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报告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00 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2204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进行了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9939082.31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4927560.07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赎回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益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619503.51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支出8700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7363478.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费支出2082.3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31242420.91
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939082.31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10月25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募集
2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吉林泉阳泉股份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570.00
限公司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泉阳泉股份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597160565.13
限公司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森工集团泉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65567.05
泉饮品有限公司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长白山天泉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930.00
限公司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吉林森工集团泉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泉饮品有限公司长220501450100093301083246999.15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春销售分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13849530950.98
泉饮品有限公司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合计59939082.31
3(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
况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销售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均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3月7日,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
路支行分别签订了三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为“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账号
22050145010009330058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账号
22050145010009330059专项账户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及“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专项账户仅用于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7月17日,公司、泉阳泉饮品、东北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65,专项账户仅用于泉阳泉饮品“销售
4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7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对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058的专项账户进行了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2年3月2日,公司与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22050145010009330093专项账户仅用于“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1月10日与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泉阳
泉饮品、泉阳泉销售分公司、东北证券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与《关于<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108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5月17日,公司、泉阳泉饮品、东北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账户账号为
522050145010009330138,专项账户仅用于泉阳泉饮品“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失效协议外,其他生效协议均正常履行。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定报告》(瑞华核字[2018]22040005号),“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泉阳泉饮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6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
31473865.13元。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泉阳泉饮品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1473865.13元进行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5)。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3147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根据2024年7月30日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资金87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
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87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5—020)。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序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赎回金额结余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如期号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单位结构尚未
18700000—87000002025.04.282025.07.31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性存款到期
合计8700000—8700000———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本金8700.00万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3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4日,“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290830.74元;“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
8泉水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6951590.17元。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相应账户,并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
22050145010009330093)的销户工作,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上述两个销户账
户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详见公告:临2018—074)。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5月12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59)总计支付1000.00万元至泉阳泉饮
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65)。
2、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从原“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拆出的4953.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详见公
9司公告:临2025-010)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根据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万元用于旗下孙公司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建设3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5L 瓶装产品专用一条生产线和
12L 瓶装产品专用一条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
10000.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 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等。“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已于2016年建设完成。截至2019年5月31日,“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靖宇海源已使用自有资金建成一条500mL 矿泉水生产线(即“580ml、1500ml 瓶装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产能为25万吨/年。因矿泉水市场增长不及预期,大瓶装矿泉水的市场需求尚未成功开拓,靖宇海源以每年25万吨矿泉水的产能,可以满足未来的产品需求和销售需要,预计5年之内不会建设5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 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2019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1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日提
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截至2019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102188796.52元。
(二)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
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从原“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拆出的4953.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0)。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投资预算金额的议案》,同意确定“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投资预算总金额为6022.3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22)。
11上述2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五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7、临2022-053)。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12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571.00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6.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53.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08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97%已变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项目可截至期本年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末投入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调整后投末承诺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度实
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进度到预计否发生目资总额投入金入金额日期现的
部分总额金额(2)差额(3)=(%)(4)效益重大变
额(1)效益
变更)(2)-(1)=(2)/(1)化长白山天泉不不
20万吨含气已结
11400.0011400.00——9663.249663.24—已结项,不适用适适否
矿泉水生产项用用项目靖宇海源40项目项目项目
万吨矿泉水10000.00———————是终止终止终止建设项目不不销售渠道建部分
19171.0014218.00—736.356823.086823.08—2027年9月23日适适否
设项目变更用用
13不不
支付部分中已结
1000.001000.00——600.00600.00—已结项,不适用适适否
介机构费用项用用泉阳泉生产新增不不
基地(二厂自取得开工许可之日起算募投0.004953.00—0.000.000.00—适适否
区)生产配套2年项目用用用房
合计—41571.0031571.00—736.3517086.3217086.3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7)。变更后的实施方式,新增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为了更加稳妥审慎地推进项目,将项目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详见公告:临2022—053)。
其中“渠道推广”实施方式进展顺利,进度正常;“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未达计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划进度原因系由于公司为了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对意向合作对象进行必要的考察,采取“先经销、再参股、达到条件再控股”的步骤有序培育、逐步投资,导致在前期募集资金支出较少,待条件成熟后才能投入更多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已有1家标的公司进入“参股”阶段,待标的公司业绩达到“控股”阶段相应业绩要求后,公司再行投入更多募集资金对其进行投资收购。
截至2025年6月30日,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23.0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47.00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变化。
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47.39万元进行置换。截至202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6月30日止,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置换金额3147.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共计为8700.00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此部分产品尚未到达董事会决议的最晚赎回日期。
1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月24日,“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290830.74元,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400.00万元;“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6951590.17元,原因系本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1、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从原“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拆出的4953.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0)。
2、截至2025年1月24日,“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290830.74元;“长白山天泉
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6951590.17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转至公司相应账户,并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22050145010009330093)的销户工作,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上述两个销户账户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公告:临2025-002)。
3、2019年度,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102188796.52元(详见公告:2019—043)。
4、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告:2024—037)。
5、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泉阳泉饮品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详见公告:临2018—074)。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5月12日从建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
15专户(账户为22050145010009330059)总计支付1000.00万元至泉阳泉饮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为
22050145010009330065)。
16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划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投入金额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
总额(1)生重大变化靖宇海源40万吨
无—————————矿泉水建设项目泉阳泉生产基
地(二厂销售渠道建设项自取得开工许可
4953.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区)生产目之日起算2年配套用房
合计4953.00—0.000.00—————
17一、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靖宇海源 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拟建设 3条矿泉水灌装生产线,分别为 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5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瓶坯瓶盖注塑设备、12L灌装设备、水处理设备以及注塑机设备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 500ml矿泉水生产线一条(即“580ml、1500ml瓶装产品共用生产线”),以目前的矿泉水市场情况,500ml矿泉水生产线 25万吨的年产能,预计可以满足产品生产和销售需要,预计 5年之内不会建设 5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12L瓶装产品专用生产线。
2019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日提交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此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告:2019—04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二、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近年来,泉阳泉矿泉水销量、产量持续保持较快增长,位于抚松县泉阳镇的泉阳泉生产基地一厂区、二厂区承担着主要的供应任务。随着销量的持续增长,该核心生产基地相继增加生产线,产量和产能相应扩大,为生产活动配套的厂区空间(包装原材料储备空间、产成品发货缓存空间、码垛装卸空间等)日趋紧张。公司根据对近年来矿泉水销售增长、产量增长、产能提升的现实需求,提议将“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下的计划投资金额拆出4953.00万元,用于投入到与生产相关的新建项目上,符合当前公司主业的发展需求。
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从原“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拆出的4953.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0)。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投资预算金额的议案》,
同意确定“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项目投资预算总金额为6022.3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22)。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项目终止。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泉阳泉生产基地(二厂区)生产配套用房”系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系将“销售渠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拆出的4953.00万元。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