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6-00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实际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计划,本公司及复星安特金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决议,批准对2024年8月27日已获采纳之复星安特金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其中主要包括(1)该计划所涉激励工具由期权变更为限制性股权、及(2)配套设置限制性股权解锁条件。
基于上述修订,同日,复星安特金董事会亦就截至当日存续有效的激励权益份额作出确认。
●本次修订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一、复星安特金首期激励计划及本次进展
(一)首期激励计划概述
为有效吸引、保留对复星安特金集团业务成长具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核心团
队和关键人才,激发创业激情,助力企业长远发展,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董事会/股东会分别批准采纳及实施复星安特金首期激励计划,即向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授出共计2825366份期权(对应复星安特金注册资本282.5366万元),该等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60元/份。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1(二)本次进展
1、对首期激励计划的修订
根据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实际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计划,本公司及复星安特金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决议,批准对复星安特金首期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其中主要包括(1)该计划所涉激励工具由期权变更为限制性股权、及
(2)配套设置限制性股权解锁条件,具体如下:
(1)激励工具及支付安排原条款本次修订后期权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权即通过持有激激励对象获授且达成规定条件而获归属励平台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复后,有权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该计划规激励星安特金注册资本,于限制性股权解锁定的行权价格购买激励平台一定数量的工具前激励对象就其间接持有的复星安特金
财产份额,以间接持有复星安特金注册注册资本不享有分红、处分等权利,每资本,每1期权于行权后对应每1元复
1限制性股权对应每1元复星安特金注
星安特金注册资本。
册资本。
价格20.60元/1份期权20.60元/1份限制性股权
分两期支付,其中:
(1)于获授限制性股权并完成相应工商
变更登记后约定期限内支付1元/1份限
支付归属后,于复星安特金统一安排的行权制性股权;
安排窗口期行权时支付。
(2)于限制性股权解锁条件均获达成后
的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19.60元/1份限制性股权。
(2)配套设置限制性股权解锁条件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解锁注复星安特金层面激励对象可解锁期占获授数量安排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的比例上限
2024年内既定业绩里程碑达成情
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自2025年
第一期况经复星安特金董事会确认,并达25%
达到“达到预期”及以上4月1日起约定的其他条件
2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
解锁注复星安特金层面激励对象可解锁期占获授数量安排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的比例上限
2025年内既定业绩里程碑达成情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自2026年
第二期况经复星安特金董事会确认,并达25%
达到“达到预期”及以上4月1日起约定的其他条件
2026年内既定业绩里程碑达成情
202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自2027年
第三期况经复星安特金董事会确认,并达25%
达到“达到预期”及以上4月1日起约定的其他条件
2027年内既定业绩里程碑达成情
202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自2028年
第四期况经复星安特金董事会确认,并达25%
达到“达到预期”及以上4月1日起约定的其他条件注:复星安特金董事会根据首期激励计划、于各可解锁期内确认对应考核年度既定业绩里程碑(如研发里程碑、销售里程碑等)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之日即为业绩确认日。于业绩确认日被确认已达成业绩之限制性股权,可于约定的其他条件达成并由相应激励对象依约支付全部授予对价后获解锁。
2、基于上述修订,复星安特金董事会于同日确认,截至当日,除385073
份激励权益因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其他首期激励计划规定情形而失效外,
2440293份已授出激励权益(限制性股权)存续有效,具体如下:
存续有效的对应复星安特金约占复星安特金序号姓名限制性股权注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总额注2
(份)(元)的比例注3
1王可心3197243197240.3846%
注3
2陈启宇1758481758480.2115%
注3
3关晓晖63945639450.0769%
4文德镛注347959479590.0577%
注3
5冯蓉丽41564415640.0500%
注3
6吴以芳10191101910.0123%
其他
7178106217810622.1425%
激励对象
合计244029324402932.9356%
注1:其中包括530268份已归属激励权益;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1月14日,下同),该530268份已归属激励权益已完成业绩确认,待首期激励计划约定的其他条件达成后方可解锁。
注2:以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安特金注册资本总额为基数。
3注3:由于该等人士为本公司现任或过去12个月内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
该等人士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修订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激励对象的本公司董事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在提请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本次修订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复星安特金基本情况
复星安特金于2012年7月于四川省成都市注册成立,并于2026年1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安特金集团主要围绕减毒/灭活技术、多糖/结合技术、重组蛋白技术平台从事疫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公告日期,其自主研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三价流感病
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等产品已分别于中国境内获批上市;其自主
研发的 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于中国境内处于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冻干人用
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及 24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于中国境内处于 I
期临床试验阶段、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亦已于中国境内获临床试验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注1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复星医药产业5825.850170.0827%
赵光辉636.49627.6568%
薛平381.70764.5918%
杨冬妮172.82272.0790%
杨杰163.68861.9691%
王岩147.62781.7759%
上海景旭长征凌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0.00001.6841%
成都杰弗瑞投资有限公司116.96001.4070%
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00001.2631%
广州立创六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00001.0947%
成都奥普尹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5001.0075%
赵雪70.40840.8470%
上海禾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10240.2899%
4注1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林国春14.00000.1684%
王霄10.00000.1203%
成都金致安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8700.1165%注2
成都金诚安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4.70663.1843%
成都金时安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55.01750.6618%
合计8312.8248100.0000%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1:以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安特金注册资本总额为基数。
注2:激励对象根据经修订后的首期激励计划受让激励平台份额后,该等激励平台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
三、本次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展不涉及复星安特金新增发行股份。首期激励计划的后续执行,尚有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复星安特金及首期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达成相应业绩
考核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目标以及激励对象依约支付授予价款。
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复星安特金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于首期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权并登记为激励平台份额持有人后,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企业)合计持有复星安特金的股权比例将由73.9289%降至70.0827%,复星安特金仍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四、本次修订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修订已经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激励对象的本公司董事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在提请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六、释义
经本公司及复星安特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1月14日批
准的对复星安特金首期激励计划之修订,其中主要包括本次修订指
(1)该计划所涉激励工具由期权变更为限制性股权、及
(2)配套设置限制性股权解锁条件
本公司、复星医药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复星复星安特金指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集团指复星安特金及其控股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复星医药产业指司
成都金诚安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金时激励平台指
安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证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期激励计划指复星安特金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后续不时修订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含港澳台地中国境内指区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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