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核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钟庆全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华友先生、董事陈福忠先生。
上述成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钟庆全先生,1969年生,新加坡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Crowe
Horwath First Trust LLP副总裁。曾任Jubilee Industries Holdings 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Acrometa Group Limited独立董事、Arthur
Andersen经理,Linklaters Allen & Gledhill Pte Ltd区域财务经理。
2、朱华友先生,1961年生,经济社会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海南赛
伯乐教育集团总裁、海口经济学院执行校长。曾任海南省办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副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
主任、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研究员。
3、陈福忠先生,1973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与销售执行董事。曾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1、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听取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汇报及公司内审部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与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
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制定
《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公司内审专项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3、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公司内审部关于2025年半年度检查报告》。
4、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和内部控制总体审计策略及公司内审部季度工作安排及执行情况汇报。
5、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6、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公司内审部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回顾汇报情况的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召开会议,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提示关注的重点问题,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规范流程和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换聘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在审阅了相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
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不断优化,提高相关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及评估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钟庆全、朱华友、陈福忠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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