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1-28 查看全文

哈空调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1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新的委员。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组成合规,董事会应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当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是审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其组员由审计委员会聘任。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并等重大投资、购销活动;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2(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

3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

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改,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4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