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5-20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及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次发行涉及的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45619.87万元。截至2022年7月21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他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募投实施主体”)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投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各方均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专项账户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即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结项时,各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项目进展承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注
187448.00206762.00
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并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注
134930.00115616.00且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
综合性基地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123241.87123241.87并使用完毕
合计445619.87445619.87-
注:为加快创新药物研发进度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集团创新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展,经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314万元(尚未投入部分)调整至另一募投项目“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各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2四、本次结项应当履行的审议审核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承诺全部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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