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供
的有关资料,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
师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
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聘任何秀侠为公司总经理;何武勇、徐三能、陈兴杰为公司副
总经理;金昊为公司财务总监;金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红文为公司总工
程师。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本富(签字):只本富
樊勇(签字):
薛军(签字):
2022年11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本富(签字):
樊勇(签字):
薛军(签字):
2022年11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本富(签字):
樊勇(签字):
薛军(签字):薛莱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