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股票代码:600183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2021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5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88元/股调整为
26.28元/股。
董事刘述峰、陈仁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7人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经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3人调整为4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6055.8906万份调整为6003.606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01.1358万份调整为10048.8518万份,注销52.2840万份。
关联董事刘述峰、陈仁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66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001.8033万份。公司将在正式开始自主行权前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另行刊登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关联董事刘述峰、陈仁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