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证券简称:复星医药公告编号:临2026-08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名称复星医药产业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4862万元
截至2026年6月22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折合人民币约910158万元被担保方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
被担保方系担保方(本公司)之全资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安排*累计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人民币0元
截至2026年6月22日,包括本次担保1折合人民币2122181万元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对外担保金额占2025年12月31日
43.54%
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其中外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
1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6月2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光大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光大银行申请期限84个月、人民币24862万元的贷款。同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6年3月25日、2026年
6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本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括
2但不限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6年6月22日,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2
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2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获批的已使用的剩余可用被担保方
3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担保额度3
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
3000000248622975138
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
5000000500000
的控股子公司合计3500000248623475138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法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名称复星医药产业
□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其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主要股东
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陈玉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340514991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7日注册地上海市注册资本人民币395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
3
根据股东会授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等余额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单体口径)(经审计)(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资产总额23664842420248负债总额13529201348958资产净额10135641071291营业收入1794769717净利润6770024519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向光大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4862万元的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复星医药产业依约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
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自2026年6月22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
度内发生,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被担保方限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4根据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22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122181万元,约占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54%;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被担保方、指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
本公司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光大银行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6年6月22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保《保证合同》指证合同》
2026年6月22日,复星医药产业与光大银行签
《贷款合同》指
订的《并购贷款借款合同》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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