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兖矿能源股票代码:600188编号:临2025-058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5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
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30389942152.8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2316188336831.50
限公司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32367500.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619230990.62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310734140.31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254363520.25
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
7223682500.22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193748240.19
司-分红保险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164493580.1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141935250.14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30389942152.8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2316188336831.50
限公司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32367500.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619230990.62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310734140.31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254363520.25
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
7223682500.22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193748240.19
司-分红保险产品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64493580.16
2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141935250.14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共
5303899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84%。包括:(i)通过自身账号持有公司A股4395142871股;(ii)通过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兖矿香港公司”)自身账户持有公司
H股626058657股;(iii)通过兖矿香港公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H股282697893股。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的结算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公司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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