室、102室、103室、106室、124室、126室、127室、128室、129室、130室、131室及132室。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心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借7280071000220250813001),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4000000.00元用于购煤炭;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7年8月13日止;
采用保证方式借款,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保7280071000220250813001),保证金额为人民币44000000.00元,保证期限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7年8月13日止。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固贷字2024第10012150号),贷款额度450000000.00元,贷款期限2024年2月21日至2031年2月21日,借款用途是项目建设,实际借款252681560.80元。采用抵押并担保的方式借款,由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并签署《抵押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2024第10012150-1号),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豫
(2023)年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1689号;豫(2023)年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1690号。由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权利质押人,并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质字2024第10012150-1号),质押物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的股权。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保字2024第10012150-1号),担保金额为450000000.00元。由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保字2024第10012150-2号),担保金额为450000000.00元。由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保字2024第10012150-3号),担保金额为450000000.00元。由万永兴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保字2024第10012150-3号),担保金额为450000000.00元。由巫梦锋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保字2024第10012150-3号),担保金额为
450000000.00元。
18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公司出现信用风险、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触发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该笔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本息。相关债务涉诉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之相关披露。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总额为525681560.8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771246.4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一年内到期的非贷款单位借款期末金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流动负债河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44000000.004000000.005.55%2025/10/268.325%郑州中心支行河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9000000.0010000000.005.55%2025/10/268.325%郑州中心支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252681560.8014771246.405.40%2025/12/218.10%限公司周口分行浙江萧山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20000000.0020000000.005.20%2026/2/256.83%公司河上支行
合计525681560.8048771246.4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264653792.67256180824.60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263316201.33255029768.55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期末余额(附注七、43)373367671.38
合计154602322.62511210593.15
18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本票面债券面值发行债券发行期初期按面值计提利溢折价摊期期末是否
()利率名称元%日期期限金额余额发息销偿余额违约()行还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1006.502024/7/223年250000000.00256180824.608058219.19414748.88264653792.67是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1006.372024/8/143年250000000.00255029768.557897054.81389377.97263316201.33是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小计500000000.00511210593.1515955274.00804126.85527969994.00
减:一年内到
期部分期末373367671.38
余额(附注七、43)
合计////500000000.00511210593.1515955274.00804126.85154602322.62/
注:违约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一、(一)、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3)、(4)”
18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09398658.88221894740.46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27903123.4941452517.44
合计81495535.39180442223.02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期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二、1、“(3)流动性风险”。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8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14441214.414414151.59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待执行的亏损合同应付退货款其他
合计14441214.414414151.5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关于预计负债详细情况的披露详见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期初余额公积金期末余额发行新股送股其他小计转股
股份总数1086627464.001086627464.00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851295888.761851295888.76
其他资本公积4792681.034792681.03
合计1856088569.791856088569.7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50999548.7350999548.73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合计50999548.7350999548.7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因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涉诉事项等原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全部85794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导致公司无法按计划实施转让或注销,库存股处置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18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计减:前期计
期初减:所期末项目本期所得税前发入其他综合入其他综合税后归属于母公税后归属于少余额得税费余额生额收益当期转收益当期转司数股东用入损益入留存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222752590.04-108968558.14-108968558.14113784031.90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27712831.73-5536487.33-5536487.3322176344.40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18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计减:前期计
期初减:所期末项目本期所得税前发入其他综合入其他综合税后归属于母公税后归属于少余额得税费余额生额收益当期转收益当期转司数股东用入损益入留存收益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195039758.31-103432070.81-103432070.8191607687.50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22752590.04-108968558.14-108968558.14113784031.9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18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65596465.66265596465.66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其他
合计265596465.66265596465.6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267133997.474435160362.1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267133997.474435160362.1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1333429.25-3130294682.4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7731682.24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05800568.221267133997.4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9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03283110.31814620391.939463405628.189052545148.09
其他业务79417.641123838.27220422.605094.36
合计803362527.95815744230.209463626050.789052550242.45
注: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煤炭、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本集团会阶段性与信用额度充足的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合作,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在资源、资金、通关、卸货场地、运输监管等方面为本集团提供支持。本集团通过联营企业及外部单位完成的上述业务采用净额法会计核算。
19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供应链管理农产品加工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合同类型
煤炭贸易收入680714090.77695438055.46680714090.77695438055.46
非煤大宗贸易收入118324044.65116129404.60118324044.65116129404.60
农产品加工4324392.534176770.144324392.534176770.14
合计799038135.42811567460.064324392.534176770.14803362527.95815744230.20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是否公司承担的公司提供的履行履公司承诺为主预期将退还质量保证类项目约义务重要的支付条款转让商品要责给客户的款型及相关义的时间的性质任人项务大宗商品贸
信用证、电汇、预
易及农产品交付货煤炭、油收账款或者在授信是加工产品销物品等货物额度或期间内付款售
电汇、预收或者在平台、资服务已服务授信额度或期间内讯及船运是经提供付款服务等
合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856.451934252.01
教育费附加513.87857425.01资源税
房产税599975.90591685.12
土地使用税479937.48479937.48
印花税1994201.1516824354.12
堤防费、水利基金、河道费32012.18903254.29
地方教育费附加-30704.01571616.71
其他税费1320.00720.00
合计3078113.0222163244.74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19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港务费用4661275.33
装卸堆存费278548.083985126.35
代理服务费2137064.8734739917.34
核验鉴定费1210959.369392481.85
其他3110085.18
合计3626572.3155888886.05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工费用(薪酬)47026950.9472535520.99
折旧和摊销18174906.2914127409.43
业务招待费952123.947640885.95
汽车费用286811.92823812.45
差旅费1159181.204580656.07
办公费用2541270.234348508.94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5196064.7715014155.61
租赁费1479779.341397710.65
诉讼相关费用19880701.43
其他6995738.382556139.83
合计103693528.44123024799.92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易煤交易1316095.42
易煤资讯337843.80
合计1653939.22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47806156.88175572622.09
减:利息收入3014259.3524921726.33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78558533.3237083527.95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19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手续费支出317857.4934840081.62
合计166551221.70222574505.33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41370.7114137581.33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28045.57316793.68
合计569416.2814454375.01
其他说明: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61421030.10113556036.6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422665.4652716824.05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69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期间实现的收益4498277.47-4679176.12
合计-374655418.09161593684.62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6270.45-39482008.68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6270.45-39482008.68
交易性金融负债2174863.04-25575159.60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74863.04-25575159.60
19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28988.7516521265.15
合计2657581.34-48535903.13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272.3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65570733.133126511.5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396155.25-4976.31债权投资减值损失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369966888.383127807.60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70386.27-37140124.9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十三、研发支出减值损失-2207295.00
合计-570386.27-39347419.94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1471587.7232940.63
合计1471587.7232940.63
19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接受捐赠政府补助
违约赔偿金等利得296249.469846587.33296249.46
其他1701798.4969.241701798.49
合计1998047.959846656.571998047.9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7089.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7089.50无形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对外捐赠
罚款支出25086.102094681.1225086.10
违约赔偿金支出33494463.975895014.0833494463.97
其他315958.88878478.78315958.88
合计33835508.958905263.4833835508.95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410538.0440047500.57
递延所得税费用146768.24-20428257.11
19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3557306.2819619243.4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061662706.1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65415676.5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831912.1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932083.5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87858315.0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8228687.94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195243184.38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3557306.2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项3952334.2574828721.44
政府补助等其他收益款项577099.0114473446.69
利息收入1115521.2324921726.33
收到其他备用金、押金等39995408.8437851380.42
合计45640363.33152075274.8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项5318361.6493695681.64
财务手续费317278.5729340081.62
销售费用3426923.9955888886.05
业务招待费901274.207640885.95
租赁费598378.861397710.65
19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差旅费1102708.304580656.07
办公费2456561.004348508.94
汽车费用241679.19823812.45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5012684.3013208981.16
支付的其他费用、违约金等5277178.6511602881.05
合计24653028.70222528085.5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货保证金17370672.45153963399.36
合计17370672.45153963399.3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货保证金及期货亏损28401962.71203921940.14
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4429.28
合计28401962.71204056369.4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信用证、承兑保证金12736524.11410580818.13
收到关联方资金拆入款8891000.001150500000.00
收到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借款163193735.20
合计21627524.111724274553.3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9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信用证、承兑保证金111934740.3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9431084.8034652382.21
拆入资金所付的保险费及咨询费等7406566.57
支付关联方资金拆入款680000.001173500000.00
支付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借款359000000.00
支付融资租赁款20675306.28
合计10111084.801707168995.4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短期借40017045
00.9470758507420709731.113321777.45752580款.15585665.95
其他应
-845870090付款拆.008891000.0680000.0046625444.3807455645
入资金01.69长期借517376872.175318773.0522695645款6.23租赁负221894740.46835946.479431084.8103900943.109398658债025.88
应付债51121059316759400.527969994
券.1585.00
60980567
合计96.728891000.073049919430820816.263848165.654277800.53381209.75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项目相关事实情况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财务影响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与附注七、61注释相减少销售商品、提供
周转快、金额大、期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关的通过联营企业及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外部单位完成的以净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和现金流出现金额法核算的业务付的现金
周转快、金额大、期
收到、支付其他与经收取及支付客户或者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无重大影响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供应商的业务保证金和现金流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买货物的票据保证周转快、金额大、期无重大影响
20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支付的现金及收到、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和现金流出有关的现金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65220012.4058418067.49
加:资产减值准备570386.2739347419.94
信用减值损失369966888.38-3127807.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12075474.2924944690.69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17743783.7733316757.53
无形资产摊销2292099.273467172.5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80865.1218820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1471587.72-32940.63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37089.50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2657581.3448535903.13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66939717.69195793351.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4655418.09-161593684.6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2688794.1423803132.14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2542025.94-44231389.25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2623944.81227496743.98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1600474889.91463668591.97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502569729.14-1115229634.89号填列)
其他180517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496564.42-203467337.3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1163054.36239098653.04
20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84291815.81435355615.3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3128761.45-196256962.3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1163054.36184291815.81
其中:库存现金9818.7016166.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0933236.03181383096.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19999.632892552.22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163054.36184291815.8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70784126.94177062290.23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本 集 团 境 外 子 公 司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 、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CHARTERING PTE.LTD.、PT COALINDOCAHAYA SUKSES、REX
COMMODITIES PTE.LTD.、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LIMITED 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70784126.94元。由于境外子公司所在地区实行外汇管制,境外子公司向母公司汇出该等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受到限制。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9431151.366.810964234628.80
欧元1609.717.767112502.77
英镑20461.009.0145184445.72
新加坡元244711.465.26051287304.65
印尼盾40433722283.460.00038115405248.19越盾
港币1732052.290.868551504374.02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31689189.106.8109215831898.06欧元港币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1534359.026.810910450365.86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694104.226.810918349274.42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619770.196.81094221192.79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2572500.706.810917521045.0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中:美元2957128.376.810920140705.64租赁负债
其中:美元11170197.786.810976079100.03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欧元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3)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20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 新加坡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REX COMMODITIES PTE.LTD. 新加坡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PTE.LTD. 新加坡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PT COALINDO CAHAYA SUKSES 印尼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 香港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LIMITED 香港 美元 主要结算币种
(4)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598378.86元;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0.00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029463.6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0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易煤交易1316095.42
易煤资讯337843.80
合计1653939.22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653939.22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20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清算子公司名称清算完成时间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026/2/10
河南瑞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4/27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方式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 境外 8000万港元 香港 供应链管理 100 设立
China Coal Solution (BVI) Limited 境外 1美元 英属维尔京 财务投资 100 设立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境内100000万人民币泰州供应链管理10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境内72000万人民币深圳供应链管理100设立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境内17000万人民币西宁供应链管理10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境内24000万人民币那曲供应链管理100设立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150000万人民币郑州供应链管理8020设立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100000万人民币上海供应链管理100设立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境内100000万人民币宁波供应链管理10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180000万人民币郑州供应链管理72.2227.78设立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40000万人民币北京供应链管理100设立产业互联网平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境内1500万人民币上海100设立台服务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2000万人民币郑州供应链管理100设立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境内60000万人民币郑州供应链管理10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 境外 15297.86万美元 新加坡 供应链管理 100 设立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境外 200万美元 新加坡 运输代理 100 设立
PTE.LTD.REX COMMODITIES PTE.LTD. 境外 10000 万美元 新加坡 供应链管理 100 设立
20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35000万人民币新余供应链管理100设立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50000万人民币郑州供应链管理100设立郑州瑞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境内50000万人民币郑州信息技术100设立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境内10000万人民币宁夏供应链管理80设立公司
PT COALINDO CAHAYA SUKSES 境外 746536万印尼盾 印尼 供应链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20000万人民币杭州供应链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80000万人民币天津供应链管理95.954.05设立巴彦淖尔市轩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境内5000万人民币巴彦淖尔供应链管理9010设立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Australia) Pty Ltd 境外 120美元 澳大利亚 供应链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境内15000万人民币周口农产品10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10000万人民币海南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境外 150万美元 香港 运输代理 100 设立
LIMITED
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境内20000万人民币银川供应链管理100设立任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少数股东持股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
子公司名称%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比例()的股利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3886583.158491717.1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子公司非流流动资非流动负流动负名称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动负负债合计产债债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96659
7603.12418143.9690157479261673
389813.926557196692372639809.69695636090767290767210
应链管84.0348.230061.2396.6386.31104.784.78理有限9公司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20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经营活动现金流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金流量量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
-19432915.73-19432915.736524.451288272.641886221.121886221.12-110626958.59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21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本 集 团 境 外 子 公 司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 、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CHARTERING PTE.LTD.、PT COALINDOCAHAYA SUKSES、REX
COMMODITIES PTE.LTD.、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CHARTERING LIMITED 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70784126.94元。由于境外子公司所在地区实行外汇管制,境外子公司向母公司汇出该等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受到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主要经注册(%)业务性质营企业投资的会称营地地间直接计处理方法接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郑州供应链管理服务49权益法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境内西安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限公司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境内郑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理有限公司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境内泰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限公司河南铁瑞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郑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境内郑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境内日照煤炭非金属贸易50权益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境内成都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公司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境内威海供应链管理2524权益法限公司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境内烟台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
21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境内南昌供应链管理服务49权益法限公司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境内烟台供应链管理2524权益法限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境内烟台保险15权益法公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持有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00%股权,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为15.00%。虽然该比例低于20%,但本集团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在该保险公司董事会中派驻董事并参与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能够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河南物产集团有陕西陕煤供应链河南物产集团有限陕西陕煤供应链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6613030503.6214371779869.077418404859.9514030623112.03
非流动资产786737871.4613043930.27730721312.2913894023.60
资产合计7399768375.0814384823799.348149126172.2414044517135.63
流动负债3653617769.449570964904.034101042993.639117847525.94
非流动负债391667.364471758.61
负债合计3654009436.809570964904.034105514752.249117847525.94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3745758938.284813858895.314043611420.004926669609.69司股东权益按持股比例
计算的净资1835421879.762358790858.701981369595.802414068108.75产份额
调整事项-0.01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0.01
对联营企业1835421879.762358790858.701981369595.802414068108.74权益投资的
21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308905236.58128749899.445908444559.9025264982480.30
净利润-297852481.72-100105983.9535383944.20123275453.78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12704730.43-1562456.11益
综合收益总-297852481.72-112810714.3835383944.20121712997.67额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河南中平能源江苏港瑞供河南中平能源供江苏港瑞供应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应链管理有限应链管理有限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司
流动资产4921949258.13707599506.384470284060.391233703895.71
非流动资产45856950.243966.1345875785.206911.11
资产合计4967806208.37707603472.514516159845.591233710806.82
流动负债2368499459.36118461665.761913663156.01642903114.90
非流动负债385000000.00390000000.00
负债合计2753499459.36118461665.762303663156.01642903114.90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2214306749.01589141806.752212496689.58590807691.92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1085010307.01288679485.311084123377.89289495769.04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1008957.6335452071.35-1008957.6335277337.86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1008957.6335452071.35-1008957.6335277337.8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1084001349.38324131556.661083114420.26324773106.90的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2662130219.527252665.318103578027.991326775978.95
净利润1810059.43-1309286.2146919724.166971337.86
21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810059.43-1309286.2146919724.166971337.86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9749780.6820986406.28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郑州航空港区兴郑州航空港区兴河南铁瑞实业有河南铁瑞实业有瑞实业集团有限瑞实业集团有限限公司限公司公司公司
流动资产1186619978.2311628992215.881287205825.7611291692577.47
非流动资产655810.75134595237.801883509.06137687057.30
资产合计1187275788.9811763587453.681289089334.8211429379634.77
流动负债281803609.807908399581.58276884324.937953240106.81
非流动负债420000000.00
负债合计281803609.808328399581.58276884324.937953240106.81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905472179.183435187872.101012205009.893476139527.96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443681367.801683242057.33495980454.851703308368.70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0.01-8452194.53-0.01-8368075.33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0.01-8452194.53-0.01-8368075.33
对联营企业权益443681367.791674789862.80495980454.841694940293.37投资的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6366268796.539807648.615189580595.11
净利润-44948137.68-40952385.97-12521533.89-10853053.44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44948137.68-40952385.97-12521533.89-10853053.44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山西晋煤集团晋成都蓉欧瑞易实山西晋煤集团晋成都蓉欧瑞易实瑞能源有限责任业有限公司瑞能源有限责任业有限公司
21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公司
流动资产1129631210.761150946454.641327109083.631150946454.64
非流动资产21262302.57537511.4221301290.52537511.42
资产合计1150893513.331151483966.061348410374.151151483966.06
流动负债2560484.4015271091.15196386369.4215271091.15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2560484.4015271091.15196386369.4215271091.15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148333028.931136212874.911152024004.731136212874.91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574166514.47556744308.71576012002.37556744308.71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595956.04595956.04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595956.04595956.04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574762470.51556744308.71576607958.41556744308.71资的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77787665.991954121733.64
净利润-3690975.806980469.85-1157400.48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3690975.806980469.85-1157400.48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山东环晟供应链山东丰瑞实业有山东环晟供应链山东丰瑞实业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872814130.69231241299.91945069980.30468520418.19
非流动资产959.2917835.45959.2917835.45
资产合计872815089.98231259135.36945070939.59468538253.64
流动负债323895736.69321417208.00396046927.91321646911.32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323895736.69321417208.00396046927.91321646911.32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548919353.29-90158072.64549024011.68146891342.32权益
21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268970483.11-44177455.59269021765.7271976757.74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3377772.6344177455.59221787.6419037857.55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3377772.6344177455.59221787.6419037857.5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265592710.48269243553.3691014615.29资的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721318329.2424171410.95
净利润-139287.65-2376860.275154939.8413350567.21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39287.65-2376860.275154939.8413350567.2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17206243.65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南昌红茂供应链烟台牟瑞供应链南昌红茂供应链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650727926.091571221545.52659201025.141517404128.31
非流动资产1667752.3529003.791669029.8744101.53
资产合计652395678.441571250549.31660870055.011517448229.84
流动负债226498289.42783063074.65233159956.19724876737.44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226498289.42783063074.65233159956.19724876737.44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425897389.02788187474.66427710098.82792571492.40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208689720.62386211862.58209577948.42388360031.28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120597498.97-155806436.66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120597498.97-155806436.66
对联营企业权益208689720.62265614363.61209577948.42232553594.62投资的账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21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营业收入918440454.101153990643.63
净利润-1812709.80-3905988.296303784.238525523.88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812709.80-3905988.296303784.238525523.88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华海财产保险股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3584208762.063559619514.00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2683949382.022673014315.00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00259380.04886605199.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135038907.01132990779.85份额
调整事项83567044.2083567044.16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83567044.2083567044.1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218605951.21216557824.01面价值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256883133.831174965424.06
净利润9061977.4414801433.08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4592203.84698079.47
综合收益总额13654181.2815499512.55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其他说明无
21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282508647.40284943760.59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2435113.192696800.2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435113.192696800.24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累积未确认前期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本期末累积未确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计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认的损失
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26803284.1826803284.18其他说明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441370.7114137581.33
合计441370.7114137581.33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
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汇率风险
21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新加坡元、印尼盾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新加坡元、印尼盾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本期上期项目对股东权益的影对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利润的影响响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24158518.3624158518.36-4927646.26-4927646.26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24158518.36-24158518.364927646.264927646.26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贬值1%11282.8111282.8132582.5732582.57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升值1%-11282.81-11282.81-32582.57-32582.57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1%12820.6712820.6715629.9815629.98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1%-12820.67-12820.67-15629.98-15629.98
人民币对印尼盾贬值1%120160.94120160.94-1508374.18-1508374.18
人民币对印尼盾升值1%-120160.94-120160.941508374.181508374.18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1%111.45111.45196.98196.98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1%-111.45-111.45-196.98-196.98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1%1659.191659.192273.602273.60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1%-1659.19-1659.19-2273.60-2273.60
人民币对越南盾贬值1%5309.645309.64
人民币对越南盾升值1%-5309.64-5309.64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6年06月30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6545763925.32元(上年末6091361374.24元)。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
22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
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集团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六、2的披露。
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用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26.96%(上年末为25.62%),本集团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和附
注七、9的披露。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6年0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1年以内1-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575258065.954575258065.95
应付账款4990600122.972471898302.837462498425.80
其他应付款873219628.06548013326.631421232954.69
一年内到期的非450042041.27450042041.27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08333468.58308333468.58
22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借款473924398.83473924398.83
应付债券154602322.62154602322.62
租赁负债65906635.7515588899.6481495535.39
合计11197453326.833714344986.6615588899.6414927387213.13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被套期风险被套期项目及相预期风险管相应套期活相应风险管理策项目的定性和定关套期工具之间理目标有效动对风险敞略和目标量信息的经济关系实现情况口的影响对现货价格波动通过开展套被套期项目和套
风险进行套期,通期保值业期工具之间存在
过买入或卖出特务,可以充现货的市场经济关系,公司持商品衍生定数量的期货合分利用期货价格波动的有现货或者待执有效
品合约约,对现货合同所及衍生品市风险行合同与相关期涉及的商品市场场的套期保货合约的商品高
价格波动风险进值功能,规度关联或相同。
行风险对冲避由于大宗商品及外汇价格波动所公司使用外采用套期方式对带来的价格采用汇率中性原汇衍生品对
冲了因汇率变动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则,以规避和相应预期付款进引起的现金流量有效降低其对公
品合约风险管理策略和行锁汇,规变动的风险,存在司正常经营目标避未来汇率相关经济关系相应套期活波动的风险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项目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按照商品现货持有量及将已交割部分确认为投资收
预期交易、预期付汇总量,控益,将未交割部分公允价值与商品及外汇衍生品合约
制衍生品交易头寸,套期工具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和被套期项目不好一一对应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说明
22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第二层次公允价第三层次公允价合计值计量值计量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22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62161771.4562161771.45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62161771.4562161771.45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衍生金融负债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以指定的交易机构和结算机构公布的结算价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被分类为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
的估值技术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该模型使用的主要参数为远期汇率。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主要包括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用第三方报价机构提供的报价或以前交易的实际交易价格,并在其基础上进行调整。
本集团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集团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2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报告期及上年度,公允价值各层级间无重大转移。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本集团于报告期及上年度,未发生估值技术变更。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长期借款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注册母公司对本企业母公司对本企业母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地的持股比例(%)的表决权比例(%)郑州瑞茂通供企业管理及贸易
郑州383000.0051.0251.02
应链有限公司(煤炭除外)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郑州瑞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万永兴先生持有郑州瑞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0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万永兴先生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2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营及联营企业的相关情况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全部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河南铁瑞实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内蒙古国疆贸易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河南物产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河南物产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河南物产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
河南物产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
河南物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河南现代供应链研究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上海兴港腾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新疆瑞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瑞兴(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郑州成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郑州瑞立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内蒙古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
HuaQin International Trading(Singapore)Pte.Ltd. 联营企业子公司
华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新疆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海南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西安华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
平煤神马(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天津凤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江苏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天津德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子公司
22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郑州长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郑州瑞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ZHONGRUI INDUSTRIAL GROUP LIMITED 集团兄弟公司北京飒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上海远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上海润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大连中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宁波誉瀚实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上海景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中瑞控股有限公司其他郑州瑞客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中泛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新疆弘睿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
RA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BVI) 其他
SATUS HOLDINGS LIMITED (BVI) 集团兄弟公司
SPERA HOLDINGS LIMITED (BVI) 其他
BYSO RESOURCES PTE.LTD. 其他
MAXIS COMMODITIES PTE.LTD.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MOSA COMMODITIES PTE.LTD.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久(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北京和嘉瑞兴投资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中瑞瑞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领先创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怡昌投资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安徽华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安徽瑞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安徽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安徽兴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济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广州市乐衡房地产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南京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南京华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江苏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扬州华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22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河南怡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瑞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惠昌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怡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世英美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平瑞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杭州和昌鸿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杭州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海宁和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合美生活服务(河南)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郑州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苏州合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郑州合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河南中天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融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天津和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怡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昱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运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常州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南京莱鹏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杭州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南昌莱蒙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Eternia Grace Limited 永瑞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Graceful Charm Limited 瑞长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China Hechang Real EstateInc.中国和昌地产有限公司 其他
China Hechang Real Estate Limited 中国和昌置业有限其他公司
ChinaHechangRealEstate (HK) Limited 和昌地产集团有其他
限公司(香港)河南创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泰祥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莱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市莱蒙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百泰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润信嘉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皓景泓泽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致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苏州欣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其他青岛青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深圳合美商务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其他河南合美城更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苏州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济南惠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济南旭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新正荣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22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新余市奕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云简(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河南宁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嘉旭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每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省铭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瑞茂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怡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浙江恒彧贸易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新乡中天电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东莞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豫棉联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宁波保税区和嘉瑞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河南奕睿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他
河南维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河南旭昌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上海企正凌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刘轶其他刘静其他苗春燕其他李群立其他胡磊其他李富根其他周永勇其他章显明其他谢德明其他耿红梅其他王苗苗其他刘春燕其他张菊芳其他刘建辉其他邓小余其他孙小艳其他吴慧慧其他郝秀琴其他朱莹莹其他白硕其他金高峰其他
WANYAOJUN 其他岳梅英其他陈萍其他胡宝其他汤艳琼其他马艳茹其他张宇其他周汉亮其他张荣美其他赵露露其他
22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曹先娥其他章轩其他李传美其他周卫娟其他谢小雨其他潘祖荣其他王正安其他潘凤玲其他刘玉金其他王兰英其他张立拴其他王玉兰其他张登科其他杨勤其他刘欣语其他邓彪其他胡云芳其他林淑娟其他吴传祥其他姚贵兰其他张艺瀚其他郝连生其他杨伯坚其他杨尚融其他连生其他万小秀其他胡高远其他白德华其他孙建华其他王绍禹其他李德录其他古明秀其他秦广俊其他王杨其他金国平其他王素珍其他郑州和美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河南立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郑州和质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天津锦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昌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臻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茂铭能源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铭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前轩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
南阳大奔信息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其他浙江拓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耀凯实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中豫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23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李金霞其他闫亚争其他袁芳其他刘雅坤其他穆慧宇其他天津茂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中禾农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西藏润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天津新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荣升达源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通盛供应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丰业恒兴供应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智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廊坊宝豫通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昌(深圳)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南昌和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和昌(南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和昌(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和昌(深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宁夏宁东兴瑞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泸州昇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禾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闪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通惠实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宁波保税区思瑞嘉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瑞聚(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
瑞茂通(河南)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豫融(杭州)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北京中瑞和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四川恩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其他Reunion Shipping Assets Management Co.Limited(瑞其他易聯合航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瑞易联合航运有限公司其他天津世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天津天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其他
REUNION FUTURE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REUNION SMILE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REUNION WISDOM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REUNION PEACE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REUNION HONEST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REUNION EQUAL SHIPPING CO.LIMITED 其他
拉萨立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团兄弟公司郑州嘉铎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武汉兴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润丰园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仓尚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苏州隆湖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23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山东中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烟台旭瑞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芜湖通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华夏远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安阳和展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郑州欣卓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远易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宁波弘弈通实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宁波景臻瑞昌贸易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台州煜润贸易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广西英睿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河南财源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苏州协上商贸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北京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获批的交易是否超过交关联交易本期发生关联方额度(如适易额度(如上期发生额内容额用)适用)
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07998.23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52631.81
合美生活服务(河南)集
接受服务662939.87524976.78团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39376.0725074104.66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6537555.19
平煤神马(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33101.76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345363.51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9623887.33
内蒙古国疆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服务7547.1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简化处理简化处理未纳入租未纳入租的短期租的短期租赁负债计赁负债计赁和低价承担的租赁和低价承担的租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量的可变支付的租增加的使量的可变支付的租增加的使值资产租赁负债利值资产租赁负债利租赁付款金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金用权资产赁的租金息支出赁的租金息支出额(如适额(如适费用(如费用(如用)用)适用)适用)郑州皓景泓
泽置业有限房屋租赁342564.20513535.10公司深圳合美商务产业运营
车位租赁679.25950.50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郑州皓景泓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应付未付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6104508.95元。
23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担保起始担保是否已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到期日日经履行完毕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24500000.002025/1/12026/1/10是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5/2/272026/2/10是至主债权清偿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00.002024/10/28否完毕之日止
245000000.002024/11/15至主债权清偿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否
完毕之日止
50000000.002024/12/27至主债权清偿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否
完毕之日止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7000000.002025/4/28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15600000.002025/6/242026/6/24是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25/6/272026/6/26是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0350000.002023/6/6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9350000.002024/3/7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0000000.002024/9/27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9800000.002024/12/6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4900000.002025/5/26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70000000.002025/5/28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9300000.002025/9/23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19600000.002026/1/6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
2205000000.00至主债权清偿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否
完毕之日止
内蒙古国贸集团有限公司74970000.00至主债权清偿否完毕之日止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是否已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备注经履行完毕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150000000.002025/5/22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万永兴毕之日止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150000000.002024/12/26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毕之日止
23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至主债权清偿完
司、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280000000.002025/4/30否毕之日止应链有限公司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400000000.002024/12/13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万永兴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100000000.002024/6/28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万永兴毕之日止
万永兴149000000.002025/1/10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
289000000.002024/12/5至主债权清偿完万永兴否
毕之日止
万永兴333000000.002025/1/8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
万永兴60000000.002024/11/22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至主债权清偿完
万永兴90000000.002024/11/14否毕之日止
万永兴、苗春燕、河南兴昌
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中瑞100000000.002024/11/11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100000000.002024/12/3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毕之日止
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
万永兴250000000.002024/7/25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
450000000.002024/2/21至主债权清偿完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否
毕之日止
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
90000000.002024/6/12至主债权清偿完万永兴否
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60000000.002024/11/18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200000000.002025/1/15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60000000.002025/5/29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司、万永兴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190000000.002024/11/28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
万永兴、苗春燕30000000.002024/7/30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20000000.002023/4/23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发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200000000.002025/4/302026/4/30是限公司
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00.002025/5/26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应毕之日止
23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应300000000.002025/4/22至主债权清偿完否
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毕之日止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应250000000.002025/4/22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链有限公司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260000000.002024/8/26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80000000.002025/7/21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万永兴、苗春燕、河南至主债权清偿完
惠昌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297000000.002025/7/25否毕之日止
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万永兴225000000.002025/8/27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
万永兴44000000.002025/8/27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
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250000000.002025/7/1至主债权清偿完否限公司毕之日止
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50350000.002025/11/25至主债权清偿完否限公司毕之日止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173190446.392025/10/23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担保金额
南昌莱蒙置业有限公司762476154.002025/1/1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毕之日止列示为报
河南中瑞控股有限公司、至主债权清偿完告期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1669511104.942025/11/3否毕之日止末主司合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常州莱蒙水榭花都房270970000.002025/4/21至主债权清偿完项下否毕之日止本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27397399.492025/8/27至主债权清偿完否余司毕之日止额,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19673438.402025/8/13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因违司毕之日止约金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21141877.592025/6/12至主债权清偿完否等金司毕之日止额随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至主债权清偿完时间
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964775782.102023/8/30否毕之日止变动限公司暂无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4297456.002024/7/5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法确
司毕之日止定,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63780681.312025/5/1至主债权清偿完否故未司毕之日止
23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639011921.202025/11/13至主债权清偿完纳入否司毕之日止列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33021591.202025/11/7至主债权清偿完否司毕之日止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拆入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3800000.002025/11/132026/4/30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9000000.002025/11/142026/4/30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00000.002025/11/172026/4/30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3325444.312025/11/242026/4/30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6674555.692025/11/24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000000.002025/11/2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00000.002025/12/4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50000.002025/12/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6000000.002025/12/10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50000.002025/12/11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680000.002025/12/12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030000.002025/12/1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87330090.002025/10/13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9000000.002025/10/13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000000.002025/10/13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00000.002025/11/2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80000.002025/12/182026/1/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9370000.002025/12/18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60000.002025/12/19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40000.002025/12/2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290000.002026/1/12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76000.002026/1/13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995000.002026/1/15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610000.002026/1/19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720000.002026/1/21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0000.002026/1/22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610000.002023/3/16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0000.002023/3/17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1320000.002023/3/24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7440000.002023/4/12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840000.002023/4/13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5280000.002023/4/21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290000.002023/4/24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3/4/25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250000.002023/4/27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010000.002023/4/282025/11/30
23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3/5/52025/11/3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580000.002023/6/202025/11/30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32095000.002024/7/8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30625000.002024/7/12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30625000.002024/7/19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30625000.002024/7/31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18375000.002024/8/2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9584400.002024/8/12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27165600.002024/8/16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33075000.002024/8/30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4/9/6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4/9/14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9800000.002024/11/11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9800000.002024/11/152025/7/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9800000.002024/11/222025/7/2
注:*公司向母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3.00%,可分期偿还,
2026年1-6月应支付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4683857.68元。
*公司向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0.30%,可分期偿还,借款合同于2025年11月30日到期尚未归还借款且未续签新合同,2026年1-6月应支付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388260.07元。
*公司向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使用费率为0%,借款合同于2025年7月2日到期,尚未归还借款且未续签新合同。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01.09379.91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113925811.795696290.58114908811.775745440.59公司
23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HuaQin International
Trading(Singapore)Pte.Ltd. 77762354.74 3888117.74 80250192.93 4012509.65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55572260.532778613.0355572260.532778613.03公司
平煤神马(海南)国际贸易3092682.006185.362603277.005206.55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630895.031261.79有限公司
合计250984004.0912370468.50253334542.2312541769.82预付款项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20450000.0020450000.00有限公司
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50000.0050000.00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20500000.0020500000.00其他应收款
HuaQin International
Trading(Singapore)Pte.Ltd. 1684059.87 84203.00 1747477.20 87373.87
河南物产集团供应链管理1145616.541145616.541145616.541145616.54有限公司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500000.00200600.00500000.00200600.00限责任公司
瑞茂通(河南)新能源科3134765.003134765.003134765.00470214.75技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瑞易联合航运有限公256290.2838443.54256290.2838443.54司
合计6720731.694603628.086784149.021942248.70应收股利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45172871.32245172871.32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201943800.20201943800.20公司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38155954.96公司
合计447116671.52485272626.48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338169286.991309302882.69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25581919.17725638056.72
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679107397.81597725789.81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6626418.48396567838.27
河南铁瑞实业有限公司304817728.73304817728.73
河南物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288092320.99284148811.12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223642019.36223642019.36
24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河南物产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3249496.9643249496.96
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927090.87
平煤神马(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6362305.0436362305.04
河南现代供应链研究院有限公司22429555.20
德盛瑞茂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14930.53714930.53
郑州欣卓商贸有限公司1427326.331427326.33
天津世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1255340.52
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7114524.18
合计4037791150.394124323696.33合同负债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8955752.2178955752.21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31929.7964968.60
合计79487682.0079020720.81其他应付款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35659011.03369389597.66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270970000.00270970000.00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7410000.00257410000.00
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76018334.1675950000.00
瑞茂通(河南)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466.00
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638703.60
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
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286320.00
合计946786048.79973724063.66应付利息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23587.242135327.17
Reunion Shipping Assets ManagementCo.Limited(瑞易聯合航運資產管理有限 167420.25公司)
合计2523587.242302747.42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郑州皓景泓泽置业有限公司6809464.457287542.82
合计6809464.457287542.82租赁负债
郑州皓景泓泽置业有限公司5416435.3612142810.64
合计5416435.3612142810.64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承诺事承诺作出时主体类别承诺方承诺完成的期限承诺的履行情况项间
24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郑州瑞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郑州瑞茂通供茂通供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应链有限公司正严格履
应链有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限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的情况避免与控股股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上市公报告期内万永兴正严格
东、实际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万永兴司同业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控制人、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竞争的背承诺的情况关联方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刘轶正严格履
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刘轶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情况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郑州瑞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郑州瑞茂通供茂通供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应链有限公司正严格履
应链有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限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的情况规范与控股股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上市公报告期内万永兴正严格
东、实际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万永兴司关联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控制人、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的背承诺的情况关联方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刘轶正严格履
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刘轶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情况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郑州瑞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郑州瑞茂通供茂通供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应链有限公司正严格履
应链有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限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的情况关于保控股股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障上市报告期内万永兴正严格
东、实际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万永兴公司独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控制人、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性的背承诺的情况关联方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在作为瑞茂通供应链报告期内刘轶正严格履
2011年1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
刘轶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背月21日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情况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24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为清晰列示风险,按纠纷性质分类披露如下:
(1)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因金融借款、票据兑付、保理融资、保证担保等事宜,与部分银行存在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及相关担保责任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截至报告披露日,该类未决诉讼/仲裁共计35件,对方主张金额合计约人民币44.97亿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或在审理中(含一审立案及二审上诉程序),相关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5)豫01民初2072号
24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本金34371.10
万元及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含罚息、复利);2.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那曲
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为实现本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45796884.17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欠款17420.1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10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19.5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5992.6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9月3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0208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均按照年利率18%计收利息);二、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借款16951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
利(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29日为297284.17元,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利率计算,2025年11月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标准计算);三、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律师费22709元;四、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
第二项、第三项债务分别在35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五、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
被告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00万股股权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的价款在35000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被告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六、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2550万股、50万股、800万股、1172万股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分别
以10251万元、219.5万元、3616.32万元、5319.8252万元为限优先受偿。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七、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被告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60万股、2100万股、860万股股权的折价或者
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分别以7488.592万元、9492.84万元、3903.626万元为限优先受偿;被告
24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八、驳回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0891元,
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诉讼费负担限额以其承担的责任比例为限)。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43521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差异19.00万元,系银行于2025年12月2日扣款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7886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2026)豫0105民初8627号
*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7340万元及相
应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自2025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437元(律师代理费6437元为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部分按照《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在其保证范围内对被告郑
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上海豫辉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
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为实现本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3406437.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73400000.0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2025)豫01民初2255号
*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原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万永兴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9000000.00元及利息676637.50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0日,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按照
24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或以20900.0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55%上浮50%即
8.325%计收)。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偿还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上述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9000.00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其他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共计209676637.5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10766820.5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
公司、郑州涵川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209000000元及利息676637.5元(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0日,此后利息、罚息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追偿;三、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1090183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郑州涵川贸易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长期借款金额为209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090183.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4:(2025)豫01民初2256号
*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原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尚欠本金289000000.00元,欠利息
1100006.25元、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律师费9000.00元及案件受
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91597306.2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1、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9000000元及利息1100006.25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10日,之后罚息以289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计算至借款本息全
24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部清偿之日止);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3、被告胡萍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
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23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
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郑州旭嘉商贸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万永兴、余祥伟、胡萍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89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4973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5:(2025)豫01民初2252号
*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22660万元及
相应逾期利息【其中19760万元(信用证业务)的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2900万元(流资业务)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均自2025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8600元(律师代理费18600元为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部分按照《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
永兴对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郑
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571万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
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为实现本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266186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26600000.0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6:(2025)豫01民初2257号
*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原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尚欠本金333000000.00元,欠利息
1267481.25元、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律师费9000.00元及案件受
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34823143.2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1、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33300万元及利息110006.25元【利息暂计至
2025年11月10日;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的利息,以本金33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等)以3330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上浮50%,即9.7875%计算】;2、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
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债务;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对本
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
伟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13137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
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33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713137.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7:(2025)豫16民初67号
*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中原银(周口)固贷字2024第10012150号)项下未结清贷款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罚息、复利至实际结清之日止。截至2026年7月2日,欠本金
252681560.8元,欠利息2461561.4元,合计总本息合计255143122.2元;2.判令原告对河南瑞茂
通粮油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产业集聚区房产及土地变现所得享有优先受
24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偿权;3.判令原告对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63.93台质押的机器设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编号50000465419600000148)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瑞茂通
粮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编号:(沈)登记设字【2024】年第1号)
变现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上述贷款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以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6454949.2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本金252681560.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6年7月2日利息为2461561.4元;自2026年7月3日起,按案涉《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产业集聚区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豫(2023)沈丘
县不动产权第00001689号、豫(2023)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1690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豫(2024)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13325号至00013339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
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编号:
50000465419600000148】(详见抵押物清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
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被告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100%股权【登记编号:(沈)登记设字(2024)
年第1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万永兴、苗春燕、巫梦锋、王海霞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6827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巫梦锋、王海霞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账面长期借款金额为
249695645.23元,与判决偿还本金差异2985915.57元,系利息摊销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
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311827.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8:(2025)浙0102民初38724号
*原告: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股东被追加为被告)
24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本金74735800.65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自2026年3月10日起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2.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242074.02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80000元;4.请
求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付款义务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三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6.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7157874.67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74735800.65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对于诉讼费等
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9:(2025)豫01民初2078号
*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24843.30万元
及相应逾期利息【其中14150.30万元(信用证业务)的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10693.00万元(流资业务)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均自2025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7099.00元(律师代理费17099.00元为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部分按照《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147万股
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为实现本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49920679.02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国内信用证项下欠款14150.3万元并支付垫款利息及复利(利息及复利计算方法:编号 DLC012500047信用证项下垫款 1730.7万元的利息自 2026年 5月 9日起算;
编号DLC012500045信用证项下垫款1200万元的利息自2026年5月9日起算;编号DLC012500046
信用证项下垫款 1250万元的利息自 2026年 5月 9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55信用证项下垫款
25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214 万元的利息自 2026 年 6 月 5 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56 信用证项下垫款 655 万元的利息
自 2026年 6月 5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57 信用证项下垫款 1339.8 万元的利息自 2026 年 6月
5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58 信用证项下垫款 1169 万元的利息自 2026 年 6 月 5 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59 信用证项下垫款 2870 万元的利息自 2026 年 6 月 5 日起算;编号 DLC012500065
信用证项下垫款2721.8万元的利息自2026年6月18日起算;以上均按年利率1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计收复利);二、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借款10693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30日为110328.62元;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的利息按合
同约定的利息利率6.33%计算;2025年11月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标准计算);三、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律师费17099元;四、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
第二项、第三项债务分别在25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五、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有权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权对
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70万股、1670万
股、620万股、2887万股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分别以4190.4万元、7247.8万元、2721.8
万元、13104.3817万元为限优先受偿。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55251.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48433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377350.4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0:(2025)赣0502民初11460号
*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票款本金59699813.34元,利息328349.04元(暂计算至2025年12月5日),本息合计60028162.38元;并以本金59699813.3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支付自2025年12月6日起至清偿全部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
25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由各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0375103.38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金59699813.34元及利息328349.04元(暂计算至2025年12月5日,之后按年利率18%计算至清偿全部本息之日止);二、被告瑞
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
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4194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46941元,由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该笔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59699807.34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346941.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1:(2025)豫01民初2294号
*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依法判令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25000.00万元
(暂计至2025年10月28日,自2025年10月29日起,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依法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清偿责任;3.原告实现债权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1296800.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本金2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以250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标准自2025年7月9日起计算至2026年1月5日;自2026年1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复利利率计算标准继续计算);二、
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其在承
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对被告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街道龙岗大道与大兴路交汇
处东北侧和昌拾里华府、悦府44套房产(详见抵押物清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承担担
25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郑州星联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中362153元承担连带责任。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5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2968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2:(2025)豫01民初2333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2月8日止,尚欠本金206605718.50元,欠利息(含罚息、复利)2103934.89元,判令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本息;2.判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8709653.39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06605718.5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3:(2025)豫01民初2254号
*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原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尚欠本金149000000.00元,欠利息
567131.25元,请求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律师费9000.00元及案件受理
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50356767.2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
25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49000000元及利息(含罚息)【暂计至2025年11月10日利息为567131.25元,2025年11月
11日至2026年1月10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2026年1月11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清
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9.7875%计算】;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9636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
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张广辉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
为149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789636.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4:(2025)宁0106民初32750号
*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决解除2025年7月21日原告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签订的《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协议》一份;2.判决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原告应收账款3000.00万元;3.判决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
告融资利息118833.33元,该利息以300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6%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0日之后的利息继续按照4.6%的利率计算至每一笔应收账款到期前一日,
自应收账款到期日起按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判决该被告按照每日万分之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
清偿之日;4.判令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宁夏宁东能源
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0622894.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21 日签订的《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协议》(编号:NBC2025062700000059)
于2025年12月12日解除;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返还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截至2025年11月21日的利息118833.33元,合计30118833.33元;三、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付自2025年11月
22日至每笔应收账款到期之日的利息合计306666.67元,并自应收账款到期日起按照对应的应收
账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
25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笔自2026年1月25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至清偿之日、第二笔自2026年1月29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至清偿之日、第三笔自2026年3月10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至清偿之日);四、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
项、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共计
19239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97394.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5:(2025)赣0502民初11400号
*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2月5日止,尚欠本金9000.00万元,欠利息175000.02元,请求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0672675.02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90000000元及利息175000.02元(暂计算至2025年
12月5日,之后自2025年12月6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至2027年12月13日止,自2027年12月14日起按年利率7.5%计算至清偿全部本息之日止);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4926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497675元,由被告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万永兴对该笔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9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97675.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6:(2025)豫01民初2284号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25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49954669.39元及利息555218.16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2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以上暂计:150509887.55元;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50509887.55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49954669.39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7:(2025)豫01民初2285号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授信融资本金279449083.38元、利息397682.46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2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以上暂计:279846765.84元;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万永兴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79846765.84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78538221.16元,与起诉本金差异910862.22元系银行扣除保证金结息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8:(2025)豫01民初2282号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授信融资本金150000000.00元、利息315203.24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2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
25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定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以上暂计:150315203.24元;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万永兴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信用证业务存入原告处的保证金(开户名: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号7725-01-81-
001862-84)享有质权,并对保证金账户内本金500.00万元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
用、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50315203.24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49998414.83元,与起诉本金差异1585.17元系银行扣除保证金结息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19:(2026)浙0205民初776号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信用证垫款
29609958.33元,并要求支付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至按照年利率18%计算的罚息;2.判令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0元: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对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上述两项付款义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9829808.33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1、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信用证垫款29609958.33元,并支付以29609958.33元为基数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的罚息;2、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律师费30000元;3、被告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对上述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
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89850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应付票据金额为
29609958.33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21985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25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20:(2026)苏1202民初595号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进口押汇融资本金
合计36616875.5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5年12月30日为363121.20元;2.判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书约定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4500.00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原告实现债权
的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损失10.00万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7231796.62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偿还截止2025年12月30日的借款本金36616875.50元和利息277341.94
元、罚息85134.24元、复利644.94元及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
算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并承担律师代理费20000元;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本案受理费227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2200元,由原告负担400元、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318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交原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36616742.9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差异为132.60元,系银行于2025年12月12日扣款所致;2.公
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2518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1:(2026)宁0106民初1542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依法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信用证垫款3000.00万元、利息33750.00元(暂计算至2025年12月30日,并请判令支付至偿清之日),上述共计3003375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
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质押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享有质权;4.本案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0226169.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
25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判决结果:一、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偿还信用证垫款本金3000万元、罚息33750元,并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5%支付自2025年12月31日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二、被
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三、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对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汇票号为630249103926520250623001339211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享有质押权。案件受理费191969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负担。
公告费45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92419.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2:(2026)晋0106民初2129号
*原告: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依法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信用证垫款
9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26日的罚息765000.00元,以上暂合计90765000.00元,及自2025年12月27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罚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日万分之五,罚息以未还信用证垫款为基数计算)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罚息;2.依法判决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48000.00元;3.依法判决被告二万永兴、被告
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全
部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邮寄费、公告费等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0549065.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
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信用证垫款90000000元;二、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逾期利息(以9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三、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律师费
48000元;四、被告万永兴、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的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在最高额本金9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95865元,保全费5000
25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万永兴、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90000000.0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549065.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3:(2026)沪0104民初3199号
*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0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18983.33元,复利26元;2.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逾期罚息以拖欠本息2018983.33元为基数,按照逾期利率5.025%计算);3.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的律师费12500.00元;(以上1-3项诉讼请求暂算至2025年12月20日为2029436.11元);4.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号为 2024SR0910889的“易煤阳光采招管理系统 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享有合法有效的质权,原告有权就上述质押著作权与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质押著作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1-3项付款义务范围内优先受偿;5.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被
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在上述1-3项诉讼请求项下的债务,在最高额1300.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59544.81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借款本金2000000元;二、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期内利息18983.33元、复利26元及以2018983.33元为基数,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三、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律师
费12500元;四、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届时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确定的金钱
给付义务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可与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协议,以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号为 2024SR0910889 的“易煤阳光采招管理系统 V1.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按照质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继续清偿;五、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在最高债权额1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3035.4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8035.48元,由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0535.48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4:(2026)沪0104民初3200号
*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0
元、期内利息57550.59元,复利507.51元;2.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4月18日起至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逾期罚息以拖欠本息3057550.59元为基数,按照逾期利率5.025%计算);3.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的律师费
12500.00元(以上1-3项诉讼请求暂算至2025年12月20日为3037308.93元);4.判令被告瑞
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在上述1-3项诉请项下的债务,在最高额1300.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106656.58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借款本金3000000元;二、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截至2026年4月17日的期
内利息57550.59元、复利507.51元及以3057550.59元为基数,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标准,自2026年4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三、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律师
费12500元;四、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在最高债权额1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
31098.4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6098.48元,由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8598.48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26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25:(2026)豫01民初37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郑州嘉瑞偿还原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债权本息80394812.37元(79323939.19元垫付款和罚息1070873.18元,暂计至2026年1月19日,之后的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
还原告7笔远期国内信用证业务项下债权本金金额2.80亿元以及罚息70000.00元;3.请求郑州
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对第一项、第二项请求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4.请求原告对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的4000.00万股股票变价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计360464812.37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60464812.37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59274661.42元,与起诉本金差异49277.77元系银行扣除保证金结息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6:(2026)宁0181民初1815号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信
用证垫款本金18737954.80元,利息9368.98元(截至2026年2月2日)以上本息合计
18747323.78元,并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
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2月3日起至实际还清垫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8886607.78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支付垫款18737954.8元,截止垫付之日的利息9368.98元,并以18737954.8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支付自2026年2月3日至垫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6500万元内对上述垫款本息
26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428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8737954.8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139284.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7:(2026)浙0109民初4983号
*原告: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上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被告一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0万元,支付暂计至2026年2月25日止的期内利息242813.91元,复利1542.1元,自2026年2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以欠付本金及期内利息之和按年利率6.825%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详见利息清单);2.原告有权对被告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广济
南路18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01、102、103、106、124、126、127、128、129、130、131、132室
共计12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不动权第8031327、8031328、8031329、8031330、
8031334、8031335、8031336、8031337、8031338、8031339、8031340、8031341号】经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内以融资限额282.00万元、427.00万元、195.00万元、450.00万元、64.00万元、90.00万元、94.00万元、56.00万元、56.00万元、102.00万元、
64.00万元、120.00万元合计2000.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3.由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
被告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315637.01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浙江萧山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上支行借款本金20000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242813.91元和复利
1542.1元,及自2026年2月26日起以本金2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825%计算的罚息和以
期内利息242813.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825%计算的复利;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上支行有权对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座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
18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01、102、103、106、124、126、127、128、129、130、131、132室的不
动产【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31327、8031328、8031329、8031330、8031334
803133580313368031337803133880313398031340、8031341号】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
价款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在最高融资额2820000元、4270000元、1950000元、4500000元、
640000元、900000元、940000元、560000元、560000元、1020000元、640000元、1200000元
合计20000000元范围内(担保范围依据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按照抵押顺序优先受偿;三、郑州
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在最高融资额
26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000000元范围内(担保范围依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42562元,减半收取71281元,由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长期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71281.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8:(2026)沪0104民初3201号
*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0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息46899.99元,复利64.15元;2.判令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逾期罚息以拖欠本息
5046899.99元为基数,按照逾期利率5.025%计算);3.判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债
务最高额1300.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律师费25000.0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124231.62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借款本金5000000元;二、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期内利息46899.99元、复利64.15元及以5046899.9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025%标准,自
2026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三、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律师费25000元;四、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在最高债权额1300万
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7267.48元,财产保全费
5000元,合计52267.48元,由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77267.48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9:(2026)宁0181民初2101号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26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信用证垫款本金20268841.66元,利息10134.42元(包括利息、罚息、复利等,截至2026年2月24日)以上本息合计20278976.08元,并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垫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确认原告就
案涉信用证项下、现存放于第三人处的煤炭货物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278976.08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0268841.66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0:(2026)宁0106民初657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5年11月27日止,尚欠本金30000000.00元,欠利息
126313.32元、复利80.10元、请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
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万永兴等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0126393.42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1:(2026)宁01民初128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原告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
Z2506LN1568471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前到期;2.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
26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利息1143333.33元、复利3944.50元,共计
101147277.83元;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
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1147277.83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0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
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2:(2026)豫01民初45号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合同编号:ZZ1940520240075)、(合同编号:ZZ1940520250006)项下垫付本金
120000000元,罚息820000元(暂计至2025年12月10日),之后的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
垫付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本息暂计12082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为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判令原告对被告苗春燕、刘轶名下位于郑东新区邢庄南街1号院6号楼
3单元 27层 2702号和郑东新区 CBD商务内环路 2号 4层 403号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对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20820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99737500.00元,与起诉本金差异系银行扣除保证金2026.00万元、2026.04.14还款2500.00元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3:(2026)豫01民初46号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
26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ZZ1920120250014)项下垫款本金 50000000元,罚息 150000 元(暂计至 2025年12月10日),之后的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垫付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本息暂计
5015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天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偿还原告商票贴现本金50000000元,罚息25000元(暂计至2025年12月10日),之后的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贴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本息暂计50025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兴昌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永兴、苗春燕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0175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49989000.00元,与起诉本金差异11000.00元系2026.04.14还款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4:(2026)琼96民初134号
*原告: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25111372.22元;2.判令被告一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87889.8元
(利息计算方式:以人民币25111372.22元为本金,按照每日0.5%计算,自2026年5月6日起暂计至2026年5月13日止为87889.8元,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一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8000元;以上三项暂计人民币25207262.02元。4.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二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207262.02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25111372.22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5:(2026)浙0206民初6397号
26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归还银行承兑汇
票垫款62493983.86元,支付自垫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日以垫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其中:2026年2月9日垫款20801821.45,2026年3月25日垫款19498672.91元,2026年4月9日垫款22193489.50元);2、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
金余额人民币19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三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9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
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2493983.86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62493983.86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
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上述案件中,针对涉案诉讼请求的利息部分,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违约罚息等条款对应计利息及罚息进行测算,并将测算金额相应计入应付利息和财务费用。针对诉讼请求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其他诉讼相关费用,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预计负债
13496943.84元,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3496943.84元;其余案件因尚未开庭审理
或仍在审理过程中,诉讼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相关损失金额,因此未确认预计负债,仅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2)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货款结算、合同履行等事项,与部分客户、供应商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及其他业务合作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截至报告披露日,该类未决诉讼/仲裁共计69件,涉及主张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9.57亿元。公司正积极通过协商、应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6)沪0115民初34744号
*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6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9776864.45元及截止实际清偿日的利息;2.请求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776864.45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因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业务提供了担保,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积极协商该笔保理业务情况。基于目前情况,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2025)豫0194民初36042号
*原告:山东微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
力燃料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股东被列为被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按期交付逾期付款979407.24元,并支付违约金97940.72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99101.24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微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9407.24元及违约金(以979407.24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倍计付,但不超过97940.72元);二、驳回原告山东微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1469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9694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要求支付的货款979407.24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43248.74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2025)赣0702民初17297号
*原告:江西省财通恒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营企业股东被列为被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江西省财通恒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纠纷基于江西省财通恒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间发生的货物买卖纠纷引起,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被列为被告,被要求在减资范围内对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6798689.22元。
26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6798689.22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2025)豫0194民初32648号
*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股东被列为被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3968895.10元及截止实际清偿日的利息;2.请求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468895.1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468895.1元及利息(以6468895.1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40%计算);二、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款本金4500000元及利息、
罚息(以保理融资款450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2月22日按照年利率11%计算;罚息自2026年2月2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三、被
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任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后,另一方在本案中对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的还款责任相应免除;本判决第一项原告郑州新
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四、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
全责任保险费21587元、律师费87765元;五、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
第四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六、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七、驳回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1644元、
保全费5000元,共计316644元,由原告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268844元,被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7800元。
27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支付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6468895.10元确认为其他应付款;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等169808.50元,计入
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5:(2025)冀02民初117号
*原告: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由于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因与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之间就货物买卖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所指定的国内下游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基于上述保证合同,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与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各签订了六份煤炭《进口供货合同》,约定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向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销售煤炭。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请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需向其支付欠付货款本金共
518277471.90元与海关增值税滞纳金66868.79元以及逾期支付利息178461.81元。另外承担保
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18522802.5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关于案涉《进口供货合同》项下未支付款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已确认金额为160752045.18元,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已确认金额为371991432.70元,合计确认683340891.55元。该金额与诉讼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未向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销项发票产
生的税额差异,以及双方尚未结算形成的金额差异所致。因本案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最终债务金额无法准确确定,相关海关增值税滞纳金、保全费等费用亦无法可靠预估,故暂不确认及计提预计负债。
案件6:(2025)京仲案字第14067号
*原告: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裁决确认申请人分别于2025年9月28日向被申请人出具的对应提单
编号 CSS-NTL-091801、于 2025 年 9月 28 日向被申请人出具的对应提单编号 CSS-NTL-092101、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向被申请人出具的对应提单编号 CCS-NTL-2091、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向被申请人出具的对应提单编号 CSS-NTL-092701的四份《海运煤炭货权转移证明》无效”。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960000.00元
27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7:(2025)晋04民初31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与烟台信宇商
贸有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潞安向烟台信宇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后,烟台信宇商贸有限公司未支付货款。潞安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与其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在多个项目或者各自的参股公司中进行深度合作。开展以煤炭、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由瑞茂通充分利用在国内、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上的煤炭资源端与终端销售渠道优势、丰富的煤炭现场管理经验等优势积极协助原告开拓煤炭进口等项目)为由,将瑞茂通与烟台信宇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支付款项105557725.96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5557725.96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因该案件货款为潞安独立与贸易公司开展业务产生,公司未参与该等贸易合同的签订,并非合同当事人,不应该承担付款义务;2.公司与潞安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文件,未约定公司对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债务加入、风险兜底或连带责任等任何义务;基于上述考虑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8:(2025)桂07民初35号
*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请求与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 2023年 11月 10日签订的编号为 TW-QBGM-23241-TWGJ66 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为广
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28111938.59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签订的编号为 TW-QBGM-23241-TWGJ66 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受理
费585872.00元,公告费400.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7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9:(2025)桂0702民初5115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12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286-TWGJ75)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郑
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7522920.2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2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286-TWGJ75)无效。案件受理费 179255.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0:(2025)桂0702民初5127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
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3969734.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3-TWGJ84)无效。案件受理费 311295.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1:(2025)桂0702民初5128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27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9-TWGJ85);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郑州卓
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
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2023596.0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9-TWGJ85)无效。案件受理费 151695.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2:(2025)桂0702民初5135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1-TWGJ86)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8010304.5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1-TWGJ86)无效。案件受理费 231678.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3:(2025)桂0702民初5137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IKT-23312-TWGJ87)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郑
27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9762137.5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6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IKT-23312-TWGJ87)无效。案件受理费 340324.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4:(2025)桂0702民初5140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V-ZMKT-23313-TWGJ89)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郑
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1003592.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8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V-ZMKT-23313-TWGJ89)无效。案件受理费 246509.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5:(2025)桂0702民初5144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5-TWGJ88)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郑
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7017995.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
27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6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5-TWGJ88)无效。案件受理费 123804.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6:(2025)桂0702民初5147号
*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请求与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 2023年 11 月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QBGM-EM2352-TWGJ64)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为广
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8988180.98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QBGM-EM2352-TWGJ64)无效。
案件受理费286368.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7:(2025)桂0702民初5149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1-TWGJ76)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7568937.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2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1-TWGJ76)无效。案件受理费 279309.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27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18:(2025)桂0702民初5151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2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2-TWGJ79)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2375070.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2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2-TWGJ79)无效。案件受理费 203501.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9:(2025)桂0702民初5157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6-TWGJ90)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3221615.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8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6-TWGJ90)无效。案件受理费 207727.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0:(2025)桂0702民初5124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27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请求与河
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于 2023年 12月 25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TW-ZMKT-
23302-TWGJ82)无效;2.请求由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3.江苏晋和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游客户,作为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6620220.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
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 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TW-ZMKT-23302-TWGJ82)无效。案件受理费224671.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1-26:(2026)晋0406民初41号、(2026)晋0406民初45号、(2026)晋0406民
初46号、(2026)晋0406民初44号、(2026)晋0406民初42号、(2026)晋0406民初43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东能源化工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与浙江宜隆贸
易有限公司等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潞安向贸易公司供货后,贸易公司未支付货款。潞安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与其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在多个项目或者各自的参股公司中进行深度合作。开展以煤炭、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由瑞茂通充分利用在国内、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上的煤炭资源端与终端销售渠道优势、丰富的煤炭现场管理经验等优势积极协助原告开拓煤炭进口等项目)为由,将瑞茂通与贸易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支付款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48460586.34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因该案件货款为潞安独立与贸易公司开展业务产生,公司未参与该等贸易合同的签订,并非合同当事人,不应该承担付款义务;2.公司与潞安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文件,未约定公司对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债务加入、风险兜底或连带责任等任何义务;基于上述考虑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7:(2026)陕0802民初2622号
*原告: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
27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方)、浙江和辉电
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煤电”)诉讼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或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提供 JR-YS-NDHT-5500)合同项下“BASICSTAR”轮及
“KIRANEURASIA”轮全部货物对应的全部结算单证的原件,具体包括:装船提单、卸货港独立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证书、卸货港海关放行单、进口煤炭放行声明、公共港货权转移证明。另外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900.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陕西
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交付“BASIC STAR”轮和“KIRAN EURASIA”轮装船提单、卸
货港海关放行单和进口煤炭放行声明。二、驳回原告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上述两船因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欠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
公司货款,上述材料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未交于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目前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正与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积极协商债务,获取相关原件后交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29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8-29:(2026)晋0406民初754号、(2026)晋0406民初755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分别与平煤神马(海南)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无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被列为该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87977934.39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仅参与诉讼陈述意见,案涉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并非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30:(2026)粤0115民初78号
*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方)
27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判令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1303089.99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2026年5月28日撤诉裁定:准许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1303089.99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该案件因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尚未提供充分、具体的损失计算
依据及支撑材料,相关损失金额尚无法可靠计量,法院是否支持及最终可支持金额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案件31:(2026)浙1124民初360号
*原告:松阳县华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
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作为股东被起诉)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35628440.76元及利息损失(以35628440.7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二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就第1项诉讼请求项下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请求判令两被
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5628440.76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35628440.76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付款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于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无法预估金额,所以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案件32:(2026)鲁1102民初1910号
*原告:日照新东港物产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确认原告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4日
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无效;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28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仅参与诉讼陈述意见,案涉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并非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33:(2026)闽0105民初303号
*原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煤炭品质检验及水尺计重鉴
定服务费513903.80元;2.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25932.3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福建有限公司支付513903.8元。案件受理费8939.03元,财产保全费3089.52元,合计12028.55元,由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款项513903.8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等12028.55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4:(2026)鲁1102民初1909号
*原告:日照新东港物产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确认申请人与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
24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2、若不能确认无效,则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2023年11月
24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0.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日照新东港物产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签订的编号为 RZXDG-TJRMT-EM23-59 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受理
费100元,由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因该案涉货物已无法实物返还,各方责任尚无法确定,具体财务影响尚无法确定。
案件35:(2026)闽0105民初767号
*原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煤炭品质检验及水尺计重鉴
定服务费440819.20元;2.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8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22920.35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检
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418964.2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7912.29元,减半收取计
3956.145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款项418964.20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等3956.15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6:(2026)晋04民初14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请求与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的
《煤炭购销合同》无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被列为该案件的第三人。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49613335.1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一、确认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
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HL-LA-25-195、HL-LA-25-199、HL-LA-25-200、HL-LA-25-212 的
《煤炭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
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返还货款17060000元。三、驳回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
限公司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9866.68元,由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负担394933.34元,由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94933.34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仅参与诉讼陈述意见,案涉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并非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37:(2026)豫0194民初8950号
*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欠款6386192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6年6月12日起,以63861928.00元为基数,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欠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3861928.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28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已经于2025年7月向郑州欣卓商贸有限
公司支付了相关款项,公司判断无需再承担相关责任,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38:(2026)豫0194民初20246号
*原告:山东民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341250.00元和延迟给
付价款利息1443513.97元;2.请求由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434112.0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民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3412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5341250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
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案件受理费175724元,减半收取计87862元,由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25341250.00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2254956.62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9:(2025)桂0702民初5158号
*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请求确认原告与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双方于2023年 12月 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1-TWGJ80)为无效合同;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4910720.5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3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1-TWGJ80)无效。案件受理费 415900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对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就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0:(2026)辽1282民初733号
*原告: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8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2025年9月,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签订《煤炭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煤炭75000吨。该批煤炭在丹东港口完成卸船及通关后,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提取62290.59吨,剩余12712.41吨,自2025年12月末起未能从港口提取。经查,案涉煤炭涉及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货方),因货权相关事宜存在争议,导致公司剩余煤炭无法提取。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630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案涉《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主体为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与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仅为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的上游供货方,与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较小,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1:(2026)赣01民初48号
*原告:南昌市红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南昌市红鹄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38767000元,用于回购原告南昌市红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第三人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38767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无需涉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2:(2026)浙72民初767号
*原告: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
有限公司(共同被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费用86516元及
逾期违约金暂计703.98元人民币。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87506.5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
28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判决结果:一、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偿付费用86516元及利息(以86516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1981元,减半收取计990.5元,由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费用86516.00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2518.95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43:(2026)浙72民初1717号
*原告: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要求判令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支付水尺检验鉴定费56378.40元、代理费28180元、水尺拖轮5000元等,合计人民币89558.40元人民币,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用,共计90434.35元(暂计至起诉之日)。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0577.90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台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偿付费用89558.4元及利息(以89558.4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9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2039元,减半收取计1019.5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费用89558.4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1795.67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44:(2026)京0105民初21631号
*原告:徐州能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依法判令被告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欠付货款1250362.97元、逾期付款利息382739.40元(2025年4月30日前利息382739.40,2025年5月1日起以1250362.97元为基数,按照年息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律
师费106000元、保单保函费3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742102.37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1250362.97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付款利息和律师费等,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28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45:(2025)湘01民初995号
*原告: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执行异议之诉】1、请求依法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5)湘 01执异 561号执行裁定书 2、判令继续对位于曹妃甸港“山东和谐/SHANDONGHEXIE”
轮项下的进口铁矿石(纽曼块)44154湿吨、进口铁矿石(麦克粉)130087湿吨采取查封保全措施;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4、请求判令被告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用共计76750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仅参与诉讼陈述意见,案涉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并非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6:(2025)豫0194民初33541号
*原告: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五)、郑州嘉瑞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六)*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五河南智瑞立即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47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47500元【以欠付货款 4750万元为本金,以 LPR4.5%为基准(违约行为发生时 LPR3%的 1.5倍)自 2026年 2月 5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算至 2026年2月14日】;2、判令被告一郑州新发展在应付融资本金4200万元、利息暂计1057333.33元(暂计至2026年2月14日,应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违约金暂计1409293.60元(暂计至2026年2月14日,应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以及保全保险费用15305元的总金额的范围内,对上述
第1项诉讼请求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二安阳森驰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四何冰
鑫、被告六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判令被告三郑州金创城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七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2项诉讼请求
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七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75525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因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业务提供了担保,郑州中瑞实业集团
28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积极协商该笔保理业务情况。基于目前情况,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案件47:(2026)京仲案字第02051号
*原告:大连亚腾煤炭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申请人港
口占用费414960.43元;2.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超付的煤炭货款20044.68元;3.请求
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暂计至2026年2月28日,暂计为10077.62元,实际金额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以435005.11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6年2月28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计算);以上诉请金额暂计
为445082.73元:4.本案的仲裁费用及保全费3000元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48082.73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港口占用费和应退还超付的煤炭货款435005.11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付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等,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8:(2026)鄂0192民初10596号
*原告: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未付货款
56131016.49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
成本(分别以欠付货款21906086.17元、34224930.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5%的标准,分别自
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2月30日为
421634.13(210658.53+210975.6)元.3、请求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三对被告一的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三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6552650.62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5613.10万元,除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562.13万元外,其余货款公司予以认可,且该笔负债已在
28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账面中反映;2.对于延迟给付价款利息和诉讼费,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9:(2026)鄂0192民初11666号
*原告: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未付货款
39290195.15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
成本(以欠付货款39290195.1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5%的标准,分别自2025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2月30日为348767.76元.3、请求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一的上述第1、2项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二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9638962.91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39290195.15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延迟给付价款利息和诉讼费,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0:(2026)鲁0602民初3796号
*原告:烟台正大鑫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依法判令被告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支付债权债务抵销后的货款1006514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065143.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5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065143.5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债权债务抵销后的货款10065143.50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延迟给付价款利息和诉讼费,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1:(2026)鄂0102民初6565号
*原告: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加第三人)
28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请求判令被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编
号为 SMIT-WZLXS-2025-849/0《煤炭买卖合同》项下货款 20335000 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山西
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 SMJT-WZLXS-2025-849/0《煤炭买卖合同》项下自 2025年7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四计算,暂计至2026年2月4日为166747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前述货款
及违约金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函费由两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200247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2:(2026)鄂0102民初6574号
*原告: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加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请求判令被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编
号为 SMJT-WZLXS-2025-853/0《煤炭买卖合同》项下货款 21500000 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山西
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 SMJT-WZLXS-2025-853/0《煤炭买卖合同》项下自 2025年6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四计算,暂计至2026年2月4日为1,92640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前述货
款及违约金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函费由两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34264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3:(2026)湘0103民初6422号
*原告:海南华菱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常德市德源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 7 月 14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DY-HL-25-168 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标的金额 9073595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0735951.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28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4:(2026)湘0103民初6420号
*原告:湖南华菱资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常德市德源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期间签订的合同编号分别为 DY-HL-25-174-1、DY-HL-25-174-2、DY-HL-25-195、DY-HL-25-199、DY-HL-25-200、DY-HL-25-212 的六份《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标的金额共计255562739.3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已支付的4176万元款项及资金占用费暂计898321.67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以 2470万元为本金基数自 2025年 7月 24日起,以 1210万元为本金基数自2025年8月20日起,以496万元为本金基数自2025年8月27日起,暂计算至2026年4月20日,应计算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止)。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5562739.3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5:(2025)晋04民初32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浙江昱庭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131993674.98元货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和滞纳金,自应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就上述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31993674.98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案涉《煤炭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与浙江昱庭贸易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仅与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直接合同关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较小,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6:(2026)中国贸仲京字第042850号
29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告:北京和通天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债人)*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裁决被申请人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24瑞茂01”债券回售本金人民币146270000.00元,及“24瑞茂02”债券回售本金人民币290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7527000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上述回售本金的利息(其中,“24瑞茂01”债券回售本金自2025年7月22日起,按6.5%的年利率计算;“24瑞茂02”债券回售本金自2025年8月14日起,按6.37%的年利率计算,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4月3日利息为人民币807456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分别以上述第1、2项应付本息合计为基数,分别自回售兑付日的次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消之日止。)。
4、裁决被申请人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00元,保全担保费(暂计人民币7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并向申请人支付其为实现侦权所支出的基础律师费人民币1400000.00元及差费(暂计人民币1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与前3项合计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84829560.00元)。5、裁决被中请人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上述第1、2、3、4项仲裁裁决确定的被申请人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8482956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向申请人支付“24瑞茂01”债券回售本金人民币146270000.00元,及“24瑞茂02”债券回售本金人民币290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7527000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已经反映在应付债券中。2.对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7:(2026)苏12民初3号
*原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红旗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60689630.4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60689630.4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 倍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29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8:(2026)闽0105民初1175号
*原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煤炭品质检验
及水尺计重鉴定费人民币315505.2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18521.49元
*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已出,二审上诉中*判决结果: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检验认证
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支付315505.2元。案件受理费6032.58元,减半收取3016.29元,由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金额315505.2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案件受理费等3016.29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59:(2026)晋01民初152号
*原告:华远陆港国际供应链管理(山西)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股东)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358225846.34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9402760.73元(违约金计算方式:截止2026年4月15日的违约金合计【19402760.73】元;剩余违约金以358225846.34元为基数,自2026年4月16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四标准计算);上述两项金额暂共计【377628607.07】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在22亿元最高额保证限额范围内对上述第1-2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依法
判令被告烟台碧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未出资本金28050万元)对被告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瑞
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未出资本金13750万元)对被告烟台牟瑞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
险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37500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0:(2026)鲁0691民初3055号
29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给付价款
41118117.81元,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498899.83元,自2025年12月 20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41118117.81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倍标准计算;计算方式:以
41118117.81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日,并自 2025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2、判令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1617017.64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41118117.81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1:(2026)鲁0691民初3061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给付价款
46244390元,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违约金943385.56元,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万分之4/日利率计算违约金;(计算方式:以46244390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30日起按万分之4/日利率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
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万分之4/日利率计算违约金。)2、判令被告深圳前海瑞茂通供
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488000元;3、判令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
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7675775.56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46244390.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违约金、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2:(2026)鲁0691民初3057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29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判令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143792.7元及逾期利息576379.18元(以40435010.7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30%暂计算至2025年11月13日,逾期利息556318.36元;以5143792.7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 年 12月 19 日,逾期利息 20060.82元,并自 2025年 12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保全
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720171.88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5143792.7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3:(2026)晋04民初13号
*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暂无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暂无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仅参与诉讼陈述意见,案涉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并非本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4:(2026)桂72民初360号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请求判令被告中運企業有限公司(CHINA LUCK ENTERPRISELIMITED)、香港金山集团有限公司(HONGKONGKING SHANGROUP CO.LIMITED)、香港
金山船舶管理有限公司(HONGKONGKING SHAN SHIPMANAGEMENTCO.LIMITED)赔偿原告提单项下货物损失本金人民币20268841.66元及利息324301.47元(按每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自2026年2月24日暂计算至2026年3月25日),以上暂合计20593143.13元,并继续支付自
2026年3月2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算);二、请求判令被
告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北海枫华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
29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北海枫华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所涉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请求判
令七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593143.13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5:(2026)陕0113民初14393号
*原告:中油北斗(陕西)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东被起诉)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7日签订的四份《煤炭购销合同》(编号:SXSM-ZYBD-202506-01、SXSM-ZYBD-202507-15、SXSM-ZYBD-202507-29、SXSM-ZYBD-202508-27)及两份补充协议(编号:SXSM-ZYBD-202507-29-补 01、SXSM-ZYBD-202508-27-补01)(以下简称“涉案煤炭购销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一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20610万元,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费652万元并以
21262万元(20610万元+652万元=21262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自2026年1月5日
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费损失;3.请求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12620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6:(2026)豫0725民初2929号
*原告:郑州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股东被起诉)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40664413.19元;二、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凤瑞物产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6099661.98元(以
40664413.19元为基数,按照15%的比例计算);三、依法判决令被告二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被告三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请求,在其违法减资
29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的范围内(即被告二153000000元、被告三147000000元),向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6764075.17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7:(2026)津0101民初7958号
*原告:山东微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一、判令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及以未退还数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
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的的资金占用费。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均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00000.00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保证金50.00万元,已反映在其他应付款中;2.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8:(2026)晋7191民初3101号
*原告:华远陆港国际供应链管理(山西)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购买方)、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67385221.91元;2、判令被告一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77357.24元(计算方式:以
67385221.91元为基数,自2026年3月19至实际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四为标准计算,暂计算至
2026年4月1日);【以上暂共计67762579.15元】3、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在上述第1-2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7762579.15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67385221.91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违约金、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29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案件69:(2026)鲁02民初660号
*原告:罗叶婷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
110319.00元,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33.10元、印花税110.32元(总计110462.4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10462.42元
*案件进展:尚未出具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暂无判决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原告请求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诉讼费用等,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上述案件中,公司结合一审判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就应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承担的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支出确认预计负债2494329.47元,同时调减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494329.47元。其余案件因尚未开庭审理或仍在审理过程中,诉讼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相关损失金额,因此未确认预计负债,仅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3)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
因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11起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尚处于立案受理、证据交换、开庭审理阶段,涉诉金额共计206.86万元。公司对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败诉风险及损失金额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应付职工薪酬172.73万元,已于2025年度确认损益并减少利润总额153.59万元,于本期确认损益并减少利润总额19.14万;
(4)因上述诉讼,相关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账户、部分子公司及联
营企业股权多次冻结的情形,对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轮候冻结,被冻结金额为16457619.35元;公司下属10家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为482232.84万元;公司所持有的11家联营企业股权被轮候冻结,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为3746342.49万元,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29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因金融借款、票据兑付、保理融资、保证担保等事宜,与部分银行存在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及相关担保责任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该类未决诉讼/仲裁共计2件,涉及主张金额合计约人民币0.53亿元。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6)沪0115民初45215号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清偿贷款本金
人民币100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清偿期内利息
27083.33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730.34元
(暂计至2025年12月26日计算方式:以欠付本息1002708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875%暂计至2025年12月26日,及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4.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5000元;5.请求判令被告二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对被告一上述第1-4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暂计人民币10064813.67元)*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064813.67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2026)津0319民初21366号
*原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编号为10221DLC2500002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垫款本金 15497136.81 元及罚息(计算方式:以垫付本金
15497136.81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6年1月2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6月1日为968571.05元);2.判令被告一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编号为 10221DLC2500003 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垫款本金 24495474.31 元及罚息(计算
29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方式:以垫付本金24495474.31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6年1月2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6月1日为1530967.14元);3.判令被告一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其为本案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20000元;4.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
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第1项至第3项确定的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一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即被告一依据其与南昌红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编号:TJR-HM-25-119及《煤炭买卖合同》编号:TJR-HM-25-106 所享有的应收账款),在质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暂计:42512149.31元(大写:肆仟贰佰伍拾壹万贰仟壹佰肆拾玖元叁角壹分)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2512149.31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39992611.12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出具判决结果,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相应负债。
上述案件因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相关损失金额,因此未确认预计负债。
(2)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货款结算、合同履行等事项,与部分客户、供应商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及其他业务合作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该类未决诉讼/仲裁共计13件,涉及主张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2亿元。公司正积极通过协商、应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6)苏1203民初4号
*原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追加第三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松阳县华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45583577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4558357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算: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
松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5583577.00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不存在承担案涉合同相关付款或赔偿责任的现时义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2026)鲁0691民初5192号
29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价款28539958元;2.利息: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565804.72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28539958 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方式: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以2853995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自 2025年 12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倍计算逾期利息);3、判令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29105762.72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9105762.72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28539958.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3:(2026)鲁0691民初5188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给付价款:33790312.5元;2、截
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296509.98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33790312.5 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方式:以 33790312.5 元为基数,自 2025年9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并自 2025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34086822.48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4086822.48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33790312.5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4:(2026)鲁0691民初5189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30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给付价款:31770790.38元;2、截
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216835.58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31770790.38 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方式:以 31770790.38元为基数,自 2025年10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并自 2025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3、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31987625.96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1987625.96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31770790.38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5:(2026)鲁0691民初5190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价款:39496486元;2、
违约金:392211.42元,计算方式:以19226050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30日起按万分之四/日利率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万分之四的日利率计算违约金;3、判令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39888697.42元)*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9888697.42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39496486.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违约金、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2026)鲁0691民初5194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价款:35448002元;2、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733478.2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35448002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倍(计算方式:以 35448002元为基数,自 2025年 6
30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月 12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30%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9日,并自2025年12月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倍计算逾期利息);3、判令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36181480.2元)*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36181480.20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35448002.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7:(2026)闽0304民初5294号
*原告:莆田市兴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代代理报关服务费人民币24847.20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4847.2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4847.20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24847.2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8:(2026)浙0182民初4605号
*原告:松阳县华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被告一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购销合同》(合同编号:HS-DT25120501、HS-DT25120502)项下货款 97761958.61元及利息损失(以 97761958.6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自2026年
3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两
项诉请项下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7761958.61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9:(2026)鲁0691民初6085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30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给付价款:50796979.96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445743.48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50796979.96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方式:以 50796979.96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9月 3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并自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 的 1.3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1242723.44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1242723.44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50796979.96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0:(2026)鲁0691民初6086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给付价款:44776895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751878.66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44776895元为基数按照 LPR 的 1.3 倍(计算方式:以 44776895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日,并自 2025年 12月 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45528773.66元)*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5528773.66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44776895.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1:(2026)鲁0691民初6087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给付价款:49960942.93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882226.93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49960942.93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方式:以 49960942.93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7月 1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并自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 的 1.3
30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0843169.86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0843169.86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49960942.93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2:(2026)鲁0691民初6088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给付价款:54842367.6元;2、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920894.78元,自2025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54842367.6元为基数按照 LPR的 1.3倍(计算方式:以 54842367.6元为基数,自 2025年 7月 18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 30%暂计算至 2025年 12 月 19日,并自 2025年 12月 20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 LPR的 1.3 倍计算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标的总额:55763262.38元)*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5763262.38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54842367.6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对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等其他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13:(2026)豫0192民初7448号
*原告: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一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本金4800万元、利息192万元及违约金(其中以240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另以
240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4倍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暂计算至2026年7月30日为13964839.83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17万元;3.判令被告二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
有限公司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请求暂合计:64054839.83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4054839.83元
*案件进展: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案基于2023年10月17日安阳豫翰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郑州嘉瑞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下50202666.00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郑州嘉瑞供应
30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向安阳豫翰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款项,公司判断无需再承担相关责任,未确认预计负债。
上述案件因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相关损失金额,因此未确认预计负债。
(3)报表日后,1家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权益数额8000.00万元、4家联营企业股权新增冻
结权益数额合计为632600.00万元,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一、(一)、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3)、(4)”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30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煤炭供应链分部:主要业务为销售全球采购的煤炭。
B、非煤大宗分部:主要业务为销售全球采购的非煤炭大宗商品。
C、农产品加工分部:从国际大豆主产国采购大豆运输到国内港口后,通过多式联运运输到公司旗下的农产品加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出产成品豆油和豆粕进行销售。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收入、成本为基础进行评价。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部1:煤炭供分部2:非煤分部3:农分部间抵项目合计应链分部大宗分部产品加工销
对外营业收入680714090.77118324044.654324392.53803362527.95
对外营业成本695438055.46116129404.604176770.14815744230.20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0年9月11日,瑞茂通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了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欧瑞易公司”)。基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调整,其拟退出蓉欧瑞易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实施退出,减资总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成都产业投资
30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集团有限公司减少25500万元,成都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减少25500万元)。目前因公司涉诉案件,公司持有的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减资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2020 年 8 月 6 日,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LTD.与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了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基于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战略调整,经各方股东初步协商,采取“业务先退、股权再退”的方式进行股权清退。目前因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况,相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该股权退出事宜暂被搁置。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已取得生效最终判决。为清晰列示相关风险,现将相关事项按纠纷性质分类披露如下:
(1)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因金融借款、票据兑付、保理融资、保证担保等事宜,与部分银行存在金融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及相关担保责任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截至报告披露日,该类诉讼/仲裁共计7件已出判决结果,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4.63亿元。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5)浙0206民初18672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等
45093750.00元,其中借款本金45000000.00元,支付暂计至2025年12月20日的利息93750.00
元并支付自202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利息、罚息和复利;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9500.00万元的
范围内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950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5366019.00元
*判决结果:1、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归还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借款本金45000000元,支付至2025年12月2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93750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和辉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9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履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款项向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3、本案受
30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理费26726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2026.8.6执行通知书:(1)履行(2025)浙0206民初
186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支付人民币45093750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负担案件受理费267269元,申请执行费112493.75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45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384762.75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2026)浙0206民初46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归还银行承兑汇票
垫款77482885.37元,支付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日以垫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9500.00万
元的范围内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郑州瑞茂通供
应链有限公司在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9500.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诉讼请
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7917099.37元
*判决结果:一、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
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垫款本金77482885.37元,及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7482885.37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计算的利息;二、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90
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履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款项
向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和辉电
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9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履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款项向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追偿。本案受理费42921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4214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原告已先行垫付,由三被告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
77482885.37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34214.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2026)宁01民初1号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30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2954389.08元、利息1400340.73元(包括利息、罚息、复息等,截至2025年12月7日),以上暂合计154354729.81元,并请求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2月8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息等);3.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保证金账户(账号:1200001008118)内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56531136.08元
*判决结果:一、解除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7年4月1日前向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52954051.94元、利息3037348.75元、罚息10334.39元(截至2026年3月3日)及自2026年3月4日起至实际还
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三、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
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四、案件受理费1048802元,减半收取52440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
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于2027年4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52954051.94元与和解借款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民事调解书,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529401.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4:(2026)宁0181民初1944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信用证垫款10000000.00元,利息46666.67元(以垫付款为基数按垫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00BP后上浮 50%,即 6%/年计算利息,暂计算至 2026年 1月 19 日,此后继续按此标准计算至被告清偿之日),共计10046666.67元;2.判令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10092706.67元
30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判决结果:1、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支付垫款1000万元,利息46666.67元,合计10046666.67元,并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支付自2026年1月20日至垫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1亿元内、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在最高限额2亿元内对上述垫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宁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04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
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6040.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5:(2026)宁0181民初1945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截至2026年1月19日止,尚欠本金90000000.00元,欠正常利息
701500.00元、逾期利息500250.00元、复利3764.72元,请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
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91459428.72元
*判决结果:2026.6.8一审判决:一、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0000000元,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复利1205514.72元,本息合计91205514.72元;以借款9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9%计算,支付2025年12月22日至借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逾期利息、复利;二、被告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891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2026.7.27执行通知:一、向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支付执行款
94636801.87元;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承担本案执行费162037元。
31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90000000.00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415951.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6:(2026)津0110民初3684号
*原告: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方、借款人)、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依法判令被告一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付账款40000000元,支付利息496000元(以40000000元为基数,4.65%/年为标准,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罚息496000元(以40000000元为基数,6.975%/年为标准,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算至2026年2月28日)复利6150.4元(以496000元为基数,6.975%/年为标准,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算至2026年2月28日)以及律师费9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二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被告一就诉请1
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第1
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1126770.40元
*判决结果:一、被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支付应收账款4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26日的
利息496000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罚息496000元、复利6150.4元,并自2025年3月1日起以编号为 90108J002-1202500045001的《最高额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标准继续支
付罚息、复利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在被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经强制执行后
仍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的,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被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原告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36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4000.00万元,与判决偿还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未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7:(2025)宁0106民初32751号
*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1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协议》一份;2.判
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0.00万元,利息158444.44元,合计贷款本息 40158444.44 元(利息按照《云商平台鼎 e 信融资协议》约定的利率及利息计算方法,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3.判令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2025年11月20日至贷款结清前产生的所有逾期利息,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逾期利息按照《云商平台鼎 e信融资协议》约定的利率及利息计算方法(计算标准以月利率的 1.5倍计算);4.判令郑
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履行最高额担保责任,清偿原告贷款本息;5.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0508369.96元
*判决结果:一、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1 日签订的《云商平台鼎 e 信融资协议》于 2026年 1月 23 日解除;
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石嘴山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付款项40000000元、利息158444.44元(截至2025年11月21日),合计40158444.44元;三、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付自2025年11月22日至每笔应收账款到期前
一日的利息合计107333.52元,并分别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26年1月1日
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26年1月1日起
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四、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共计242592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026年6月30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账面短期借款金额为4000.00万元,与起诉本金一致;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约定计提了利息和罚息等;3.根据判决结果,对于诉讼费等其他费用242592.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上述案件中,针对涉案诉讼请求的利息部分,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合同约定的利率、违约罚息及判决结果等条款对应计利息及罚息进行测算,并将测算金额相应计入应付利息和财务费用。对于诉讼请求项下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其他诉讼相关支出,公司依据生效判决结果确认相关负债
2052960.75元,该事项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052960.75元。
(2)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等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货款结算、合同履行等事项,与部分客户、供应商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及其他业务合作纠纷,导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31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披露日,该类诉讼/仲裁共计8件已出判决结果,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8.57亿元。
具体涉诉情况明细如下:
案件1:(2025)津0102民初19725号
*原告: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39495160.70元;
2.请求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495160.7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标准,自2026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1月16日金额为
154031.13元);3.请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保函费用51575.51元、律师费暂计
430000.0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40272231.78元
*判决结果:2026.2.13一审判决: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天津瑞茂通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9495160.7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39495160.7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万分之一点五/日的标准计算);二、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顺鑫供
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三、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10000万元的限额内对
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四、驳
回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1584元,由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84元,由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39300元。2026.4.13二审判决:驳回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2026.4.24执行通知书:执行标的:40164666.78元;执行费:107565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货款39495160.7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1044033.8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2:(2025)粤01民初3998号
*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浙江和辉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买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5711217.43元及违约
金2066959.86元;2.请求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9887615.57元及违约金
1988012.38元;3.请求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垫付的
海关进口增值税34089213.89元和24394113.03元;4.请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1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80790839.71元
*判决结果:1、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7922632.66元及违约金(其中25028613.80元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其余322894018.86元自2026年3月6日起,均按日万分之二点五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28882599.05元及违约金(其中27146985.85元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其余301735613.20元自2026年3月6日起,均按日万分之二点五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共同向原告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0元;4、被告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
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受理费1791394元,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694214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的货款645096203.93元(该金额与诉讼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未向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开具销项发票产生的税额差异),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25699614.32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3:(2025)京0102民初56235号、(2025)京0102民初56236号
*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解除相关煤炭供需合同;2.请求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返
还履约保证金9632000.00元和货款4189.00万元;3.请求支付利息和预期利益、赔偿损失等共计
10442608.00元;4.请求由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55656534.26元
*判决结果:1.支持解除合同;2.支持退还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9632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9632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保证金实际退还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 LPR标准计算);和货款 4189.00万元;3.由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利益损失378.00万元;4.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
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共计389851.59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应退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51522000.00元,已反映在其他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律师费、执行费等145282.67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4:(2026)豫0194民初1746号
*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31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货款1704802.3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736720.27元;2.请求由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504539.00元
*判决结果:2026.4.9一审判决(2026)豫0194民初1746号:一、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704802.32元及利息
(以1704802.32元为基数,支付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计付);二、驳回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6.8.13执行通知(2026)豫0194执8622号:执行标的:2477365.35元;执行费:
27173.65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1704802.32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113673.81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5:(2026)川0115执62号
*原告: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向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案款70885756.20元;2.向成都
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以最后履行之日结算为准;3.负担申请执行费138286.0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71024042.20元
*判决结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该案件执行金额与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减资事项有一定的关联性,截止目前双方就相关款项,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2026)闽0105民初1176号
*原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判令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20520元。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0833.00元
*判决结果: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检验
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2052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313元,由被告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承担。
31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应支付的检测费20520.00元,已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诉讼费313.00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7:(2026)津0101民初912号
*原告:山东民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05515.00元和逾
期付款利息373005.15元;2.请求由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6139090.00元
*判决结果: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
山东民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款6105515元;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山东民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上述货款之日期间产生的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三、驳回原告山东民生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计28575元,全费5000元,由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支付货款6105515.00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判决结果,对于应承担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536840.88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案件8:(2026)京仲案字第00126号
*原告:辽宁源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方)
*诉讼请求核心内容:1.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港口占压金216453.8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3679.72元;2.请求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仲裁费用。
*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元):233507.22元
*判决结果:(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216453.85元;(二)被申请人以216453.85
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3日的利息为53.37元;(三)本案仲裁费17000元(含仲裁员报酬12000元、机构费用5000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由申请人垫付的仲裁费17000元。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于请求退还港口占压金216453.85元,已经反映在应付账款中;2.根据仲裁结果,对于应承担的逾期利息、仲裁费等20771.63元,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相应负债。
上述案件,依据案件生效判决结果,针对公司及子公司需承担的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款项,确认负债31974681.70元,该部分已于2025年度确认损益并调减利润总额4414151.59元,于2026年度确认损益并调减利润总额27560530.11元。
(3)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
31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因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披露日,该类诉讼/仲裁共计19件已出判决结果,诉讼/执行涉及金额共计269.45万元。公司根据判决结果确认应付职工薪酬260.96万元,已于2025年度确认损益并减少利润总额149.45万元,于本期确认损益并减少利润总额111.51万元;对于诉讼请求项下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诉讼相关支出,公司依据生效判决结果确认相关负债8.49万元,该事项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8.49万元。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6个月以内
7-12个月649660.00
1年以内小计649660.00
1至2年649660.0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35000.0035000.00
小计684660.00684660.00
减:坏账准备294864.00132449.00
合计389796.00552211.0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类别提账面计提账面比例比例
金额价值价值(%)金额比金额(%)金额比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684660.00100294864.00100389796.00684660.00100132449.0019.35552211.00账准备
其中:
31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组合1:
账龄组35000.005.1135000.0010035000.005.1135000.00100合
组合2:
非涉诉
贸易类649660.0094.8997449.0015552211.00客户组合
组合3:
涉诉贸649660.0094.89259864.0040389796.00易类客户组合
合计684660.00/294864.00/389796.00684660.00/132449.00/55221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35000.0035000.00100.00
合计35000.0035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组合计提132449.00162415.00294864.00
合计132449.00162415.00294864.00
31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期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合同合同资产期末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末余额期末余额资产期末余额余额合计数的期末余额比例(%)
浙江益凯贸易有649660.00649660.0094.89259864.00限公司
山西能源产业集35000.0035000.005.1135000.00团长治有限公司
合计684660.00684660.00100.00294864.00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数的汇总金额为684660.00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294864.00元。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47116671.52467150398.01
其他应收款3493596443.603523454685.64
合计3940713115.123990605083.65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20/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45172871.32245172871.32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943800.20201943800.20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033726.49
小计447116671.52467150398.01
减:坏账准备
合计447116671.52467150398.01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是否发生减值及其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判断依据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943800.201-2年尚未支付否
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45172871.321-2年、2-3年尚未支付否
合计447116671.52///
A、本公司应收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年以上的股利 201943800.20 元,该款项形成原因系该公司尚未向各股东派发股利所致,本公司根据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认为该应收股利未发生减值。
B、本公司应收河南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一年以上的股利 245172871.32 元,该款项形成原因系本公司尚欠该公司相关债务,导致该公司尚未向本公司支付上述股利。本公司根据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认为该应收股利未发生减值。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21/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6个月以内15844212.283308996139.25
7-12个月1751130085.64213145749.50
1年以内小计1766974297.923522141888.75
1至2年1727974638.411782739.33
2至3年1782451.27451.27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4399857.924399857.92
小计3501131245.523528324937.27
减:坏账准备7534801.924870251.63
合计3493596443.603523454685.64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3493595429.253520789121.30
其他往来款7535816.277535815.97
小计3501131245.523528324937.27
减:坏账准备7534801.924870251.63
合计3493596443.603523454685.64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坏账准备合计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整个存续期预
322/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期信用损失期信用损失(未期信用损失(已
发生信用减值)发生信用减值)
2026年1月1日余额202915.124667336.514870251.63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69850.061994700.232664550.29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2026年6月30日余额872765.186662036.747534801.92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五、11、(13)*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销或其他期末余额计提转回核销变动
应收取的押金、代
垫款、保证金、关4870251.632664550.297534801.92联方款项
合计4870251.632664550.297534801.9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3/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款项的性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质期末余额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1872126484.0753.47往来款2年以内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1055987641.5530.16往来款2年以内限公司
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234259509.066.69往来款2年以内理有限公司
瑞茂通(宁夏)供应链194387024.745.55往来款1-2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72922095.722.08往来款1-2年理有限公司
合计3429682755.1497.96//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4/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780991641.957780991641.957780991641.957780991641.9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5915482417.945915482417.946153565963.736153565963.73
合计13696474059.8913696474059.8913934557605.6813934557605.68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初余额(账面减值准备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减值准备被投资单位价值)期初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价值)期末余额
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553281012.48553281012.48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3638000000.003638000000.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00.001300000000.00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000.001200000000.00
郑州瑞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480397.50480397.50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67590000.00767590000.00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148620629.47148620629.47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28019602.5028019602.50
巴彦淖尔市轩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
海南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
合计7780991641.957780991641.95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25/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减值期初余额减值准宣告发投资其他计提期末余额(账面准备(账面价备期初减少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放现金其单位追加投资权益减值价值)期末
值)余额投资投资损益调整股利或他变动准备余额利润
一、合营企业小计
二、联营企业陕西陕煤供
应链管理有24140681-49051932.13-6225317.91
限公司08.74
2358790858.70
杭州德通物81242818.-91088.7581151730.21产有限公司96成都蓉欧瑞
易实业有限556744308556744308.71
公司.71
河南铁瑞实495980454-52299087.05443681367.79
业有限公司.84
河南物产集19813695-145947716.04
团有限公司95.801835421879.76江苏港瑞供
应链管理有303929881-641550.24303288331.18
限公司.42内蒙古国疆
贸易有限公48347796.-3322547.4445025249.08司52烟台牟瑞供
应链管理有1182010532003372-503210.81137731569.04
326/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减值期初余额减值准宣告发投资其他计提期末余额(账面准备(账面价备期初减少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放现金其单位追加投资权益减值价值)期末
值)余额投资投资损益调整股利或他变动准备余额利润
限公司.366.49山东环晟供
应链管理有153681945-34821.91153647123.47
限公司.38
61535659
小计63.732003372-251891954.37-6225317.915915482417.946.49
61535659
合计63.732003372-251891954.37-6225317.915915482417.946.49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7/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19254.43其他业务
合计419254.43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072293.81563316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1891954.3776015463.7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238819660.56132347063.79
328/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1587.72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441370.71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11266806.65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69000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1272784.86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8561417.81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156744.6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29/33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金额说明
减:所得税影响额-12968374.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3569.55
合计-48442851.4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26.13-0.9845-0.9845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24.94-0.9396-0.9396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