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何建军
本人何建军,作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历任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会计;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四平巨元瀚洋板式换热器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吉林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吉林省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的两级控股股东无可能妨碍独立判断的关系,
未从公司、两级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获取未披露的额外利益;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职,在任期内出席了公司历次股东会和董事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客观、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召开董事会 2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所有审议议案均发表无异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担任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对接公司管理团队、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牵头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核心事项深入沟通并发表专业意见;公司管理团队高效配合,及时通报经营动态,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坚实支撑。同时,本人还担任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重点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宜,结合行业对标、经营业绩、年度履职等因素综合研判,确认公司高管薪酬符
合公司实际,与地区、行业水平匹配,考核及发放程序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宜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程参与了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工作,事前审慎核查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相关从业人员证券市场诚信信息等相关文件资料,经审计委员会表决,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执行结果,保障其独立性与有效性;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参与审计前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研讨重大风险点等方式,切实监督审计质量与公正性。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 202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确认所有关联交易均基于经营需要、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4、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或电子会议形式,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经营研讨会等各项会议,密切对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综合自我评价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持续更新学习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合规运作、稳健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