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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196)自願公告
關於2026年H股回購方案
本公告乃由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合稱為「本集團」)自願作出。
基於對本集團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內在價值的認可,根據本公司股東於 2026年 6月 16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H股類別股東會及A股類別股東會上授予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回購本公司H股股份(「H股」)之一般性授權(「H股回購授權」),經董事會批准,本公司擬自 2026年 8月 27日起 12個月內回購H股,擬回購H股資金總額不超過港幣 10億元(「 2026年H股回購方案」)。本公司將根據H股回購授權及市場情況等因素確定該等已回購H股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註銷已回購之H股或將其作為庫存股份持有。
董事會對本集團的業務發展及前景充滿信心,並認為目前H股股價低於其實際價值。據此,董事會相信,實施股份回購方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如至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2026年H股回購方案尚未實施完畢,則該方案的繼續實施須以相關H股回購之一般性授權經本公司股東會及相關H股、A股類別股東會(如適用)批准為前提。任何回購均須視乎市況,並須符合《香港聯合– 1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及其他適用法律法規、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監管要求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本公司概不保證任何回購的時間、數量或價格。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交易本公司證券時務須謹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玉卿中國,上海
2026年9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陳玉卿先生、關曉暉女士、文德鏞先生、王可心先生及劉毅先生;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為陳啟宇先生及潘東輝先生;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余梓山先生、王全弟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楊玉成先生;以及本公司職工董事為嚴佳女士。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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