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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胡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姓名专业背景近五年工作履历

胡燕会计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已退休)

(二)兼职情况除上表所列任职和担任中牧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兼职情况

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职务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9月5独立董事胡燕日)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中牧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及其他情况。具体有: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牧股份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牧股份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中牧股份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牧股份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中牧股份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中牧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5.本人不与中牧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6.本人不是为中牧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本人最近12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8.本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我按照中牧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列席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

我积极关注公司日常整体生产运营情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2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重大交

易等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经营发展、资金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一)2025年度出席及列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其中1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8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我对全部议案表决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及列席股东姓名

(次)(次)(次)(次)会次数(次)胡燕1919004

2025年度,我认真审议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审查表决程序,

认为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合规委员会的成员,能够发挥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工作,讨论相关事项,形成相关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我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姓名会议类别

(次)(次)(次)(次)审计委员会77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胡燕提名委员会3300合规委员会110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我对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议案没有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我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对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在年审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分别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工

作建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就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交换意见。同时,我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阶段性的审计总结和内部审计检查报告,并积极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我依托上证 e 互动等渠道,密切跟踪股东关切的核心议

题与诉求;在审议重大事项时,认真审阅管理层提供的说明材料,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在议案表决中得到充分考量;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我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能充分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展、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特别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仔细审核、参与决策,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除此之外,我还通过现场、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行业变化、媒体舆情等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

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信息,确保本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针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和建议,公司迅速响应并提供详细解释或补充资料,为本人行使独立判断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对中牧股份2025年度的多方面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和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议后,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会计报表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

5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一致,聘期1年。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焦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寅先生、王水华先生、张新燕女

士、焦洁女士、许春林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李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水华先生、焦洁女士、许春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新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宗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关于以上事项,我都提前审阅了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材料,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我对公司第九届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经审核,我认为候选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薪酬管理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修订原《中牧实业股

6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燕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并依据经理层成员经营管理业绩责任书的约定内容对经理层成员的经

营业绩考核进行了评价并对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进行了审议,以上事项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作为中牧股份独立董事,我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审慎、求实的态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了解监管新动态、新要求,不断更新知识,掌握资本市场发展动向,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积极关注公司日常整体生产运营情况,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2026年度,我将继续保持专业、独立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和治理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胡燕

2026年4月22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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