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2 公司简称:SST 佳通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佳通轮胎内部控制失效。
认定原因为:“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佳通轮胎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情况导致佳通轮胎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佳通轮胎考虑停止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害,在尚无完善的解决方案前,公司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缺陷认定标准,虽然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是关联交易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被认定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公司经研究认为,基于以下几点主要原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目前福建佳通使用新加坡佳通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品牌由新加坡佳通持有、由新加坡佳通及佳通中国运营,并统一面对市场用户。如果福建佳通自行创立新品牌进行生产销售,品牌从无到有,再到能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需要漫长的时间、过程及巨大的投入,国内外轮胎市场竞争一直非常激烈,是否能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并存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福建佳通现在使用佳通中国的研发技术,佳通中国的研发中心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强大的
科研开发能力,并经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如果比拟该研发中心的规模投入建设,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过程以及巨大的投入,是福建佳通在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企及的。
如果福建佳通失去了佳通中国这个研发平台,研发能力将严重不足。研发能力的落后乃至停滞,直接导致福建佳通无法及时跟踪并达到全球各个市场的强制性认证制度以及行业性能指标;其次,将会影响到福建佳通品牌的产品设计和品控的一致性、产品性能的提升和更新迭代能力及客户对福建佳通产品的接受度。设立新品牌本身的不确定性再叠加研发上的不足,会严重影响福建佳通现有客户以及海内外新客户的推广与开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严重影响销售和业绩,最终伤害了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的利益。
(3)福建佳通利用佳通集团销售团队的市场开发和维护能力进行市场销售,在替换市场佳通中国
也已将其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托管给佳通股份。如果由福建佳通自行开发客户,国内外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是漫长、复杂而且有巨大投入的过程,需要历经与对手竞争及渠道客户接受的过程,因此新的销售渠道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初期国内外市场的客户开发不足时,将直接影响福建佳通的生产和销售,对佳通股份不利。
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取消关联交易,会引发福建佳通业务受损并导致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最终对福建佳通、佳通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害。考虑以上因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前,下属子公司福建佳通仍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市场公平对价原则开展具体业务,交易价格公允,这些关联交易不仅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且,根据以上品牌、研发、渠道的说明,这些关联交易对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必要且有利。公司以往及现在均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财务报表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
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在2020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尚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情况下,公司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且持续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福
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人力资源管理与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
任、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发展战略、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关联交易、资金活动、担保管理、采购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剩余物资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税
务管理、技术与研发、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市场外部环境变化、采购原材料价格波动、社会政治及宏观经济因素。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自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明确缺陷认定标准的定量指标,优化缺陷认定标准的定性指标。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整体重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
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且错报金额3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30%,且错报在人民币1000万(含1000整体重要性水平,且错报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万)以上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下(含500万元)--1000万元
说明:相较上年度调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潜在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可能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因会计政策变更已产生的已公布财务报告更正除外;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尚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公允反映。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防止舞弊的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说明:
相较上年度调整。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造成的直接损失直接损失金额在人民币直接损失金额在人民币直接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下
以上--1000万元
说明:
相较上年度调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监管部门处于重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尚未得到整改;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缺陷。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尚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重大决策不科学,同时造成较大损失;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以及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一般影响的缺陷。
说明:
相较上年度调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本次自评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截至报告基截至报告发业务
部控制重要缺缺陷描述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准日是否完出日是否完领域陷成整改成整改关联交易管理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其他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否否
和指引建立并实施尚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企业内部控制,公司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但公司2021年度日沟通,在继续加强与股东常关联交易议案未沟通的基础上,会根据公获股东大会通过,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佳通轮胎在未获得应的审批程序,并且持续股东大会授权的情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公司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部控制制度。
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2.3.一般缺陷
本次内控自评共发现19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分别分布在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等流程。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1个。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重要缺陷,今年度未完成整改,持续改进中。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内部控制度,本年度发
现的缺陷均在整改过程中。下一年度,公司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进不足之处,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尚未获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就佳通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与关联方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以及对于降低部分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公司从既减少关联交易、又尽量避免因经营模式的调整给福建佳通增加成本和经营风险的角度出发,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怀靖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