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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2-0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公司经营环境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120369226股为基数,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96501809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121687103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测算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包括股份回购在内的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及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3)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0000.00万元;

(4)假设公司于2023年9月底之前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公司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7.22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19.75万元。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2022年1-9月已实现净利润情况,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公司2022年1-9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4/3;

(6)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

(7)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2年度持平、增长20%、降低20%三种情形分别测算;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9)假设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2023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10)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2023年度/年末(E)

项目2022年度/年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112036922611203692261216871035

情形1: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80096302.24280096302.24280096302.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81596710.85281596710.85281596710.85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5.305.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5.335.13

情形2: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80096302.24336115562.6933611556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81596710.85337916053.02337916053.02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30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30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30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30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6.336.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6.366.13

情形3: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降低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80096302.24224077041.7922407704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81596710.85225277368.68225277368.68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0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0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0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0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4.26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84.284.13注:相关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长。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构筑并完善公司 mRNA 疫苗研发平台,提升公司 mRNA 疫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为公司长期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而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动物 mRNA 疫苗及核酸药物开发项目、动物 mRNA 疫苗及核酸药物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结合动物疫苗市场竞争现状及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及公司资源禀赋确定的,有助于构筑并完善公司 mRNA 疫苗研发平台,提升公司 mRNA 疫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现有业务发展的天然延续和拓展,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组织赋能与人才发展,深耕动物疫苗领域二十余年来,公司依托优化组织架构、提升薪酬激励、做实绩效管理,加深培训赋能等方式,通过积极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立了一支具备群体医学与诊断科学、动物传染病学等多门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全面、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过硬的技术团队,能够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公司也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通过招聘、培训、晋升等方式留任优秀人才,不断增强人员储备,以维持公司行业领先的专业地位,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联合创新、成果共享的多元化研发模式,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不断优化技术平台,丰富产品管线,并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使公司充分获得研发创新和技术融合的国际化平台所带来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优势,加快了重大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不断突破自主研发瓶颈,巩固公司自身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三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其中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是国内首家由企业投资建设的规模、功能均领先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具备开展对未知病、烈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病原分离、鉴定、培养感染和相关疫苗的研究、评价能力。此外,公司已建立非洲猪瘟疫苗集成开发平台、反刍疫苗平台等数十个研发平台,研发立项管线全面覆盖核酸疫苗、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合成肽疫苗等多种疫苗开发技术,可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市场储备

公司主要产品均以达到国际质量标准,其中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疫苗、圆支二联疫苗等多个产品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在国内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得到广泛认可,形成了“金宇品牌”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作为动物保健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奋斗者共创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全面解析客户防疫痛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深耕动物保健20余年来,公司已形成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积累,与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六和、双胞胎集团、扬翔股份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针对国内养殖行业当前发展特点,为实现对中小养殖场的更好服务,公司根据多项指标遴选优秀经销商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公司渠道下沉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和终端客户覆盖率提升目的,为中小养殖场提供了稳定的产品和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产品目标市场区域和目标客户与公司当前产品的市场、客

户结构有一定重合,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为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聚焦动物疫苗主业发展,始终践行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准则,积极推动疫苗采购市场化改革,并拥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三大强制免疫疫苗农业部定点生产资质,研发工艺、产品品质和生物安全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依托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反刍动物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三大实验室研发平台,不断紧跟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搭建家畜“产品+方案+服务”三维一体智慧防疫体系,增强客户服务能力,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稳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抓住行业发展和技术发展契机,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完善产品结构,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继续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本着谨慎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落地,积极调配资源,早日实现 mRNA 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期尽早达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股东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生物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保障股东利益。

七、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人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第一大股东生物控股,未来实际控制人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

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3、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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