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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0188股票简称:兖矿能源编号:临2024-017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

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在境内外公布经审计的2023年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3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建议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3年度现金股利1.49元/股(含税)。

建议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3股。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

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批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批准公司《2023年度 ESG 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批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批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确认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各类别持续性关联

2交易的执行金额,均未超过独立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的上限金额。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批准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本性开支计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化工)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高春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化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查通过高春雷先生任职资格,建议董事会履行聘任程序。

(十二)通过《关于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购买保障限额为1500万美元的责任保险。

(十三)通过《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酬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建议公司2024年度完成经营目标后,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确定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酬金方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批准《关于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酬金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批准公司2024年度完成经营目标后,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

确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酬金方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批准《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批准《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批准《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八)批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九)批准《关于调整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酬金安排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2023年度增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

(二十)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委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A 股、H 股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审核及内部控制审计评估,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4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2.2024 年度支付 A股、H股业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0万元)。公司承担会计师在公司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不承担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

金安排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十一)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批准兖矿能源及其控股公司,向兖矿能源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2.批准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及其控股公司,向

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3.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

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

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5(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4.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利者除外。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

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十二)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亿元。根据市场情况择优确定融资币种和方式,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续期债券、

永续债券、永续中票、私募债券、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债转股基金、定向募集设立产

业基金、接受保险、信托及公募基金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类投资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融资方式。

待实施有关融资业务时再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

业务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则及监管部

6门规定,制定及调整融资业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适的

融资主体、融资金额和方式、期限等与融资业务有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与本议案融资相关的所有

协议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融资业务所需向境内外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材

料申报、登记、审批及其他相关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利者除外。

(二十三)通过《关于储架式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增发本公司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增发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20%的股份。

相关期间是指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本议案起至下列最早的日期为

止的期间:

1.在本议案通过后,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授权之日。

(二十五)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回购不超

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 H 股股份总额 10%的 H股股份;

相关期间是指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本提案起至下列最早的日期为

止的期间:

(1)在本提案通过后,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提案授权之日。

2.授权任一名董事代表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获得回购 H股总额

10%的一般性授权、并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后,适时决定回购 H

股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二十六)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任一名董事,确定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会议通知发布时间、会议召开时间、有关会议资料及文件,并确定或修改向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等。

附:高春雷先生简历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8附

高春雷先生简历高春雷,出生于1981年5月,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高先生2011年11月任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党委委员、副厂长,2018年11月任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厂长,

2021年10月任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6月任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化工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10月任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化工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2023年10月任兖矿能源现代煤化工事业部总经理。高先生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学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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