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白云
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白云,女,1973年11月出生,九三学社。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曾在哈尔滨市财经学校任教、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第十六届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市科佳通用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以通讯方委托本年应参亲自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式参加次出席出席次数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数次数
12129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审计委员会8880提名委员会222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并对与控股
股东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
(四)与管理层沟通及对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赴公司现场考察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本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十五日。
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产业政策变化,全面熟悉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审慎审议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效发挥了指导与监督作用。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审计进展,就关键会计处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进行讨论,督促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举办的2024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线上交流。认真倾听市场关切,及时传递公司经营与财务信息,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沟通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互动机制。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良好保障与便利条件。定期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对本人提出的问询事项均及时予以详细说明,为本人独立、审慎作出判断提供了充分支持,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2(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关键环节,严格履行独立审慎核查义务,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调整,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材料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核,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协议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经审慎核查,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阅。重点关注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经核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限已满。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
3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发生聘用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田大鹏、郭临战、张劲松、徐金峰因工作调整或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补毕海涛、彭巍、张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时董事会聘任毕海涛为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王哲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提名、任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均审慎核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和完成的主要工作、《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分配方案》,依据该方案、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
2024年度企业经营者年度薪酬进行了认真的核实,经审慎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的核算依据充分、考核程序规范,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4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恪守诚信、勤勉、审慎、尽责的履职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更加深入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生产经营全流程,
重点强化对财务信息质量、审计工作履职及风险管控的监督与核查,为公司规范经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机
构的沟通协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及交易所各项规定,不断提升财务治理水平;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与财务监管政策学习,立足专业视角勤勉履职,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白云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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