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4股票简称:光电股份编号:临2025-2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了临2024-42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
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拟自2024年12月19日起12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光电集团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光电集团、中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增持金额为6310253元。其中,光电集团增持33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7%,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464585元;中兵投资增持16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成交金额为人民
币1845668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
(二)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光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824862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7%,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兵投资持有公司1067653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公司”)、中兵投资对公司合计持股数量为28925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56.8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光电集团及中兵投资拟自2024年12月1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光电集团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9日披露的临2024-42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前次增持情况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8日,光电集团、中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84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增持金额为32263531元。其中,光电集
团增持1570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31%,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7782083元;中兵投资增持1276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25%,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48144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8日披露的临2025-09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2025年4月9日披露
的临2025-10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本次增持情况
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光电集团、中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增持金额为6310253元。其中,光电集团增
持33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7%,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464585元;中兵投资增持16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845668元。增持后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光公司、中兵投资对公司合计持股数量为29260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57.51%。
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光电集团、中兵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增持实施前本次增持实施前本次增持实施后本次增持实施后股东名称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光电集团人民币普通股12105327323.7912138947323.86
华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6300375012.386300375012.38
中兵投资人民币普通股10804214321.2410820714321.27
合计人民币普通股29209916657.4129260036657.51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光电集团、中兵投资将根据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