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股票代码:600183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6年4月3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6年主营业务目标和实施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
2333155883.55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233315588.36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77989960.22元。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和登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经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实际运行的基本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基路)》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彤)》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景乃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家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基路)》《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彤)》《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景乃权)》《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家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026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与万容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扬州天启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春华、唐镇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与联瑞新材及其子公司、世一电子、山东星顺、佛智芯、生益君度、上海蛮酷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邓春华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除外。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激励基金发放方案》关联董事陈仁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陈仁喜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仁喜、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阅、逐项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认为该结果是根据其履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作的贡献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是依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薪酬结果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根据其履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作的贡献确定,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仁喜、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有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60股,回购价格为8.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关联董事陈仁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发起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同意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4 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3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713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724.7313万股。
关联董事陈仁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71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724.7313万股解除限售。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一年,在一年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投资,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不超过以上投资额度,授权总会计师在有效期内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具体安排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制定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审批决策权限、流程、实施、管理及风险控制等事项进行规定,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度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风险等级为 R1)的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具有相应的必要性、可行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覆铜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依据前期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意向协议》,投资建设高性能覆铜板项目,投资总额约52亿元,预计年产能4800万平方米(约
3840万张)及10000万米商品粘结片本项目分两期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覆铜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生益新增两条涂覆及高温压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生益”)新增两条涂覆及高温压机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为76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74亿元(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等),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限及
2.74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公司对其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晟环保”)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4亿元(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等),期限为生益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生益科技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绿晟环保依据其章程及母公司生益科技的相关规定,在有效期限及4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绿晟环保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孙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授权管理层处理特定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以上第四、五、六、十、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三十、三十一项
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第十八项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除外。
三、上网公告附件《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