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或“审计机构”)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兴资源”)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无法发表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应持续推进相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岳江、王洪阳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