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685 号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685号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销商”)承销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普通股 A 股的认购对象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票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股票申购、按时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是各申请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的责任,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是承销商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要求,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光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1044号文同意注册,光电股份和承销商于202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向投资者发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该邀请书约定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019769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12.14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000.00万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销商。
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共15名投资者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9元/股。根据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及缴款通知书,认购对象须在2025年7月7-1-日16:00前将认购款汇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41)内。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7月7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
15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壹拾亿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玖拾叁元壹角捌分(大写)(¥1019999993.18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本验资报告仅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不应将其视为是对光电股份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 2 -附件: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对象缴款明细表
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7月10日
-3-附件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对象缴款明细表截至2025年7月8日止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认购对象应缴纳认购款实际缴纳认购款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199999996.77199999996.77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4279994.20164279994.20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4499994.99124499994.99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999987.13100999987.13
5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9999986.6259999986.62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7149993.5357149993.53
7上海杉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999988.8549999988.85
8沈春林44999996.8644999996.86
9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999994.0232999994.02
10王梓旭32999994.0232999994.02
11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70092.9532070092.95
12杨岳智29999993.3129999993.31
-4-序号认购对象应缴纳认购款实际缴纳认购款
1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999993.3129999993.31
1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999993.3129999993.31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999993.3129999993.31
合计1019999993.181019999993.18
-5-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88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04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最终确定发行 73966642 股,定价为 13.79 元/股,投资者共获配本次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3966642 股,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
15名投资者需缴纳申购款1019999993.18元,并汇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
如下: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
账号:350645001241
二、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7月7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投资者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壹拾亿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壹角捌分(大写)(¥1019999993.18元),上述款项已缴存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账号:350645001241)内,其中15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壹拾亿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壹角捌分(大写)(¥1019999993.18元),详细情况见附件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对象缴款明细表。
三、其他事项无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