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43422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75708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许可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许可概述
2021年1月14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 Chiome
BioscienceInc.(以下简称“Chiome”)签订《Exclusive License Agreement》(即《独占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复宏汉霖获 Chiome独占许可在区域内(即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及因行使被许可方选择权而扩展的全球其他地域<如有>,下同)及领域内(即所有人体治疗及诊断应用<放射免疫治疗及光免疫治疗领域除外>,下同)就针对人体 TROP2 靶点的抗体产品(以下简称“许可产品”)开展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开发、生产、制造、使用、销售、要约销售、上市、商业化、分销和进口等行为)并使用相关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本次许可”),复宏汉霖应根据约定向 Chiome 支付至多 11050 万美元(包括首付款、研发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二、进展情况
基于区域内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情况及商业可行性等因素的综合考虑,2023年1月 17 日,复宏汉霖与 Chiome签订《Termination Agreement》(即“《终止协议》”),(其中主要)约定如下:
11、双方同意于2023年1月17日(即“生效日期”)终止《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许可终止”)。
2、本次许可终止后,Chiome 基于《许可协议》授出的所有许可以及再许可将
于生效日期终止。
3、本次许可终止后,除依据《许可协议》已向 Chiome 支付的首付款 100 万美元外,复宏汉霖无需向 Chiome支付其他款项。
三、本次许可终止对上市公司影响以及后续安排
本次许可终止系基于复宏汉霖商业决策,并经许可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截至本公告日,许可产品于区域内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本次许可终止后,复宏汉霖将停止许可产品的后续研发。
本次许可终止不会对本集团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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