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宏辉、卢馨、韦俊、李树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