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1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续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经各方协商一致,其三方股东(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同
意续展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本金总额为 8079 万元的股东借款,续展后的到期日为 2027 年 9 月 4 日,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仍为 3.2%。
借款方名称 复云健康
财务资助方式 √借款(股东借款)
合计 8079 万元
股东借款金额 其中:本集团提供 4578.094614 万元
关联方提供 3500.905386 万元
续展后的到期日 2027 月 9 月 4 日
□无息借款利息√有息,年利率 3.2%√不适用,借款方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续展系三方担保措施 股东(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按同等条件向复云健康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续展中,三方股东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比例与原借款协议一致,且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两方股东向复云健康提供借款的比例均未超过所持股权比例。其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续展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系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续展提供股
东借款的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一、本次续展概述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于 2023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5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与其时任股东中的三方(即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下同)所签订的原借款协议,由该三方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
1529 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9 月 4 日,年利率为
3.2%;根据复云健康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与其时任股东中的三方所签订的原借款协议,由该三方
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 6550 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4 日,年利率为 3.2%。于前述借款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提供的借款本金分别占借款本金总额的 28.3333%(对应初始借款时各自对复云健康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提供的
借款本金占借款本金总额的 43.3334%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7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
2025 年 8 月 30 日及 2025 年 11 月 29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原借款协议,截至本次续展前,三方股东已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合计 8079 万元的股东借款,其中: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提供的借款本金分别为 2289.047307 万元、2289.047307 万元以及 3500.905386 万元。
为满足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2026 年 9 月 3 日,复云健康与上述三方股东签订《2026 补充协议》,各方同意统一续展前述股东借款,续展后的到期日为 2027 年 9 月 4 日,除期限续展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包括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为 3.2%)。
1 由于初始借款协议签订时,复云健康时任股东之一的海南云志为员工持股平台,其无资金出借能力,因
此该比例对应复星高科技与海南云志两方对复云健康的合计持股比例。
本次续展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系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于本次续展中,本集团提供借款的比例未高于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且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的比例未低于其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本次续展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风险相对可控。本次续展不属于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复云健康
法定代表人 沈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MA1FPM2T9B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 上海市
注册资本 2700 万元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主营业务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
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分别持有其 31.4815%、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1.4815%、37.0370%的股权√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否)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32 2762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 负债总额 12320 12051
单位:万元 资产净额 -9288 -9289
营业收入 5349 2414
净利润 -393 -1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有,________与仲裁事项等)
基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复云健康非失信被执行人。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实际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约为 4578.09 万元(即本次续展金额),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三、本集团外的其他借款提供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复星高科技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注册地为上海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33084G,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复星高科技作为复星国际在中国境
内的产业运营平台,拥有健康、快乐、富足、智造四大板块。
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高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480000 万元,复星国际持有其
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 3859200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3989024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175053 万元、净利润-1719437 万元。
根据复星高科技的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 3870109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4157615 万元;
2026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448976 万元、净利润 256027 万元。
由于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2026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借款协议,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已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为 2289.047307 万元、2289.047307 万元及 3500.905386 万元的借款。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1、将该等借款到期日延长至 2027 年 9 月 4 日。
2、除借款期限续展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包括展期期间年利率为 3.2%)。
3、《2026 补充协议》自 2026 年 9 月 3 日起生效。
五、本次续展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通过复星健康及宁波复技)合计持有其 62.9630%的股权。本次续展系三方股东(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按同等条件向复云健康提供财务资助,于本次续展中,本集团提供借款的比例未高于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且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的比例未低于其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本次续展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风险相对可控。
本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复云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确保本集团的资金安全。
六、本次续展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包括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包括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50000 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年利率不低于 2%(人民币利率适用)或不低于 1%(外币利率适用)、且不低于委托贷款/借款提供方融资成
本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借款利率;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委托贷款/借款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 2026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
案所述授权之时止。该额度系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于本次续展中,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同为控股子公司的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2、于本次续展中,作为借款方复云健康股东方之一的复星高科技亦为借款提供方之一。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复星高科技借款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至本次续展止的过去 12 个月内,(1)除已单独披露或累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
的 0.5%、(2)除已经股东会批准及根据相关规则单独或累计可豁免股东会批准
之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绝对值的 5%。因此,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续展中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关联方复星高科技借款的部分,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七、包括本次续展在内,本集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本集团不存在向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以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八、备查文件
《2026 补充协议》
九、释义
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就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本金总额为 8079 万元的股东借款(包括 2026 年 9 月
4日期满的本金总额为1529万元的股东借款和2026年
本次续展 指
12 月 4日期满的本金总额为 6550 万元的股东借款)统一续展,续展后的到期日为 2027 年 9 月 4 日,本次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仍为 3.2%
本公司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复星高科技 指东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其于香港联合交复星国际 指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码:00656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复星健康 指子公司
复云健康 指 上海复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海南云志 指 海南云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复技 指 宁波复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证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复云健康与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就本金为
6550 万元的股东借款(1)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所签
订的《借款协议》、(2)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所签订的
《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3)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所
签订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4)于 2025 年 11 月
原借款协议 指 28 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及/或复云健
康与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1)就本金为1129 万元的股东借款于 2023 年 9 月 5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及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2)就本金为 400 万元的股东借款于 2024年 9 月 5 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3)就本金为 1529万元的股东借款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复云健康与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就本次续
《2026 补充协议》 指 展于 2026 年 9 月 3 日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之合并展期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